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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化妆品消费的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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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7 18: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虽然很多人从事化妆品行业日久,可能对化妆品品牌如数家珍,对于如何销售化妆品得心应手,但却不一定知晓一些必备的化妆品常识。
而不久前,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直属单位——中国食品药品国际交流中心(CCFDIE)主办的2014中国国际化妆品(工业)论坛上,主办方在解读国家最新监管政策法规的同时,也十分注重化妆品基础知识的普及。在现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朱英,为到场嘉宾详细解读了8个化妆品消费中的常见误区。
误区一:药妆品比化妆品更安全有效
中国是没有药妆这个概念的,虽然国内的化妆品生产企业都知晓,但绝大多数消费者并不知情,而且他们一直误以为在药店买的化妆品比其他渠道的更安全,这跟电视及网络媒体的误导宣传有关系。
在中国,化妆品的准确定义是: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
而口服产品、美容院里使用的填充式产品都不属于化妆品,虽然他们挂的是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还有涂抹在肚脐部位的产品,虽然使用方法也是涂抹式,但它也不属于化妆品。从使用目的来说,抑菌类产品也不属于化妆品。
最近一些化妆品店为了用专业服务吸引顾客,在销售时会配置一些器械设备来为顾客做试用服务,希望借助设备的作用更好地发挥产品的效用,这种销售方法是可以理解的,但消费者需要明白,这些店所使用的设备是没有经过安全审批的。
误区二:特殊用途化妆品一定有特殊用途或特殊功效
国际上每个国家对化妆品的分类都是不一样的,在中国,化妆品只分为两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见表1)。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等九大类产品。很多消费者误以为特殊化妆品就具有特殊的功效,实际上并非如此。
那么,这类产品为什么被称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呢?因为它具有三大特殊性:
第一,原料的特殊性,这类产品添加了一些特殊的功效成分;
第二,安全性评价的特殊性,因为有一些特殊的成分,所以有更多的安全风险,安全监管也更加严格;
第三,技术审评的特殊性,特殊用途化妆品一定要通过国家级审评,而非特化妆品现在可以进行省级审评了。
误区三: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美白化妆品更安全
之前,美白化妆品是属于非特化妆品,但前段时间国家将美白化妆品纳入了祛斑范畴,还颁布了《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美白化妆品管理问题》。消费者可能会误认为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美白化妆品更安全,但首先我们必须先明确一个概念:如何判断一个产品仅具物理遮盖作用呢?
第一,原料的使用,只能含具有遮盖作用的无机物,如二氧化钛、氧化锌,但不能含常见美白祛斑成分;
第二,产品的宣称,标签或名称必须且只能有美白、增白宣传,不能有其他祛斑宣称;
第三,产品的功效,只有暂时的遮盖作用,达不到祛斑效果;
第四,产品的评价,按普通产品进行评价,没有按传统祛斑产品进行评价,因为从毒理学上说,祛斑产品的安全评价要求更高。
所以总体来说,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化妆品制作工艺相对简单,而且是针对美白产品来区分的。但很多时候因为遮盖作用,也会误导消费者,令其产生“这个产品是否具有防晒效果”的疑问,其实它跟防晒毫无关系。
误区四:防晒化妆品的防晒系数越高越好
防晒系数越高,肯定是使用了更多量或更多种类的防晒剂,其中防晒系数跟防晒剂种类的关系是比较大的。一般判断防晒系数时,可以从两个使用种类来分析:一是传统的SPF值,主要是防UVB;二是PA值,主要是防UVA。
对于防晒化妆品,国内有一个专门的,也是唯一的功能性评测,因为从安全风险系数来说,防晒化妆品的系数越高,风险就越大,所以我们对防晒产品要做一个功效试验。
为什么说防晒化妆品的防晒系数并非越高越好?因为中国的防晒产品的标识方式与国外不同,很多国家防晒产品的最高SPF值标注的是50+,而我国暂时不允许标50+,最高是30+。PA値也是类似,国产的防晒产品最多只能标PA3个+,而国外最多是4个+。
