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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让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方经协商,就流转甲方位于**市河西新华村枫木坪组辣子田坎脚的土地 平方米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辣子田坎脚土地一块,东抵任达东房子后1.6米外、西抵任达东辣子田坎脚,南抵石胜军、石胜华、石胜 土地,北抵童汝章围墙。
2、甲方同意流转该土地使用、经营权后,甲方应立即将该土地交付乙方。在现有甲方使用年限内,全部转让给乙方,其用途乙方自行确定,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和限制对方或要求乙方归还。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支付其他相关费用,甲方流转土地使用权、经营权永久属乙方所有。
3、今后乙方如办理土地使用证,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需要甲方协助办理该土地所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推诿、拒绝、拖延等情况。
4、甲方向乙方承诺,现流转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在该流转的土地范围内出现家庭成员或本村民组人干涉、边界纠纷甲方应无条件承担协调责任。
5、本协议签定后,乙方一次性补偿甲方地上附作物 万元。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证明人:
二O一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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