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沿江和沿海地区是化工产业的主要集聚区。化工产业主要分布在沿江和沿海,形成了4家国家级、6家省级、30多家市级化学工业园分层集聚的格局。总体来看,江苏的化工产业结构和布局仍然存在多个问题。
一是统筹谋划不足。多年来,长江南北两岸的化工产业发展缺少统筹谋划。南岸的化工企业分布较为密集,发展较快,而北岸的化工企业分布比较散乱,发展也比较滞后。有些地方在上马石化项目时,虽事先进行了园区规划、环境评价、安全评估,但主要是单个项目或园区的局部影响评估,没有统筹考虑整个长江水系的生态环境承载力和运输系统承载力。亟须对沿江石化和化工产业进行统筹规划布局,规范沿江两岸化工园区发展。
二是大量企业未入园。目前,江苏省仍有半数以上的化工生产企业散布在化工园区之外。这些企业面临着劳动力、土地、能源、公用工程等生产要素供应方面的制约,面临着环境容量指标日益收缩、安全生产措施要求日益提升的困境,以及技术改造及新扩建项目需求受到政策制约的窘境,已有产品与技术竞争优势难以维持,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将大大削弱,而设备与技术无法及时更新、升级,也将进一步加大安全与环保风险。
三是技术含量普遍不高。江苏沿江沿海化工产业规模虽然较大,但在一些技术复杂度较高的领域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比如,发达国家的精细化工占石油和化工行业的比重达到60%左右,而江苏省精细化工占比不到40%,技术含量普遍不高。此外,一些地方和企业单纯依靠大规模要素投入,以获取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效益,造成能源和资源利用率偏低。尤其是工业结构以化工为主的地方,资源能源需求强劲,加剧了环境污染和资源负担。
四是环境安全事故易发。“十二五”期间,尽管江苏大力推进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关闭了2000余家生产规模较小、安全与环保风险较高的化工企业,但一些化工企业在生产、运输、储存等方面仍然发生了一些安全、环保事故,部分企業违规排放污染物,造成多起生态环境事故。
五是威胁水环境和饮用水安全。长江经济带分布着众多化工园区和企业,大量的工业废水排入长江,导致长江水污染状况日趋严重。据统计,目前长江已形成近600公里的岸边污染带,有毒污染物300余种。多种重金属如铬、汞、镉等严重超标,长江经济带的河水、湖水中蓝藻、绿藻等现象日趋严重。在工业和人口都比较密集的长江中下游的上千公里河段,沿岸水质基本都在三类和四类之间。长江江苏段水质已降为三类,沿江8个城市污水排放量约占江苏全省总量的80%,沿江的103条支流约有排污口130个,对沿江地区的饮用水安全构成威胁。
针对上述问题,亟需推动沿江沿海化工产业结构转型、产业布局优化,塑造更多优势产能。
推进沿江沿海化工产业转型发展、高端发展。在沿江地区,重点应实施压减、转移、改造、提升计划。从区域、资源、环境、运输、市场等方面综合考虑,有序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周边和沿江两岸化工企业向有环境容量的沿海地区转移。重点延伸拓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资源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排放少的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和功能性化学品、生物和新能源技术、新型化工节能环保产业等,形成产业集聚优势和特色品牌优势。不得新建和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同时要统筹规划建设船舶化学品洗舱水接收站,建立化工园区(包括化工集中区)与危化品码头联动发展的机制,加大沿江危化品码头资源整合力度,逐步提高岸线资源利用率,尤其是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在沿海地区,重点实施先进、高端、绿色化工规范发展计划。充分利用沿海地区港口良好运输条件和丰富土地资源,以进口石油和其他化工原料资源为基础,重点发展石油化工、基础有机化工原料、生物及能源新技术和新能源技术等高端产业。加快推进国家规划中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建设进程,形成炼油、烯烃、芳烃及衍生产品深加工一体化的产业集群。同时,要积极承接省内外、沿江区域技术水平先进的化工产业转移,发挥对苏北内陆地区关联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沿海危化品码头要与产业发展需求、港口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并完善相关安全环保基础设施。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管好存量、严控增量。一是提高行业准入门槛。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园区,不批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不批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化工园区。化工园区外的,制定出台以生产工艺技术与装置能力、安全环保指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产品质量等级等为主要内容的化工产品(特别是精细化学品)综合性规范条件或地方标准。出台高于国家现行内河散装化学品船标准的地方标准,提升内河散装化学品船的安全水平。二是严格化工项目审批。新建化工企业要确保符合城乡规划要求,与周边场所的距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定。针对化工企业灾害事故防范及处置实际需要,适时制定出台高于国家现行化工企业防火设计技术标准规范的地方标准,并在全省执行。健全化工建设项目中发改、经信、安监、环保等部门联合会商制度,对环境污染影响小、安全风险低的化工建设项目,可由县(市、区)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其它化工项目一律由设区市的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新建合成氨、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必须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现有企业统一纳入准入管理。对生产高毒高残留的农药企业一律不再办理资质延期、产品换证。要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有毒气体类项目,不再批准新的光气生产建设项目,从严审批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涉及高危工艺的化工项目。禁止建设排放致癌、致畸、致突变物质及列入名录的恶臭污染物等严重影响人身健康和环境质量的化工项目。
强化创新引领,推进技改升级,打造优势产能。一是构建化工产业创新平台和体系。发挥江苏科教资源丰富优势,强化创新支撑,加快构建园区创新体系,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依托,在重点化工领域树立一批典型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设一批高质量的企业技术中心、行业关键技术创新平台。构建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充分利用高校院所人才资源密集、科研能力强的优势为园区企业服务,企业依托高校院所开发新产品,进行技术难题攻关,促进创新成果产出。二是积极对接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新兴产业集聚为创新载体,推进工程塑料、高性能纤维、功能性膜材料、氟硅材料、3D打印材料等专用、高端化工新材料及其配套化学品的开发与产业化。培育和推广化学工业节能环保技术、节能环保材料、节能环保产品和装备,建设化工节能环保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和服务站,打造一批技术先进、配套完整、发展规范的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与服务产业链。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和信息化改造,引进高端先进制造工艺,推进化工智能制造应用,建设智慧化工。三是大力推进技改升级。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工艺、装备研发和技改力度,加快工艺设备绿色改造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建成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体系,推进资源利用方式向绿色低碳转变。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制造2025》,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提高工艺成熟度和模块化程度,构建绿色化工产业发展体系。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经济学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