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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勘察单位(乙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 完成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 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
第二条 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 .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 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
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图各一份,提交由建设 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 责。
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
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甲方必须在 年 月 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
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
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 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
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
方负责);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
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应于 年 月 日进入现场勘察, 年 月 日
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 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 份(如
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 工3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 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 本工程按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
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 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偿 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 支付勘察费的 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 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 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
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 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 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 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勺勘察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 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勺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 需勺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勺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 乙方实际消耗勺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 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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