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所谓孝道,就是以孝为本的礼法规范,是尽心奉养父母的德行。孝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伦理道德规范。孝道文化经历了萌芽、形成、发展、成熟、变革的历史演进过程。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特殊的历史地位与作用。
关键词:孝道;传统文化;地位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2-0174-02
一、孝道的含义
所谓孝道,就是以孝为本的礼法规范,是尽心奉养父母的德行。《说文解字》释孝为“孝,善事父母者”。从字形分析,孝是老与子这两个字的合一,是讲父辈与子辈的关系。从内容上说,孝道的范畴包括尊养父母、友爱兄弟、和睦妯娌、团结连襟、敬长爱幼、扶贫济困以及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有两种形态:一是对在世父母,即对活人的孝,包括奉养、尊敬、服从;二是对去世父母、先祖,即对死人的孝,包括安葬、祭祀,通常被称为“追孝”。狭义的孝指赡养父母,广义的孝指奉献社会,即做事情要合乎道德规范,能受到人们的称赞,使父母在精神上获得安慰与满足。简言之,孝道的基本内容包括尊老、敬老、养老、送老,也就是“敬爱父母,反思祖先”。从动机看,孝是一种敬本心理。从效果看,孝是一种管理手段,它将礼法的外在约束与仁义的内在自觉相统一,促进了中国传统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二、孝道文化的历史渊源
孝道文化源远流长,其经历了萌芽、形成、发展、成熟、变革五个历史时期。并从一种家庭伦理道德观念演变为一种多元的文化体系结构,成为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重要的核心范畴和思想理念。
在远古社会,社会由无序的婚姻开始趋向于血缘家庭结构时,这种以血缘为基础的亲情就孕育了孝的萌芽。伴随着父系制家庭的出现以及对父子关系的确定,孝道观念由此产生。
西周是孝道的形成时期。周朝确立封建制度后,有了宗族制度,产生了五伦观念,即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在此基础上,孝道观念得以产生并在社会中作为一种伦理观念正式形成。
春秋至秦汉是孝道文化的发展时期。春秋时,宗法制开始逐渐瓦解,人民对祖先的祭祀活动由繁趋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关系进一步确立。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成为家庭血缘间最基本的义务。善事父母,成为孝道文化最核心的内容。春秋后期,孔子把孝和礼结合起来,丰富和发展了孝道文化的内涵,至此,孝道文化有了人性论的依据,孝道从宗教伦理转化为家庭伦理。至汉代,统治者提出“以孝治天下”的治国纲领,孝道文化被纳入封建道德体系之中,为“三纲五常”的伦理规范服务,成为传统中国社会政治、文化乃至经济生活中贯通性和统领性的意识。
魏晋以后,孝道文化逐渐成熟。魏晋沿袭了汉代的“以孝治天下”,著名书籍《晋书》中专门有“孝子传”一栏,记述当时著名孝子的孝行,以表示对孝的宣扬和褒奖。南朝时期运用中央监察官亲自出面弹劾和清议的方法,来监督孝道文化在社会上的实施情况。到宋元明清时期,孝道文化演变到了登峰造极的状态。孝道教化变得日益绝对化和片面化,单方面强调子女对父辈、臣子对君王的绝对服从,出现了“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愚孝情况。
至近代,随着中国现代化速度的加快,西方文化对中国的不断渗透,民主自由科学的思想开始萌芽和发展,人们的主体意识不断增强,大批仁人志士开始怀疑批判封建家族制度与传统孝道文化,他们从自然人性的角度出发,揭露传统孝道文化的专制性、愚昧性和残酷性。至此,传统孝道文化开始摆脱封建专制性和愚昧性,开始向着新型孝道文化方向发展。
三、孝道文化在传统文化中的地位
中国文化是由儒释道等多种要素组成的,儒学是传统文化的中心,儒学的主要精神是仁学,而仁学的精神又是由孝道出发的,所以说孝道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中国伦理道德的鲜明特点。从纵向上看,孝道文化是贯穿天、地、人、祖、父、己、子、孙的重要链条,从横向上看,孝道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向人际与社会历史延伸的根据和出发点,所以孝道在所有的传统道德规范中具有特殊的地位与作用。
1.孝道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宗教哲学意义
从宗教与哲学的角度看。首先,孝道文化具有崇拜祖先、追求永恒的宗法性和人文性的宗教意义,它体现了中国人追求生命之无限永恒的价值。其次,它体现了中国人珍视生命、保护生命的哲学意识。祭祀祖先,生育后代,是基于孝的宗教情怀的人生义务。珍视生命,善事父母,则是人的现实义务。从社会历史观的角度看,孝是人类从内心发出的至诚至爱的情感,这种情感为中国传统社会的人际关系奠定了基础,也是传统社会人际关系开展的实践出发点。
2.孝道文化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中的历史地位
