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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1.目的
为了促进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落实严管重奖重罚的原则,激励全体员工遵章守纪,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细则。
2.考核部门:
全员参与,安环部、人力资源部考核
3. 考核形式:
采取查资料及现场巡检相结合的形式。
3.1 时间安排:
由安环部每月对各车间、部门进行检查,汇总后交人力资源部按细则进行考核并交生产部备案。
3.2 安全生产奖惩项目与考核标准
3.2.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给与奖励:
1)在安全生产竞赛等专项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奖励200元;
2)严格执行安全经营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每次给予100-500元奖励;
3)避免重大事故,在事故抢救中处理果断,措施得当,积极抢救人员和企业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贡献突出者,参与人员给予奖励200-1000元,特别突出者视情况由总经办协商给予奖励。
4)在重大事故隐患项目整改治理工作中尽职尽责,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提出重大隐患及整改措施,经公司采纳后奖励200-500元。
5)安全工作表现突出,上级部门抽查考评中表现优异者,一次奖励200元;公司内部抽查考评中表现优异者奖励30-100元;安环部随机抽查表现较好者,奖励5-10元,以微信红包形式发放。
6)在安全培训中,考试成绩优异的奖励100-200元。
7)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公司员工可以举报,对于举报人奖励50-200元,举报人员要提供证据(受到多次举报以第一次为准)。
8)在各项安全工作中,有不合理的地方、错误或漏洞,鼓励员工积极参与进行提意见或建议,一经采纳,给予奖励30-200元。
3.2.2奖励办法:
1)公司通报表扬
2)个人物质奖励(奖金当月兑现)
3.2.3 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员或部门,有下列问题,根据情况对所在部门作出处罚,符合第1、2、3、4、5、6、7项者,同时对直接责任人按部门罚款总额的50%进行处罚;直接责任人所属班组班组长按部门罚款总额的30%进行处罚。部门负责人(正职)按部门罚款总额的50%进行处罚;副职按30%进行处罚,部门安全员按20%进行处罚(管理人员实行尽职免责的原则),特殊情况由公司研究决定。对部门的处罚和对部门人员的处罚为并行处罚,并且不得摊派,否则加倍处理。具体如下:
1)有下列行为取消所在部门当月奖金:
禁烟区内吸烟;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制止不听者;发生事故不及时上报者;破坏、伪造事故现场,瞒报、谎报事故的。
2)有下列行为的处罚所在部门500元:
“八大作业”与危险作业不开安全作业票或代签字;班前饮酒、酒后上岗;打架斗殴;故意损坏安全消防设施;未经安环部批准无故动用应急、消防器材;计划性开停车未制定相应方案或未按相应方案执行。
3)有下列行为者处罚所在部门300元:
从事危险作业(指涉及有毒有害或腐蚀性物料)及公司要求的其他作业(如拆卸带压管线、阀门等)不配戴相应防护用品;氟化氢卸车未穿防化服;其他装卸车未穿戴相应防护用品;“八大作业”过程中违反相应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设备、电气检修未断电或未挂牌;新员工或转岗人员未培训或考试不合格安排上岗的;隐患排查后不整改、不采取防范措施的;4)有下列行为者处罚所在部门200元:
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穿工作服、戴安全帽、戴安全帽不系带者视同未带、戴好与所做工作相应的手套,不准穿短衣、短裤、拖鞋、前后漏脚凉鞋、挽起袖口,护目镜、面罩等);工作时间脱岗、串岗、睡觉、玩手机;不按时巡检或巡检不到位;装置区内使用、携带手机(特除情况需要拍照除外);拆除后的废旧设备、设施、零部件长期放置于工作区域内(本着谁拆除谁负责的原则,区域所属部门负监管责任);对本部门外来车辆管理不到位者;对本区域外来施工队伍现场管理不到位;作业过程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未按要求定期组织演练;非电气焊工进行电气焊作业;非电工进行电气作业;未按要求定期开展各级隐患排查的。
5)有下列行为者处罚所在部门100元:
装卸车现场无人监护;各单位安全标准化及日常需准备的台账、资料、档案、作业本不健全,未及时更新;安全培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无故不到者;未组织班前班后会;未定期组织部门安全例会;各种记录不全、漏填、弄虚作假;违反工艺规定操作;未对公司及安环部下发的文件、制度按要求组织学习的(要有学习记录、签字、照片);施工完毕没按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有下列行为者处罚所在部门50元:
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无专人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定期检查并维护保养的;违章混放氢气、氧气、乙炔气瓶。
7)当安环部应上级部门要求需要其他部门配合时,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否则处罚所在部门200元。
8)对进行违章指挥的要按相应违章行为处罚标准加倍处罚(管理人员在场而不制止的,视为违章指挥)。
9)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如发现上述问题,如安环部为尽责的,安环部负联带责任,处罚标准等同事发部门负责人。
10)其他未尽事宜由安环部或总经办协商处理。
3.2.4部门处罚在部门当月浮动奖金中扣除,个人处罚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安全事故等级划分与处罚
4.1事故等级划分
1)一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住院15天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造成停车24小时以上;
2)二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轻伤,住院15天(含)以内;生产装置停车4小时以上,24小时(含)以内;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5000元(含)以内;
3)三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轻微受伤;生产短时间停车;直接经济1000元以内损失;
4)四级安全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
4.2事故处罚标准
一级安全事故由公司总经办协商处理考核;二级安全事故处罚所在部门1000元;三级安全事故处罚所在部门500元;四级安全事故处罚所在部门200元。对发生的各级安全事故,公司同时将根据实际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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