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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主要讨论浙江省国家级传统村落在文化保护与经济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通过对浙南、浙北地区国家级传统村落的调研,发现传统村落在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比较不同村落的发展模式,旨在探索如何化解新农村建设与传统村落保护中存在的矛盾,达到保护与发展的双赢。文章针对以上几项进行村落保护现状与发展模式的探究,以期达到优化效果。
[关键词]传统村落;浙江省;新农村建设;保护与发展
[DOI]10.13939/j.cnki.zgsc.2017.02.108
1 传统村落的现状简介
传统村落作为中华民族的一种传统文化,凝聚着中华民族精神,是维系华夏子孙文化认同的纽带,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据报道,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通过长期的摸底调查,在全国各地推荐评介的基础上,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于 2012—2013年确定并公示了两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共1561个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落,其中浙江省共有90个村入围。
传统村落源远流长。众所周知,传统村落在城镇体系中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农耕社会最基本的组成元素之一,应该得到完整的有效保护。中国的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在历史演变中,由“聚族而居”这一基本模式发展起来的稳定的社会单元。但由于传统村落散于农村,交通不便,基础条件差,其存在价值和保护意识不像古城、古镇那样容易被人重视。但是就现阶段来说,这些承载着历史建筑艺术、独特建筑风格、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村落,进入了一个加速消亡期,古村落面临着巨大的破环,一方面是古建筑主体的破坏、瓦解。另一方面是古村落内部历史文化遗存的大量流失,众多古村落正逐渐演变成新集镇。
2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中出现的问题
第一,浙江省采取了各种方式保护传统村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保护中也出现了各种问题。浙江省传统村落的自然性损毁,传统村落大多年代久远,且散落在相对偏僻、贫穷落后的地区,由于交通不便、保护不力,加上江浙地区潮湿多雨的气候条件不利于木质古建筑的保存,导致许多传统村落的格局风貌、生态环境不断遭受破坏,传统村落自然灭亡;传统村落保护资金不足,资金不足是传统村落保护的一大难题,因资金不足无法维修而空置或倒卖古建筑现象时有发生,给古村落保护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第二,房屋产权问题是保护传统村落困扰已久的难题。目前不少传统村落都成了空心村、空城村,而保护和修缮工作难以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传统村落中大部分的老建筑都属于个人所有,房屋修缮所需大量的资金,很多村民自己没有经济承担能力,同时也缺乏对老村落房屋进行保护和维修的动力。但是如果由政府投資进行修缮,一方面传统村落中大量的老建筑需要修复和保护,政府承担能力有限;另一方面房屋的所有权并没有改变,利用公共资源来修缮私人物业的存在不合理,在现实中也很难开展。
第三,2014年,传统村落保护首获中央财政支持,列入国家级传统名录的古村落平均将获得300万元的补贴,浙江省自2013年起每年启动重点村和一般村的保护利用项目,各级投入资金已达30亿元。然而古村落保护是一项规模较大的系统工程,对于传统村落保护来说,这笔钱依然是远远不够;民居产权问题复杂。
第四,我国法律有所规定,农村集体用地在没有改变其属性的情形下,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间转让。一方面,传统村落居民受限于现实财力无力维修,想转移给有财力维修和保护的人却遭遇法律障碍。另一方面,想参与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组织和个人担心难以得到法律保障;传统村落保护在我国起步晚,有关的法制建设相对落后,而且“传统村落”的概念不明确,保护力度不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条例》和《文物保护法》等没有对传统村落做出保护要求,各地的保护性法规都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和限制。传统村落的保护,进入了现行法律法规与实际保护目的与效果相背相峙的困境。
3 浙江省传统村落保护中代表性的发展模式
浙江省提出了“美丽乡村”建设,这是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的一次契机。各传统村落积极响应“美丽乡村”建设计划,采取了各自的发展模式。不同的模式取得了不同的效果,通过对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背景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模式对比,探索最佳的保护与发展之道。
3.1 博物馆式保护,“三养”促发展—— “新叶模式”
3.1.1 以村落养村落
