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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文化与基督教文化中的人性善恶论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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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7 18:3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 要:人性善恶论一直为世人争论不休,笔者于此不是重在证明人性是善还是恶,而是以儒家的“性善论”,基督教的“原罪说”为基点,从人性的最初来源,及其发展过程,找出儒家和基督教在人性论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关键词:人性;性善;原罪
作者简介:唐指艳(1991-),女,汉,湖南人,硕士,中南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
[中图分类号]:B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08--01
一、人性的最初原始状态:善
众所周知,中国学界有一种普遍的观点,认为中国传统人性论是以“性善论”为核心,产生的是“乐感文化”,而基督教传统人性论是以“原罪”观念为核心,造成的是“罪感文化”,这二者是互不相容,完全对立的。[1]对此说法,笔者不置可否,毕竟,中国传统文化以儒家文化为主导,自孟子提出“人性之善”后,几千年来,儒家学说尽管有其发展和演变,但始终坚持着人性本善的倾向。基督教中《旧约》的开篇之作《创世记》记载着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用泥土创造了亚当,然而,亚当和夏娃,不顾上帝的叮嘱,禁不住蛇的诱惑,偷食了智慧果,被逐出了伊甸园,从此,人类就有了原罪,罪恶也随之而成为了人的本性。不过,说“二者是互不相容,完全对立”,倒不敢苟同。
《中庸》说“天命之谓性”,即人的本性由天所命,人性的最终源泉是天;《孟子》说“ 恻隐之心, 仁之端也;羞恶之心, 义之端也;辞让之心, 礼之端也;是非之心, 智之端也。非由外砾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善是人天生的,本来就有的;而基督教之原罪又何来?上帝是按照自己的形象来造人,人身上被赋予了“上帝的形象”,而上帝又是全能全善的,也就是说,人最先天的本质也还是善的。不过,亚当始祖这一行为偏离了上帝,远离了身上的善,他所犯下的罪过,也随着生殖行为,传给了子孙后代,成为了人类的原罪,代代相传,罪恶随之成为了人的本性。
因此,不管是儒家的“人性本善”,还是基督教的“原罪说”,都说明了人最初的原始状态是善,而且,他们都有追求善的倾向。那么,人既然都是善的,为什么社会还是出现了各种恶劣行径呢?
二、儒家:善—知善—至善
儒家的荀子,曾也提出了“性本恶”,在《性恶》中说道“今人之性,生而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不过,孟子以其“善端”二字,即可驳回荀子的性恶论,因为,孟子是从人生存的起点而论,人的本心是善的;荀子是从人生存的现象而论,人的欲望引起了恶。于孟子而言,人之所以作恶,是因为后天致使本心的迷失,只要顺从本性,就能重归于善,因此,后来到了宋朝就有“存天理,灭人欲”之说,只有通过不断地自我修养,加强道德素质才能激发人性善端,恢复善。
儒家的善,依赖自我修养的力量,借助“仁”“礼”“信”来提升道德素质,挖掘“善”。“为仁由己”就是说修养自身道德,主要是依靠自己,提高自身的修养,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造就完善的道德人格;“我欲仁,斯仁至矣”,只要想要仁,就一定可实现仁,任何人都有可能通过自身努力和修炼成仁。而“仁”达成的最高境界是“圣人”,也就是“至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得以修身养性,然后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衡量善与恶的标准成为了人是否符合天道,是否做到心系家、国与天下,达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的。以圣人为承载点的这种善,是现世的,有限的,不是超越一切有限善之上的至善。
三、基督教:原罪—赎罪—圆善
基督教认为人是从一个全善的状态堕落成一个罪人,古罗马基督教神学家、教父奥古斯丁把人的本性分为原始本性和堕落本性,并认为原始本性是向善的。但是,堕落之后,原始本性失去了力量,只能作恶,或者说具有了作恶的本能,人类即便有向善倾向却也无力向善;马丁路德甚至认为,堕落之后,人的本性已经败坏,依靠人的本性是无法向善的。因而,“只有惟一的、真正的、幸福的上帝是不变的,”只有上帝,信仰上帝,依靠上帝的救赎才能带领人们摆脱罪恶,走向善。
基督教的善,倚靠上帝的爱,借助“信”“望”“爱”,为自己的罪忏悔,渴望被拯救,接近善。马丁路德有一种“因信称义”的说法,称”字,指的是人在善恶问题上放弃了判断权,而由上帝来行使判断者的权力,人放弃自己的一切意志,把所有的都交给上帝。于是,一个人是否为善义就不是罪人自己的事情,而是上帝的事情。罪人之善恶乃是上帝说了算。上帝才是善恶的判断者。[2]“我们得救了,我们乃是因为希望而得救,乃是因为希望而得幸福”,他们信仰上帝,相信只要实践最高的道德,然后上帝会配以相应的幸福,不过,这种幸福并不在今生而在来世,由上帝决定,是凡人所达不到的,也是一般人所达不到的,只能属于信仰。以上帝为最高点的这种善,是彼岸,无限,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可以称为圆善。
因此,儒家在人性善恶问题上,走得是一种“善——知善——至善”的模式,起点是善,终点也是善;基督教是“原罪——赎罪——圆善”的模式,起点为恶败坏了善,终点是无限接近善。两者在原则上,笔者不好评论谁好谁坏,但是人有一个善的终极目标是需要的,人有一种忏悔赎罪意识也是必要的。
参考文献:
[1]何光沪:《基督教哲学与中国宗教哲学人性论的相通》,载《冲突与互补:基督教哲学在中国》,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年版.
[2]谢文郁:《走出文化盲点:原罪论视角下的性善论》,文史 哲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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