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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雀 - 老家子-散文精选-美文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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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6 21: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金凤:民进会员,中国作协会员
         
        如何说麻雀呢,若是翻经阅典,麻雀绝不是籍籍无名之辈,《诗经》《本草纲目》以及文人雅士都对它有所关注,江南才子唐伯虎在《寒雀争松图》中吟道: 头如蒜颗眼如椒,雄逐雌飞向苇萧。莫趁螳螂失巢穴,有人拈弹不相铙。 虽是有名,却也难以看出人们对它多喜欢。花鸟绘画师们更多将色彩给了颜色精彩的绶带、锦鸡诸鸟雀,只有《寒雀图》等极少的画纸为小巧而卑微的麻雀留了影。因为麻雀太多,就像沙漠里的沙子、树枝上的叶子,随处可见,甚至多到惹人厌烦,没有好听的歌喉和美丽的羽毛,还专干偷鸡摸狗骚扰庄稼和粮食的勾当,颜值不突出,品行也差强人意,人们凭什么喜欢它呢?
         
        农家对血脉、亲疏关系理得最清,品性好的燕子可以住在屋内,就是农户的自家人,他们叫它 家燕 ;修行差的燕子只能住屋外廊下,是人类若即若离的远亲,这游离者就被叫作 游燕 ;而雀是绝对屋外的禽鸟,日里在瓦上跳跃,夜晚在瓦下安身,依附一瓣青瓦度日月,叫它 瓦雀 是最恰当的了。儒雅的乡村读书人别出心裁,叫它 宾雀 , 我为主,君为宾,相见欢,且歌吟。 他正酸溜溜地与雀儿调笑,自家半浅不满的粮米却被这毫不客气的宾客呼啦啦吃去半碗,穷儒就恼了:这宾客太大方,不讲礼仪,招待它太麻烦,麻雀也。读书人一甩长袖将麻雀轰走,端着剩下的半碗米煮粥去了。 家燕 与 宾雀 ,主家与宾客,农家必须分得十分清楚,但还是 麻雀 的名字最朴素,像农家的儿女一样随意顺口。麻雀,麻雀,农家叫它麻雀时是不是看见它与手里的一匹麻线太相近呢?它的毛色太杂,看不出主色调,黑色、白色、麻色、褐色等诸色在腹部、背部、翅尖斑驳杂陈,远远看去就是灰不溜秋,《本草纲目》对麻雀的研究最细致,李时珍曰∶ 雀,短尾小鸟也。栖宿檐瓦之间,驯近阶除之际,如宾客然,故曰瓦雀、宾雀,又谓之嘉宾也。俗呼老而斑者为麻雀,小而黄口者为黄雀。
         
        何谓 老而斑 ?哪里有一生下来就老了的麻雀?只能说它面相苍老类似老妪吧,在人类的印象里,这种一生似乎就没有年轻过的麻雀,像是乡间的一个个小丑,可调笑、可戏弄,轰不散、撵不走。麻雀以老而丑的貌相,褐而不美的羽毛,躁乱而不佳的声音给自己描绘了肖像,像极了那些天天和它们一起起居的一身补丁的庄户人。 头如颗蒜,目如擘椒。尾长二寸许,爪距黄白色,跃而不步。其视惊瞿,其目夜盲,其卵有斑,其性最淫。   (《本草纲目》)。李时珍是医药圣手,文字也了得,所描摹之麻雀,惟妙惟肖。所有麻雀的短处,都不抵 其性最淫 打击性大。它的 淫 在于对农家的骚扰,各种农作物它常常飞马劫夺,快手偷窃,酿下了一条不可轻赦的罪名。无疑,李时珍是带着厌恶的情绪如实转述了那个时代艰辛农人在麻雀面前的焦头烂额。正是因为这一 其性最淫 ,成就了麻雀,面对高空飞行的鹰隼,麻雀只是一口食,如此卑微的食物链末端,如果再不泼皮谋生,怕是就日渐绝迹了。麻雀是生存性最顽强的小禽类,低层、卑微就要不得体面,这难怪,活得艰难了,你还要求它有多么高的品格?这世间,有人做得了 家燕 ,有人只能做 游燕 ,而有人却只能做 麻雀 。有时候,这是人自己的选择,有时候是天的选择。
         
        李时珍对麻雀的研究透彻而充分,雀肉、雀卵甚至雀粪便都引来入药,脏腑虚弱、肾冷偏坠、小肠高气、赤白痢、内外目障、男女之病、便溺不利、目中翳膜、小儿口噤、疮疖末破、喉痹乳蛾  麻雀能治的病就像麻雀一样纷纷繁繁,它的药效就像一只只急速飞翔的雀准确抵达一粒粮食一样,准确地抵达人的五脏六腑,将病患斩除。一只勇猛的麻雀像一粒子弹,生是好汉,死亦英雄。
         