新叶古村主要采用规划先行、保护为主、法律保障的保护措施,在传统村落保护规划方面,自2007年正式启动保护新叶古村工程以来,始终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以科学的规划统领新叶古村落的保护工作,统筹处理好合理利用与保护抢救、村民自治与政府管理、民生合理需求与古村落保护、保护利用与村民居住条件改善等四组关系。2009年在浙江省建德市召开中国乡土建筑文化抢救与保护研讨会,邀请多位国内文保专家学者研究传统村落保护思路,共同完善新叶古村保护规划。
在保护政策落实与推进方面,从2007年起,新叶古村保护工作分前期、中期、后期实施。到目前为止,基本实现了第一阶段的各项工作目标: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村庄环境改造、古建维修、民居改造和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较为完整地展示了古村风貌。
在传统村落保护的方式创新上面,建德市政府确立了真实、整体、活态保护的基本原则,加快保护古村落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农耕文化延续性。在总体规划指导下,古村落保护利用以村民受益、增收为标尺,以转化为村民自觉保护行动为衡量标准,分阶段推进,不急功近利。
浙江省建德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建德市新叶古民居保护令》,提出将新叶古村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新叶景区管理办法》提出划分核心景区保护区、外围控制区、传统农耕风貌区,保护景区内人文资源的完整性。中国乡土建筑文化抢救与保护研讨会发布《新叶共识》,提出把古村镇保护纳入“美丽乡村”建设的整体布局中,保留乡村风貌,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乡村,达到完整性和独特性的和谐统一,永久保护、永续利用;新叶村出台《新叶村村规民约》,从古村保护和古村旅游对村民不良行为予以约束。
新叶古村在保护的过程中,不断强化重点公共建筑修缮,改善古村内外基础设施条件;古村保护利用和当前“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新区规划建设、部分古建筑产权处置相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自2007年正式启动保护工程以来,新叶古村先后实施了村庄整治、主要道路改造、新区规划、古建筑恢复、部分房屋拆改及贯通水系、改水改厕、三线下埋等工程;建设新叶村环村公路及外围公路设施,促进观光农业发展。医疗站300余平方米已完成降层改造、线路安装、装修,现在投入使用。新增健身场400平方米,已安装相应的健身器材,投入使用。已建成300平方米居民活动中心,400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站。
“新叶模式”立足利国惠民,耕地增量、用活,采用政府主导下的全方位保护模式,借农宅归并,兴土地整治,不仅使各个建筑得以有效的保护,而且使村落的周边环境也会得到有效控制,使新叶的田园风光,乡土面貌,乡土信息融为一体,解决了整体风貌难以协调的问题,农民住好、增收,一举多得。
3.1.2 以旅游养村落
新叶古村开发旅游体系工程,在文物保护的前提下进行文化旅游发展,根据村落结构特点采用放射式布局,从中心到外缘依次为原生态保护区、文化展示区、文化体验区、旅游商业服务区。并建设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包括村落导视系统、视觉识别系统、导游解说、公共卫生间等。提出“大新叶景区”规划方案,建设以新叶古村景点为核心及周边村落茶培岭后、上吴方和李村等古山村为群体的古村落景观区域。发挥《爸爸去哪儿》的影响效应,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加大宣传力度,促进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
3.1.3 以产业养村落
在古村进行旅游开发的同时,新叶古村开始发展以莲子采摘、农业观光产业,与乡村旅游产业相互支撑、相互促进。截至2014年,村集体已与农户签订合同,连片种植莲子150亩,新增500亩,目前已办理相关证件正常营业的农家乐6家,旅游产品开发3家。
3.2 “美丽资源”变“美丽经济”——江南镇古村落群发展模式
3.2.1 变“千村一面”为“一村一品”
在“美丽乡村”建设上,桐庐县始终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分别突出山水生态、历史文化传承等内容,注重挖掘自身资源优势和创新再造的特色亮点,避免“千村一面”,努力使每个村落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品牌。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利用中,桐庐县江南镇对行政辖区内古村落进行链式开发,打造江南镇古村落风景区,并成功申报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国际休闲乡村示范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和全国“美丽乡村”样板区。荻浦村、深澳村、环溪村、青源村、徐畈村等国家级传统村落分别形成特有的文化品牌,形成了“孝义荻浦、易理深澳、清莲环溪、山水青源、和合徐畈”的基本格局,一步一景,一村一品。
3.2.2 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对接
