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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劳动合同——外资企业_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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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7 19: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集体劳动合同一一外资企业劳动介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 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 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用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 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而的规左,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髙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 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 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 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公司招工计划 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公司分別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 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 况。
第七条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 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 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弗I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 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英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 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
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立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 项津贴。
第十四条 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 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根据竜事会的工资 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 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泄和变更, 由公司决泄。公司在做岀上述决泄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 公司按规左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 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 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 报表。
第十七条 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 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 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垃、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 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泄,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 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 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泄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泄左期进行专 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公司根据有关规左,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 用。
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劳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 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 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公司按规左向从事尘毒有害 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 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工会发 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 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 场,公司行政方而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左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 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讣、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 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龙劳动 防护用品发放细则。公司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九条 每年夏暑季节,公司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提供必需的淸凉饮料。在冬 季,公司负责采取防寒保暧措施。
第三十条公司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公司提出年 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 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公司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公司务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 规程,教冇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公司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 行为的惩处。
第三十二条公司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 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岀处理建议。
第八章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三条公司根据政府规左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 业知识。公司教冇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公司按年度向工会通报 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三十四条工会组织或协助公司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徳、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 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髙职工队伍素质。
第九章纪律与奖惩
第三十五条公司有权制龙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公司有权依拯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 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三十六条公司对于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 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髙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而作出优异成绩的职 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三十七条 公司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左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 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 重的,可以开除。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 由公司作岀决泄。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        工会认为不合理的,
有权提出异议,与公司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公司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 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三十八条 各类处分和一次性罚款项目、额度,由公司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上。公司 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泄的同类制度,需经公司承认并备案。公司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 意后实施。
第十章合作与联系
第三十九条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 作。公司正、副总经理和工会正、副主席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 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对方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立。
第四十条公司正、副总经理或英代表可以应邀岀席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并向大会通报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公司要求向公司通报工会开展的与公司 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 联络和密切公司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公司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 采取的方法。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四十二条 为保证全而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 代表、公司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査1次,检查结果以书而报告形式 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査结果。
第四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 决的,按有关规沱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二章期限和变更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合同期满前6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新合同 未签订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时,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 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第四十六条公司支持工会开展的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会开展活动应在生产、 工作时间以外进行,如有必需占用生产、工作时间活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同意,在条件许 可的情况下,公司应给予支持。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泄执行,或由双方协商后确左。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中、英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持中、英文本一份。本合同中、英文本 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副本两份,分别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北京        有限公司
总经理:       
副总经理:       
        年        月
北京        有限公司工会
主席:       
副主席: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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