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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于2017年4月27日在长顺内搭建舞台行架,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次活动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活动地点:长顺县城南新区。
二、安装时间:乙方必须在2017年4月26日晚上18:00前完成舞台、背景等所需设备及安装调试。
三、乙方在安装及拆除期间做好安装人员及工作人员的人生安全,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四、乙方搭建的舞台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并保障舞台系统的使用安全,若因舞台系统原因造成甲方员工人生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工程总价及付款方式:工程总价含税共计_______元(大写:);活动结束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结账。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合同内容之约定,如有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须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应,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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