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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甲方)县 区供销社
供方(乙方)县 区 乡 村 组
为了搞活流通,促进柑桔生产的发展,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条款:
一、品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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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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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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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品质规格:按商业部颁发的ch014-83质量规格标准收购。乙方应将好果卖给国家,不得交次留好,丙级果不超过交售总量的10%,不合格果不收。
三、价格:按交货之日甲方议购价结算(不低于牌价)。
四、交货办法:在合同规定日期内,柑桔成熟后具体商定交货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计划采收。
五、验收办法:按商业部规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验收办法,在收购点过秤前抽样验收。
六、价款结付:甲方按实收数量、等级在 日内(除扣回订金、扶持资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银行付息。
七、费用负担:交货前由乙方自理。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地点收货,其超里程运费,由甲方负担。
八、其它:
九、双方的责任:乙方应努力提高产量、质量,按采收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后,才能自行处理多余产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影响合同的执行时,应在十月二十日前提出协商修改合同。甲方应负责找好销路,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按政策规定做好生产资料供应和预购订金的发放等工作。
十、违约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按合同总值处以 %违约金赔偿另一方损失,并按农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处理,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都可申请工商机关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作废。本合同一式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送工商、银行、土产公司备查。
甲方:单位 (盖章)
乙方:单位 (盖章)
经办人 (签字)
经办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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