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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委 托 方:
设 计 方:
签订日期: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委托方:
[ ] 设计方:
[ ]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 ]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其 他: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名 称 :
规 模 :
用地 人口 其他 阶 段 :
区域规划 总体规划 分区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 专项规划 其他 设计内容:
第五条 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 (比例尺[ ]) 地形图电子文件 (光盘 软盘) 其它资料 时 间
第六条 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 [ ]套 彩图 [ ]套 说明书或文本 [ ]套 时间 [ ]
第七条 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 ]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方提交[ ]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计[ ]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 %,计[ ]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共3页,当前第1页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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