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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F—2018—0001 合同编号:号
济南市住房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
出租人:
承租人:
济南市住房租赁合同
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
【委托】【法定】代理人: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出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收款账户(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
【委托】【法定】代理人: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
国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号: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承租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房屋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住房租赁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应与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记载一致;房屋分租的,应注明分租房间的编号),属街道办事处(乡镇)居民委员会(村委会)辖区。
2.自然状况:所在建筑物地上总层数为层,本房屋在第层;【建筑】【使用】面积:平方米(房屋分租的,填写分租房间的使用面积);结构:;户型:室厅卫厨,若为非成套住房或分租的住房,共享的非居住空间包括:。配套设施设备及附属物品、装修等状况见附件1。
3.权属状况:【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的编号:。房屋【所有权人】【购房人】【】的名称:。房屋权属证明资料及房屋平面图见附件2。
本房屋【已】【未】设定抵押,且【无共有人】【共有人同意出租】。
第二条房屋租赁交易形式
1.租赁用途:本房屋出租仅作为居住用途使用。阳台、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2.租赁形式:【整租】【分租】。如分租,分租房间的具体位置应在房屋平面图(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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