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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整体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确保试点村、推进村、示范村、重点村建设质量,积极创建美丽乡村,2017年全省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点完善提升工作。特制定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物的新农村”与“人的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以创建美丽乡村为基础,以新农村建设行政村为单位,本着缺啥补啥、完善基础、配套功能、整体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和法制建设,加快提升全省新农村建设水平。
二、推进原则
(一)突出重点。在2006年以来省里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的试点村、推进村、示范村和重点村中,重点选择基础较好、投入较大、积极性较高的村实施完善提升,突出样板村群的行政村完善提升建设。
(二)统筹推进。统筹推进行政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三)梯次完善。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先易后难的原则,分批次推进完善提升工作。
(四)地方为主。坚持市(州)和县(市、区)投入为主,乡镇、行政村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建设。
(五)坚持标准。完善提升要坚持较高标准,以创建美丽乡村为目标,实行科学规划、高标准建设。
三、主要目标
2017年完善提升647个村,其中连续提升村324个、新提升村323个。注重完善2015年和2016年创建的省级美丽乡村。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设施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对破损的村内道路、桥涵、排水沟渠、文化广场、围墙大门等基础设施进行及时修整和维护,全面落实管护责任制和资金投入保障机制。
(二)建立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机制。全面落实保洁经费、保洁队伍、保洁设施和保洁制度建设,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落实农户门前包花草树木成活、包街道排水沟清扫清理、包垃圾清运处理等。
(三)整村推进绿化美化。村屯四周、农户房前屋后、农村公路两侧、村内公共服务场所等都要绿化美化,推广种植景观树和成片成圃花卉,有条件的进行亮化。
(四)提升农村文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休闲文化广场建设品位,挖掘保护古井、古树、古迹,搜集整理民间传统技艺、民俗、传说、祖训家规,建设宣传栏,绘制文化墙,修建村史馆,宣传历史名人。开展扭秧歌、广场舞、文艺演出、农民书画、摄影展等各项文体活动。
(五)完善村级“一站式”大厅服务功能。增设村电子商务服务窗口,配备电脑等必要的设备,为农民提供网络代购、代销、代缴、代送、信息查询、免费无线网络等各项服务。
(六)发展高效农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结合推进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依托各村资源禀赋,开发名优特产品,打造一批乡村旅游景点、花海基地、乡村旅馆、农业采摘园、农家乐等,带动和促进整体环境和经济效益的提升。
(七)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依托商贸部门和流通企业,发展各类农村连锁超市,推进超市下乡,统一配货,倡导绿色消费。
(八)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与司法部门和有关律师联谊协作,对农村土地承包、经济纠纷、合同纠纷、司法纠纷等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化解矛盾,建设平安村屯。
五、实施步骤
(一)申请申报。2月份,采取村提出申请、乡镇把关、市县审核的程序,确定完善提升对象。
(二)制定计划。3~4月份,帮助行政村制定完善提升目标和任务,确定建设项目和投资,落实建设进度。
(三)开展建设。5~10月份,按照完善提升计划,推进各类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
(四)检查验收。11~12月份,市(州)和县(市、区)搞好检查验收,提出完善提升成果意见。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村庄规划。按照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完善村庄建设规划,丰富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
(二)落实建设资金。在完善提升中,市(州)和县(市、区)要把有限的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巧用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防止扶持高大上而效果不明顯。同时,有效整合涉农资金项目,打捆使用,扩大建设规模,提高使用效益。要发挥乡镇、村集体和农户投入的积极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新农村建设。
(三)科学组织推进。完善提升要坚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要突出特色,各具风格;要量力而行,不举新债;要坚持较高标准,建设美丽乡村;要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开展工作。
(省新农村办 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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