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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JY3242342
品牌诋让合同
商标权转让方: (甲方)
商标权受让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因为傅方思,个人原因致使 国际集团无法按期推进产品,并且无力提供相应的赔偿, 做出对 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内容
1、 转让的商标名称: 服饰
2、 商标图样(贴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3、 商标注册号:
4、 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或
二、 服务的具体名称:
1、 商标权转让方保证是上述商标的注册所有人。在本合 同签订之前,该商标曾与签订过非独占(或独占)的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本商标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全部 解除
2、 商标权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
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种类(或服务的类别及名称):
可以使用该商标的地域范围:
3、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
由甲方(或乙方)在商标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办理变 更注册人的手续,变更注册人所需费用由方 承担。
三、 商标权转让的性质(可在下列项目中作出选择):
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
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 )。
四、 商标权转让的时间:
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 后,该商标权正式转归受让方。
五、 商品质量的保证:
1、 商标权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治 疗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 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
(可外签订技术转让合同);还可提供商品说明书、 商品包装法、商品维修法,在必要时还应提供经常购 买该商品的客户名单。属非永久性转让的,转让方可 以监督受让方的生产,并有权检查受让方生产情况和 产品质量。
2、 转让方应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 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
3、 转让方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该商标的注册有效 地域内经营带有相同或相似商标的商品,也不得从事 其他与该商品的产、销相竞争的活动。
八、其他条款或双方上顶的其他事项:
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协商,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 由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际集团。
该品牌拥有权属于
国
转让方:
(章)
受让方: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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