        燕子是成对飞翔的,它们是夫妻鸟,长相守、不分离,所说的 劳燕分飞 便是 人生 最大的不幸。麻雀是群聚的,呼啦啦一大片,像大风刮起的一堆树叶,纷纷扬扬。麻雀与燕子是 生活 的两个相反层面,燕子是穿燕尾服的绅士,麻雀是披蓑衣的泼皮。它活得粗糙,首先是食性杂,飞蛾小虫粗糠糙米秕谷草籽什么都能入口,它所求甚少,也随处可餐,常常在替猪狗鸡鸭清除垃圾,它把它们吃剩的饭渣子打扫干净,是个勤奋的垃圾工。乡下人不喜欢麻雀却也离不开麻雀,粗糙的麻雀就是他们的影子。乡间的事物总是土气,灰不溜秋的麻雀正好是乡下的一枚枚印鉴。土里土气的乡下人不喜欢自己身上的这块标签,于是就将火气迁怒到麻雀身上。其实麻雀和庄户人是刀劈不开的依存关系,哪里有土地哪里就有人烟,哪里就有麻雀。
         
        麻雀是义气的群体动物,你很少看见孤独的麻雀,它们总是一群 呼 的一声起飞,从这棵树到那棵树,从平地到屋顶,从高粱地到地瓜地。它们的叫声也嘈杂,没有好的嗓音,却都忍不住要展示自己,就像那些在坡里锄地的人、在岭上刨土的人、在崖畔扬粪的人,忍不住就喊几嗓子肘鼓戏,给庄稼和黄土听、给路过的麻雀听、给自己的心听。
         
        麻雀卑微却机警,再卑微的生命也值得倾心珍爱生命,或许,它从不觉得自己的毛色难看,那是一种中和色,不鲜艳不张扬才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这一点,歌喉婉转的鸟儿不懂,羽毛鲜艳的鸟儿不懂,它们在人间数量稀少,不仅仅因为生殖比麻雀弱,枪打出头鸟的规则,或许麻雀懂得,长期跟人类厮守在一起,它们故意退化到如碎草和干树叶一样的颜色。不出众就是自我保护,这样看来,它们跟那些披蓑戴笠的归隐之士具有同样的智慧。因为群居,所以它们一荣俱荣,有事一起担当,苟富贵莫相忘,谁找到了食物大家均分,它们过着同甘共苦的公有制日子。
         
        麻雀不挑选,它不挑吃、不挑住,喉咙粗糙,皮囊皮实,属于行则简、居则易的一类,何必那么费心呢,筑房造屋,筑好说不定谁来住!它不受那个累,与其当房奴,不如 教育 好自己的子孙:天下没有不可居住的屋檐。至于吃,它更豁达,它们在树枝上叽叽喳喳地讨论着 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咱也不改其乐 。看看,麻雀的学堂也不简单,它活出了哲学高度。所以,麻雀有更多的时间唱歌和跳跃,没有千里之志,却也有诗和远方,田野里、沟畔上,稻田、麦田、谷子、高粱,它们用嘴巴一一检阅,用翅膀一一行吟。它们四处巡游,不论贫穷之家的寒薄庭院,还是富贵之宇的雕梁画栋,都有麻雀的脚印,无论丰腴的土地还是贫瘠的地方,都有麻雀的身影。富庶的地方,是它雀生的华丽场,它吃饱喝足绝不留恋,跳闹一会儿就走了;没吃没喝的地方,它咕噜咕噜议论一番、牢骚一顿,用短小的嘴巴勾一勾草屑和浮土,这次飞走了,下次还会来。
         
        总以 客 之名把它拒之门外,乡下人觉得对麻雀有些苛刻,有人就不忍,喊它 家雀 。其实,它就像自己家那个淘气的孩子,你把它撵出去怎么行?燕子是乖巧的,可麻雀也是自己的雀儿,手心手背都是肉, 哎! 她喊一声, 老家子! 麻雀却 忽 地飞上了墙头和树梢。它们没怎么得到过主人这样的称呼,有些不适应,被骂惯了的淘气孩子,你突然对他好,他就有些不知所措。乡下人太简省,把所有形体小的鸟儿称呼为 翅儿 ,他们就叫麻雀为 家翅儿 。乳名叫 老家子 和 家翅儿 的麻雀,也被许多人叫做 老家贼 ,这是两个极端的称呼。 老家子 像是离乡日久的游子,人在别处看见了普天下无处不在的麻雀,就以为是自己童年里逮过的那一群、那一只,于是就称呼它为老家的孩子。叫它 老家贼 却充满敌意,手里攥着它的短,动不动就揭老底。每一声 老家贼 都让人想起饥馑岁月里的人雀之争,争的是一口吃食。那时候它的确是将嘴巴伸得太长,无处不在地吃掉了太多农人的庄稼。 家雀儿 的称呼比较优雅和中和,就是家养的雀吧,它是长在家树上的叶子,庭院里的蔬菜,猪窝上的野草,篱笆上的花朵,这一群去田野里打食去了,另一群又来了,反正它们长得一样,灰不溜秋,谁也分不清,和那些庄稼汉一样,走到哪里也还是那么样,在乡下被叫做庄户人,进城来被叫做农民工。
         
