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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理事会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学校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健全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快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新体制,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发挥高等学校服务社会的能力。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理事会规程(试行)》的要求和《***大学章程》规定,特成立***大学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理事会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咨询、协商、审议与监督机构。是学校实施科学决策、扩大民主监督、促进社会参与的重要治理主体和组织形式。
第三条理事会遵循“自愿参加、互惠互利、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理事会的一切活动均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
第二章理事会的作用
第五条理事会联系国内外各界力量,加强联合办学,提高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采取多种形式支持、促进学校和理事单位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六条密切社会联系,提升社会服务能力,与社会各界建立长
效合作机制。
第七条扩大决策民主,保障与学校改革发展相关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能够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第八条争取社会支持,丰富社会参与和支持高校办学的方式与途径,探索、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第九条完善监督机制,健全社会对学校办学与管理活动的监督、评价机制,提升社会责任意识。
第三章理事会的组成及理事、理事长的产生第十条理事会由学校举办者、主管部门、共建单位代表,学校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学术组织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地方政府、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校友代表及其他有关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理事会组成人员一般不少于21人,分为职务理事和个人理事。职务理事由相关部门或者理事单位委派;理事单位和个人理事由学校指定机构推荐或者相关组织推选。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可以确定为当然理事。
第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名誉理事若干名。必要时,可设立副理事长或常务理事。理事长可以由学校提名,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学校举办者或者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产生。
第十三条理事、名誉理事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广泛影响,积极关心、支持学校发展,有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愿望。
第十四条理事会每届任期4年,理事可以连任。
第四章理事会的职责
第十五条审议通过理事会章程、章程修订案;
第十六条决定理事的增补或者退出;
第十七条就学校发展目标、战略规划、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年度预决算报告、重大改革举措、学校章程拟定或修订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咨询或参与审议。
第十八条研究、审议学校面向社会筹措资金、整合资源的目标、方式与途径等,监督筹措资金的使用。
第十九条评议学校办学质量,就学校办学特色与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第二十条参与审议学校开展社会合作、校企合作、协同创新的整体方案及重要协议等,提出咨询建议,支持学校开展社会服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章程规定或者学校委托的其他职能。
第五章理事会议事制度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全体会议,讨论学校办学相关事宜,审议理事会工作。特殊情况经理事长提议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应学校要求,也可召开专题会议,或者根据需要设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生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专门议事小组,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事项。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理事参加方可召开,理事会
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与会理事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遵循民主协商的原则,就会议议题充分讨论,形成共识,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重大事项或者重要决议。理事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及履行职责情况,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秘书处为理事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安排理事会会议,联系理事会成员,处理理事会的日常事务等。
第二十六条学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理事会正常开展活动。
第六章理事单位及理事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七条理事及理事单位的权利:
1.听取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和意见;
2.对学校重大决策和组织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有监督的权利;
3. 享有进行科技合作和接受科技成果转让、咨询的优先权;
4.理事单位可以在学校召开专场人才招聘会,优先招聘各类优秀毕业生;
5.学校通过共同举办继续教育、研究生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班等,在学历提升和技能培训方面,为理事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6.学校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通过招收定向就业单独招生等方式为理事单位培养亟需人才;学校也可以根据理事单位发展战略需要,及时调整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为理事单位做好人才储备工作;
7.由理事单位提供经费资助的奖励基金、文化景观、基础设施、大型设备等,可以理事单位的名义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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