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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工作的稳定都需要高质量的电力设施为基础。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综合防控机制的建设工作,能够有效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然而我国存在着大量的电力设施损坏事件,本文对此行为特点和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电力设施保护策略,希望对于我国用电系统的安全和稳定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电力设施;保护装置;防控机制;建设
电力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保证,可以说,如果没有电力系统,我国的工业、部分服务业运行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都会受到严重的影响。现如今,我国电力设施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常会出现损坏、丢失乃至故意破坏等情况,对此,本文针对其原因,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
1 对电力设施造成危害的因素
第一,是行为者主动进行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例如,故意偷盗电力设施器材、工程施工对电力设施进行破坏、在附近种植树木或修建房屋对电线线路造成影响、线下钓鱼以及违法收购电力设备等行为。第二是行为者不认真执行相关行为。例如,对于存在的可能影响电力设施的因素不及时采取措施、在线路保护范围内进行作业、不严厉打击盗窃乃至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对于存在故障的电力设施不及时抢修等。
在上述所有行为中,其中输电配电设施被破坏或者偷盗的行为占很大成分,针对110伏特的线路损坏主要是工程施工所导致的,而造成35到110伏特的线路损坏主要是房屋、树木的影响导致,造成低压电路设施故障的主要是人为偷盗甚至车辆碰撞所致。
2 电力设施损坏的原因
第一,就外部环境来说。首先,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在对电力设施进行保护以及城市建设方面存在着较大的矛盾,这些矛盾应用政策处理具有较大的难度,从而导致在线路保护区进行违规作业、施工的情况常有发生。其次是电网分布较为密集,因为电力设施分布较为广泛,所以很容易出现隐患。再次,是地域特点方面的原因,在我国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例如上海、北京等,其交通便利,经济水平高,电力设施损坏情况最为严重,而各省的交界地带是电力损坏事件的多发区。最后,作案、电力犯罪逐渐专业化,过去偷盗电力设施属于个人作业,现在偷盗行为逐渐规模化,形成了团伙作案的主要现象。经过调查,被捕的电力设施偷盗犯罪人员绝大多数过去就从事过电力施工工作,有着系统、渊博的电力知识以及专业娴熟的技能。
第二,就我国内部环境来说。首先,我国部分单位没有形成健全的电力设施保护机构,缺乏较为专业的电力管理人员,没有制定健全的电力管理制度,对于日常管理工作也没有充分落实,执行力不高。其次,供电单位和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没有充分联系,没有达成充分的相关数据信息共享联系,导致电力管理工作效率低下。再次,我国很多电力单位的电力设备管理人员缺乏强大的责任性,对于存在的电力保护区的电力故障没有及时检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力设备也没有及时的进行处理。最后,我国电力设施在安装过程中,缺乏较为科学先进的防范技术,我国电力系统也缺乏足够的防范功能。
第三,就法制规定来说。我国目前虽然针对电力设施保护上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有我国的《刑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法》以及地方上的法律规定。即便如此,我国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较多的不足之处。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规定上只是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具体界定,但是对于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的行为缺乏相应的标准。其中针对电力设备的概念只是针对已经投入使用的设备,但是对于还没有建完的或者已经建完但没有投入使用的设备却不包括在内,然而这些设备的确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另外,电力方面的法律规定与其他规定之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矛盾之处,这就导致了在对电力设施案件进行处理时,纠纷不断。
3 如何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第一,要积极与政府取得联系。我国国务院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设置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来对区域内的电力设施进行保护。然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需要涉及土地、公安、工商、林业、建设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在工作方面存在着工作侧重点不同,导致存在着推卸责任、负责机构不明确的情况存在。因此,政府必须要发挥协调作用,让部门之间达成共识,妥善处理部门矛盾。除此之外,政府应积极的制定和完善我国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保证对于违法犯罪行为能够坚决惩治,绝不让其钻了法律漏洞。
第二,内外并重。要建立企业电力设施保护管理体系,在电力的安全生产中将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谁主管谁负责,从人防、物防、技防3个方面采取措施。除此之外,还要加强与外界的联系,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中,和城建部门联动,将影响电力设施的房屋建设进行消灭。和公安部门加强联系,对盗窃损坏电力设备的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第三,加强宣传。从多个角度和层次上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进行宣传,科普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法规,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者加以惩处,通过曝光来打击盗窃破坏行为。对于保护电力设备、举报犯罪行为的先进人物要大力表彰,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氛围,从而为电力设施的稳定安全提供社会支持。
4 电力设施保护综合防控措施
第一,要加强管理措施。首先,要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职责。按照我国电力设施保护的相关条例法规,要健全组织机构和切合本地实际的规章制度,建立企业内的电力设施保护相关管理责任体系。将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当成与电力生产、建设、经营头等重要的大事。其次,对电力设施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加强治理。对重点保护范围和区域加以确定,并做好警示标记,对电力设施保护危险点建立数据库,加大隐患排查。再次,要预防外力施工对电力设施的影响和破坏。要建立电力设施保护区的施工许可证制度,如果要对范围内进行开挖、爆破等施工,需要做好许可审批以及监督工作。如果是输电线路以及电缆建设,要对现场环境以及地下管线的布局进行勘察。加强区域巡视,对于工程项目的施工危险点进行防控。要提前生成应急方案,对于可能发生的事故加强补救。最后,要对报废电力设施的销售环节加以管理,从源头上打击犯罪销赃活动,还可以积极联系群众,设置群众护线组织。
第二,做好技术防控措施。首先要对技术措施进行完备,按照我国电网规定的变电站安全技术防范指导,对各种技防设施严加完善。针对五百伏特的变电站要设置智能安防监控平台。对于220伏特变电站应该设置电子围栏系统、红外探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以及墙体防震入侵系统等。对于110伏特以下的变电站,应该设置实体围墙以及视频监控系统。其次,装齐防护设施,在电力设施及电缆周围张贴警告标志,在电缆隧道井盖上设置防盗设施等。最后,积极采用新技术防范。可以应用新技术以及新设备,例如外部机械侵入红外感应装置、远程视频监控系统、铁塔防盗报警装置、低压在线防盗报警系统等。
第三,重视宣传教育。保证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以及多样性。宣传方式要内容丰富、载体多样、类型广泛;按照不同对象特征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充分应用电视、报刊等媒体,在公交车、社区宣传栏等载体上宣传电力设施保护制度、电气常识及用电知识等。
5 总结
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关乎国家用电安全稳定的系统性工作,要加强与政府的合作、建立内部制度、严格管理、积极采用新技术、做好宣传,从而确保电网运行的安全稳定。
参考文献
[1]傅利成.电力设施保护综合防控机制建设探析[J].机电信息,2014,(12):165-166.
[2]李敦友,石瑛.构筑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1,(10):24-25.
(作者单位:国网绵阳供电公司检修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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