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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房 合 同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租赁事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座落在 房屋。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该房屋全年租金 元。
四、此房租房押金 元。乙方必须按时向甲方缴纳租金,不得借故拖欠。
五、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仅作为 房使用。
六、如甲方将此房用作他用,乙方必须随时无条件退租,多余房租甲方退还。
七、租赁期内,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核实,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
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爱护财产,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十、不得从事违法乱纪事项,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十一、注意消防安全,至少配备一个灭火器。
十二、不得噪音扰民、污染环境。
十三、此房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与物业公司无关。物业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的权利。
十四、配合、支持物业公司各项工作。
十五、此房隔断事宜由两房租户协商解决,解决后提交相关资料到物业。此事与物业无关。
十六、此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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