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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
建设单位(发包单位): 上海市公惠医院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上海弘韬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门诊楼 3层北端装修工程
2工程地点:石门一路 315弄6号
3建筑面积:约 400 m2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方式
1承包范围:区域内装饰维修(含水电装修部分)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三条:工程造价取费标准及工程款支付
1工程总造价为 272218元 ,结算按审计单位审定的造价为准。
2工程取费标准:装饰工程施工管理费 9%、利润7%、技工工资50元/工日、普工40元/工日
3. 3工程款支付:
(1) 工程预付款:甲方在施工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周内,按合同总造价的 30% 支付工程备料款
给乙方,计人民币 81600 元。
(2) 工程量完成 80%时,按合同总价的 30%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计人民币 81600元。
(3) 审计结束 一周 内,按审计总价的 95%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 5%为保修金。
第四条:合同工期
施工工期:甲、乙双方确认:本工程自 _08_年08月_20_日正式开工,_08_年_09_月30_日
工程全面完成,工期 40天。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
1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计划, 严格质量监督,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监
督。重要、关键部位施工前,须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报甲方审查、批准。
2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和上海市颁发的标准执行。 达不到合同的质量要求部分, 甲方一经发现,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要求,由乙方承担返
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六条:双方代表和工程签证
1甲方委派谢小方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乙方委派 陈裕龙 同志为驻工地代表。
2在施工过程中须建立正常的文件签发和工程签证运转体系,甲乙双方均指定代表人员负责 该项工作。
3工程签证范围
(1) 因设计、甲方要求变更,而乙方已经施工,有此造成的损失属签证范围。
(2) 甲方认可的杂项项目及工程量的增减。
(3) 市场信息无参照的或特殊材料的价格以及单项协议价格。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提供施工所需的临时用电、用水至施工现场,施工场地内的用电、用水管线及附属设施均由 乙方负责,并在不需要时拆除。
2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图质料和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给乙方, 现场交验。
3由甲方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组织设计单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4做好施工区域以外的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并协调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构筑物的保
护。
7. 5依本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及时组织审计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 1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计划表。
& 2乙方保证安全生产,防火防盗,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使用的照围栏和警卫等。乙 方开工后需对施工现场范围内的一切工程事故、财产和人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 3乙方保证严格按设计的施工图施工,保证建筑材料供应质量和施工质量,保证施工进度和竣 工日期,严格执行沪建施(93)第0989号《上海市建筑工程工地文明生产施工若干规定》 ,
施工现场清洁和文明施工。
& 4工程竣工后未交付甲方前,乙方须负责已完工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失窃由 乙方负责修复完好。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失窃由甲方负责,需由乙方帮忙修复的费用须甲 方承担。
& 5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九条:其他
9. 1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 」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正 丄—副合同。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9. 2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办理相关的补充协议。
甲方(章): 乙方(章):
进行保证法定代表人(章): 法定代表人(章): 经办人(字)
进行
保证
经办人(字)日期:日期:
经办人(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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