消费者肯定会认为,SPF值越高,防晒效果就越好,但实际上,SPF值越高,安全风险也越高。另外,防晒产品的肤感性普遍不是很好,所以要生产SPF值更高的产品,涂抹的质感就越难制造出来。
综合而言,并非防晒系数越高就越好,应根据所处的环境进行合理选择。
误区五:产品名称及标签中的成分配方中肯定含有并具有所宣称的功效
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看不懂复杂的配方说明,唯一可以读懂的信息就是产品标签。《化妆品命名规定》第七条规定,化妆品的通用名可以是表明产品主要原料或描述产品用途、使用部位等的文字;《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名称中使用具有原料名称或表明原料类别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这里面的执行原则是:名称中的原料与配方原料或所标注特殊功能要有对应关系。
比如“向日葵修护霜”这个名称是合格的,但是“向日葵防晒霜”不合格,容易让消费者误解成向日葵具有防晒效果,但实际上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任何对应关系,如果在中间加一个词“保湿”,改为“向日葵保湿防晒霜”,就是合格的。
又比如像“蜂胶眼霜,配方含蜂蜜提取物”这样的说明书是不合格的,因为蜂胶和蜂蜜完全是两个概念,蜂胶比蜂蜜贵很多,不能说添加了蜂蜜提取物,就是蜂胶眼霜。
再比如“玫瑰露,配方含狗牙蔷薇”这个标签是可以用的,按照《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规定,宣传时可以使用俗名,像狗牙蔷薇这个俗名不太好听,但可以用。
还有一种情况是多色号化妆品,即彩妆,在标注着色剂时,可在成分表的结尾插入“可能含有的着色剂”作为引导语,罗列所有颜色范围的着色剂,但消费者需要知道的是,所列的着色剂,不一定每个产品都含有。
香精中的香料单体可以在标签中标注,但配方中可以不体现。这个涉及到常见的26种香料单体,企业也需要注意。
复配原料中的稳定剂、防腐剂等添加成分可以在标签中不标注,但配方中必须体现。
误区六:经过检验的化妆品都是安全的
很多品牌对外宣传时都会说,自己的产品是经过检验合格的,实际上,并非经过检验的化妆品都是安全的。对于化妆品来说,目前所谓的检验都是许可前的安全性评价检验。进口产品在进关时,也会有一些检验。还有监督抽检的时候,质监局或药监局也会做一些临时性检验。
具体来说,化妆品的检验包括卫生安全性检验、人体安全性检验和其他检验:卫生安全性检验是指微生物检验项目、卫生化学检验项目、毒理学试验项目;人体安全性检验是指人体皮肤斑贴试验、人体试用试验、防晒效果人体试验;而其他有关检验主要是指石棉、二恶烷、丙烯酰胺等禁用物质的检验。
虽然有这么多项的检验,但安全性评价检验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
第一,主要考虑安全风险,基本能够整体评价产品毒性及微生物污染;
第二,检测指标相对固定,主要关注禁、限用物质,且与产品中使用的功效成分没有直接对应关系;
第三,不太关注产品质量;
第四,对违规添加成分的关注度非常有限。
所以说,经过这些检验的产品不一定就是绝对安全的,要评价一个产品是否绝对安全,相当困难且复杂,目前国内的检验只能保证毒性上和微生物污染上是肯定没有问题的。
误区七:检出禁用物质等于违规添加等于不合格产品
关于禁用物质,也是化妆品企业最为头疼的问题,一旦某个品牌被检测出含有禁用物质,媒体在进行报道时,就喜欢以此作为噱头进行夸大宣传,从而达到对企业抹黑的效果。
但实际上,国家规定:禁用物质不得作为化妆品生产原料有意添加到化妆品中,但如果技术上无法避免禁用物质作为杂质带入化妆品,在成品中可能被检测出来,所以只有有意添加禁用物质才算是违规,我们没必要规定杂质限量,也不可能对所有禁用物质规定杂质限量。
目前化妆品类禁用物质主要是铬、铬酸及其盐类。关于化妆品中铬的安全性评价,首先要对铬进行形态分析,确定铬的可能来源,是否为技术上无法避免的杂质。再根据化妆品中铬的含量测定结果、化妆品的使用特点、接触量等要素进行安全性评价。
误区八:有不良反应的化妆品都是不安全的
有时候,因为个体差异,有些人会对某些特殊成分特别敏感,而化妆品当中又经常使用这类物质,所以很容易造成误会,让消费者误以为,产生不良反应的就是有害的产品。事实上,因为使用化妆品的人群存在个体差异,即便是品质良好的化妆品,也有可能会引起皮肤不良反应。
常见的化妆品皮肤病,就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妆品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官的病,也是化妆品引起的皮肤不良反应的主要表现,比如接触性皮炎、光感性皮炎、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痤疮、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甲损害等。
所以,个体在选择化妆品时,要弄清楚自己对哪些成分或物质会产生过敏反应,然后尽量避免这些产品,切忌人云亦云。其实适合别人的产品不一定就适合自己,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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