        乡下人在穷的时候是怕麻雀的,谷子泛黄之前它就闻到了成熟的香气,呼啦啦一群群扑到穗子上啄着、抖着,眼看到手的粮食进了麻雀的肚子,空着半根肠子的农人哪能不心疼和咒骂;晒地瓜枣的时节也怕麻雀,那软糖一样的地瓜枣不管晒在瓦檐上还是席箔上,总也逃不了麻雀的嘴巴。人们想各种各样的办法对付麻雀的盗食,一个个草人穿着烂衣服、戴着旧草帽,手里还挥舞着破蒲扇,在田地里惟妙惟肖地驱赶着麻雀。可是麻雀精灵着呢,它那花椒粒儿般的眼睛,分辨得出真假,它们照旧在田里吃喝,吃饱肚子后还跑到草人的头上肩上跳舞、唱歌,甚至在它身上留下几泡粪便。沮丧的草人只留给田野一个童话。后来农人用网拦截,在谷子地上扯上一挂轻便的细扣小网,阻挡麻雀与谷穗亲近,可总有胆大心细的麻雀找得到空隙,钻进网里吃现成的。初夏红醉的樱桃,招惹一群又一群麻雀来餐,一口一只,比得上琼浆豪宴;柞蚕出蚕不久,白嫩绵柔的小蚕苗儿是它们的最爱,一口肉,最享受。它们躲在浓密的树叶中伺机猎食。遭了雀灾的庄户人只能愤而杀戮,用火药轰,用大网抓,用尽了办法,最后还得在蚕嫩的时候和樱桃泛红的季节在野地里镇守,专司轰赶。 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 难道雀在《诗经》中表演了穿墙而过的杂技吗?是破门而入吃了屋里的东西吧。看来这家伙在那么久远的历史中就已经是飞马劫夺的胡子本色了。但是漫长的冬天里,若没有麻雀来逗趣,乡村的天空该多么孤寂,乡村的庭院该多么索淡。无怪在大雪封地数日的时候,许多农家会在自己院子里撒些秕谷。平日的争斗也不再计较了,一口食就是一条命,这世间,人得活,雀也得活。土墙的木橛子上,雪天时总是挂着一扎谷穗,过些天,母亲取下轻盈的穗子,再挂几根沉甸甸的上去。
         
        泼皮麻雀活得那么粗糙,它的性子就不免随和吧?大错!它性烈、高傲着呢,它天性野,不可笼养。一只被抓到手的麻雀能烈性到浑身抖擞,咕咕咕咕颤抖着,一会儿就气绝身亡,简直如武林 小说 中咬舌自尽的侠士。大多数麻雀在被捕之后选择绝食和自戮,比如头撞笼子等办法结束被拘禁的生命。
         
        乡下孩子最兴奋的事情恰恰是逮麻雀,但是麻雀机警,一般孩子难以得手,孩子们于是用弹弓发射石子射击,但是,他们的乐趣是逮活的,一只被石子从枝头打下的麻雀,再加上自杀行为,孩子们玩雀的愿望总是难以如愿。大人不让孩子们玩麻雀,见到了就会呵斥,据说女孩子玩了麻雀就会手臭,做饭难吃,男孩子将会一辈子手气臭,干什么都不光鲜。大人尤其忌讳孩子掏麻雀蛋,乡俗流传说,人不能吃鸟蛋,尤其是麻雀蛋,若吃了,脸上会长出雀斑。这大约是乡下人对麻雀的不忍和保护。但是孩子们寻求刺激,总是忍不住对麻雀邻居下手。他们最常用的逮活麻雀的办法是晚上找屋角摸。麻雀通常是不裸露在外的,烟囱底、瓦瓣下,小小的地方就能存身,可是也有那新分窝出来的,有那流浪而来的,或者犯了事被族群驱逐的,孤孤单单的两只雀儿在空猪圈屋里宿了。孩子们借来一只手电筒,一人照着,另一人悄悄双手捂住它们。晚上,雀的眼睛几乎是盲的,手电筒的强光一照,它更是颤抖不已,不敢动了。那些被捂在手里的麻雀不停颤抖着,害怕或者生气,常常第二天就死去了。手里有麻雀血债的孩子长大后对自己的孩子喊:别去招惹 老家子 。而那些孩子们已经不像他们小时候一样对麻雀较劲,他们的世界五花八门,小小的灰麻雀引不起他们的兴趣。
         
        走在小城广场上,经常看见一个老人掰碎一些面包渣在喂麻雀,那黝黑的面容,用自来水洗多少年都还是庄户人的样子,就像那一群群麻雀,吃了多少面包都还是麻雀。 嘿,这些老家子,吃得肥肥胖胖的,快飞不动了。 老人似乎是跟我说,似乎是自言自语。在这个小县城,他的西南乡的大土话,没人愿意搭茬,只有我,和这群老家子听得懂吧。我一停下脚步眼泪就差点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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