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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新农村,农业机械化获良机。
1、中央、国务院十分关注“三农”问题。在2006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非常关注农机化工作: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的关键生产环节和粮食生产区的机械化作业水平;继续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和粮食丰产科技工程;要大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对农民实行的“三减免、三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政策,效果明显,要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增加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继续实施保护性耕作示范工程;要鼓励、引导和支持农村发展各种新型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2、国家农业部进一步加大了对农业机械化投入。农业部在2014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意思中提出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农民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办法,继续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加强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研发,尽快突破水稻机插、玉米机收、油菜甘蔗棉花机械收获等薄弱环节。加大对水稻插秧、玉米收获、粮食烘干、深松整地等重点机具补贴力度,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大力推进南方水稻机插秧和北方玉米机收,扩大农机深松整地、机械化秸秆还田等范围。加快培育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化社会服务组织,加强农机售后培训、维修和作业服务,充分发挥农机化对规模经营的带动作用。
3、各级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地区农业机械化工作。重庆市委,市府高度重视农机化工作,重庆市有关部门专门编制适合重庆使用的农机产品目录,对目录所列耕整机,市财政局和农机事业管理局将以市场经销价为计算基数补贴30%;拖拉机以市场经销价加选配件(实选数)价格为计算基数补贴20%;植保机械,如喷雾器等以市场经销价为计算基数补贴10%;割晒机以市场经销价为基数补贴40%;其他类机械,以市场经销价为计算基数补贴20%,引导农民走机械耕种之路。必须严格按照上级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的有关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农民购置农机具的补贴资金落到实处。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依法治机。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优惠政策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机化工作已经纳入法制化建设轨道。丘陵和贫困山区的农业机械化进程很缓慢。各级政府要把农机化发展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并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明确农机职能。并把农机化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和措施,加大投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的转轨,加快丘陵和贫困山区农业机械化进程。
2、推动和实现农业土地规模经营。在丘陵和贫困山区,不利于机械的连片作业。所以,丘陵和贫困山区的农业机械化期待土地的规模经营。先采取办点示范,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实现,加快土地流转,推行土地托管模式,扶持和培植种植大户,大力发展庄园式农业。并尽快出台相关法规予以规范。这样更有利于田土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开发,有利于先进农艺及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有利于优化配备农业机械和合理配置劳动力,可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的作业效力,从根本上转移解放更多的农村劳动力。
三、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一要进一步转变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准确掌握和运用法律的各项规定办事,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要切实规范丘陵山区农机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努力降低农机事故发生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三要进一步强化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完善检测手段,进一步提高鉴定检测能力;同时,认真做好政府补贴机具的鉴定选型工作,为农民购买先进适用农机具提供依据。四要加大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体系,打击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加强农机维修市场的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同时要维护好农机作业市场秩序,为农机社会化服务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兴机富民。建设新农村,要提高农民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尤其是对机操作手的培训,让农机手不仅会操作农机、而且会经营农机。围绕农民培训工程,强化农机培训机构硬件建设,充分发挥山区农业机械化学校培训基地优势,切实开展驾驶员、车工、电工、焊工等工种的农机技能培训。通过兴办各类农机化技术培训班、现场演示会、发放技术明白纸等形式,让农民了解农机、热爱农机,普及推广农机节本增效新技术。积极倡导以专业化思路完善社会服务水平的理念,通过服务组织专业化、服务项目专业化、服务技术专业化和服务人员专业化,拓展农机服务领域,迅速为农业生产提供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各种农机专业服务。并重点培育一批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实行政策倾斜,充分利用购机补贴政策的拉动,组织他们参与跨区作业和订单作业服务,积极开展农机大户致富带动工程,不断成长壮大,成为实现小康目标的服务能手,真正实现兴机富民。
五、以市场化机制抓好推广体系建设。尽快建成以农机部门为主导,农机企业为主体,农机大户为示范的新型农机推广体系,进一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推广队伍,增强农机推广实力,强化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加快农机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速度。实现农机推广公益性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机结合,达到农机推广、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共赢的目的。贫困山区的园林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等发展速度很快,但这方面的机械投入和引进、推广还没有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开发,我们要开展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建设,鼓励兴建各具特色、不同规模的农业机械化(农业工程)示范园区。
(作者单位: 402760 璧泉街道农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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