孝道是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体系的起点,居于仁义礼智信等诸德之首。“百善孝为先”深刻体现了孝道文化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从纵向上说由“八条目”构成,即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就是说,由修身道德、齐家道德、治平伦理道德三个方面构成。其中,修身道德是基础,家庭伦理是核心,政治伦理是目的。孝道自始至终贯穿于这三者之中,并且是这三种道德的核心与起点。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从横向上说是由“三纲五常”构成,即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孝道直接体现了“父为子纲”。“君为臣纲”则体现了孝与忠的关系,孝是忠的基础,忠从孝中延伸而来。孝悌之道要求女性“三从四德”,也处处体现孝对女性的要求。可见,孝与“三纲”有着内在的精神统一性。“五常”即仁义礼智信,孝与仁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相亲相爱的情感与理智,其精神实质是相同的。孝与义是相互贯通、互为表里的。礼则是孝道的直接行为体现。智和孝相辅相成,互相体现。信含于孝又从属于孝。总之,仁义礼智信是实践孝道的行为规范,都受到孝道文化的影响与制约。
3.孝道文化对中国古代政治的影响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道文化是古代政治的伦理精神基础。首先,孝道文化是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伦理精神基础。封建宗法等级制度是我国古代社会最基本的经济政治制度,在古代社会,以血缘关系和亲疏的宗子关系为基础,在政治上人分五等,官分九级,并以此为基础,分配土地、财产、行政权力等经济、政治利益与特权。孝道便是维护血缘关系和政治统治最主要的一项伦理观念和政治观念。封建社会中宗族关系与政治关系相互交织,尽孝与从命尊上便合二为一,孝要求尊宗敬祖,所以孝便成为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有力武器。其次,孝是“家天下”和“家长制”伦理政治的基础。中国传统政治是一种伦理政治,由于家国一体化的社会结构,伦理的原理可以直接上升为政治的原理。伦理以血缘为基础,政治以伦理为本位,最终家族血缘的情理上升为国家政治的法则,其实质就是用大家长治家的方式来治理国家。儿子对父亲的孝是一种家庭道德,但“父父子子”可以直接引申出“君君臣臣”,也就是说,可以直接从家庭道德中引申出社会道德与政治道德。最后,孝道是传统社会政治稳定的伦理精神基础。孝悌是仁之根本,因为孝悌维护了封建社会政治生活稳定。统治者提倡以孝治天下、顺天下,目的是为了巩固封建统治秩序,防止叛乱和逆反。
4.孝道文化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
一方面,孝道文化是中国封建政治的伦理精神基础,因而孝是封建统治者立法的对象和主要内容。伦理重在倡导,法律则重在惩罚,孝道在传统法律中,主要是对“不孝”进行入罪的规定和惩罚。另一方面,孝道对统治者和民众的法律观念、立法和司法实践也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孝道是维护宗族与家族主义的首要观念与规范。尊重祖先,赡养父母,有利于宗族与家族的和谐稳定。家族的和谐稳定是封建专制统治的社会基础,只要家族利益与封建国家的根本利益不冲突,统治者就会维护这种家族利益。另外,封建皇族本身是一个大家族,封建统治者必然要以法律来维护这种家族主义,以保证家族和国家的稳定,因此致使中国传统法律具有浓厚的家族主义特征。其次,孝道是中国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根本精神。所谓亲疏有别,长幼有序,尊卑有等,这种伦理精神在封建法律观念与实践中得到体现,表现为亲属相犯按照血缘关系等级加刑和减刑的原则。最后,无讼理想与厌讼法律观。儒家讲究仁政,提倡王道和礼乐教化,反对法家的严刑峻法,因而视“无讼”为其政治法律理想,追求家庭和睦以致达到社会稳定。更为重要的是,封建法律主要体现为刑和罪的意识,这使民众形成了惧法惧讼意识。
5.孝道文化在中国传统教育史中的历史地位
孝道文化是中国传统教育得以产生的根源、起点和根本内容。首先,儒家教育思想在中国教育思想史上居于统治和核心地位,孝是仁学的根源,又是仁学的实践,所以孝道文化在中国传统教育中居于主要的地位。其次,孝道文化是道德的起点和开端。人类的品德由孝而产生,孝道是一切道德的动力。因此,一切道德教化,都是由“教孝”而树立起来的。最后,传统的人伦教育是以社会为本位的,而一切社会人际关系又都是在孝道的基本精神基础上推衍开的,因而人伦教育必以孝道为出发点和根本任务。
孝道文化不仅对中国宗教哲学、伦理、政治、法律和教育等有深刻的影响,而且对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民俗、民间艺术等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此外,孝道文化的观念与实践对中国国民性的形成也产生了重要的作用。孝道文化对中国国民性的影响与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它促使中国人民形成了仁爱善良、重德敦品、守礼温顺、忠恕利群、爱好和平的优良品质。另一方面,孝道文化的权威价值取向致使中国的国民形成了权威主义性格,崇古的价值取向使得中国国民形成了保守落后和因循守旧的性格,孝道的片面义务价值导向使得中国国民形成了淡薄的权利意识和忍耐不争的人格特征。
参考文献:
[1]谢宝耿.中国孝道精华[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0.
[2]查国昌.西周“孝”意试探[J].中国史研究,1993,(2).
[3]涂爱荣.中国孝道文化的历史追寻[J].学术论坛,2010.
[4]肖群忠.孝与中国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5]陈书凯,编译.孝经[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