牛栏咖啡与猪栏茶吧是当地特色之一。牛栏与猪栏,不过是农村常见的老房子,村民往往是一拆了之,有时候他们甚至变成新农村建设中的梗节。而江南镇古村落群中的荻浦村却将其旧物新用,一来牛栏与猪栏作为当地村落传统生活方式的展现,被作为农耕文化的博物馆展现给游客;二来“牛栏咖啡”“猪栏茶吧”的出现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有机结合。农舍变为咖啡馆,而博物馆再加以利用,为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范例。
3.2.3 农村文化礼堂古为今用
江南镇古村落群中的许多传统村落都有农村文化礼堂这一文化组织和活动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大部分建于人民公社化时期,作为村中进行政治集会及文化活动的中心。江南镇深澳村文化礼堂由村民自发集资建造,先后作为村中的电影院、村委会办公室和老年活动室,如今作为村中各项文体活动的集散地。主要举办深澳灯彩制作技艺、深澳舞龙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民俗节庆活动以及村、县、市各级的文化交流活动。
在组织结构上,深澳村农村文化礼堂成立了理事会,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选出理事;制定并颁布了《文化礼堂理事会工作章程》《文化礼堂理事会财务管理制度》《文化礼堂活动及管理制度》,促进了农村文化礼堂的规范化、体制化。
3.3 以村落谋发展,以利用促保护——诸葛八卦村发展模式
诸葛八卦村有明、清、民国时期的古建筑304幢。1992年诸葛八卦村被认定为“兰溪市文保单位”,1996年12月被公布为“国家文保单位”。
3.3.1 文物保护与旅游管理体制
诸葛八卦村建立了适合于自身发展的管理体系:文保所——村委会——旅游公司——村民,在这种模式中,文物保护管理所是文物保护领导机构,宣传文物法,在诸葛村保护规划上把关,与诸葛八卦村村委会在工作中相互配合,形成了相互合作、共同行为,保护传统村落的工作关系。文保所不干涉旅游公司经营业务,对诸葛八卦村旅游经营起着保驾护航的作用。而村民委员会与旅游公司的职能进行分工,村务工作、古建筑維修及保护、工程建设、旅游项目投入、行政事务等都由村委会管理,旅游公司负责景区管理,经营和宣传促销工作。同时旅游公司是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属下的经营企业,公司资产归属行政村经济合作社所有,村委会实际上就是公司的董事会。旅游公司独立核算,门票收入去除公司开支后多出部分,都全部上缴村集体,村委会(董事会)每年对公司下达业绩考核指标。村委会和旅游公司形成保护、利用、管理上既分又和的一体化模式。村民委员会和旅游公司是全体村民的社区管理和旅游经济发展上的集体组织,因此村干部任免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公司主要干部任免由“二委”决定。村集体财务受村民公开监督,村民也就是公司的股东,这种模式使村民对集体经济比较放心。
3.3.2 传统村落保护理念的宣传以及古建筑全面普查与立档
诸葛八卦村村集体根据当地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现状制定了《诸葛村保护规划》,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制定《村规民约》,规定村民中有破坏或毁坏文物行为的,村委会将终止该户的福利待遇,并进行警告、公示和必要的经济处罚。同时诸葛八卦村村委会与文保所对村内的古建筑进行摸底排查,对每幢古建筑进行挂牌,并同居住在古建筑内的村民签订了《保护责任书》,每年进行常规检查。
3.3.3 “美丽乡村”建设规划
2000年诸葛八卦村在文物保护控制区外规划建设了新村,并在新村和老村之间建造了适合老年人的活动室,以及适合青少年等更多群体的幼儿园、图书室、健身广场等设施。新区建设实行统一规划,房屋建筑实行统一设计,风格与古村风貌接近。老村还逐年有计划地外迁一部分村民,外迁村民按照标准的一户一宅的农村宅基地建房政策,原房屋及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折价回收,由村里再统一调配给需要用房的困难户。目前已有160余户村民迁入新村,生活逐步稳定。
4 对于现阶段保护传统村落的几点建议
第一,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文物要原址、原物、原状进行保护,保护中要特别注意保护周围的环境风貌,要划定保护范围和保护控制地带。
第二,保护古建筑等的同时,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将居民保护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因为居民是古村落的守望者,文化传承者。只有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精神追求,才能更切实地落实古村落保护措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注重建立专门保护和研究机构,加大非物质文化保护的投资力度,深入挖掘非物质文化内涵,并在新时期发扬光大。
第三,保护分两步走,即近期和远期。近期:以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改善和整治为主要工作。远期:以发展性保护为主,达到综合发展的目标,历史街区传统风貌的改善,整治和保护工作取得显著的成绩,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和保护建筑本身得到科学展示和合理利用,传统风貌协调区内的建筑得到整治,其周围与文物不相协调的环境得到整治。
第四,保护传统村落我们需注意保护建筑空间形态和自然特色,保护历史的真实性,风貌的完整性,维护生活的延续性,同时保留古村落反映各不相同的文化内涵,保护传统街巷,保护的重点在于历史建筑的外贸与特有的文化传统,历史建筑内都可以适当维修、改善,切忌大拆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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