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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土施工工艺标准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种建(构)筑物的基坑(槽)和管沟人工挖土工程。 二、施工准备 (一)主要机具设备 十字稿、铁锹、大锤、钢纤、钢撬棍、手推车等。 (二)、作业条件 1.开挖前应清除或拆迁开挖区域内地上和地下障碍物,对靠近基坑(槽)的原有建筑物、电杆、塔架等采取防护或加固措施。 2.完成场地平整,并使有一定坡向,同时挖好临时排水沟,以保证边坡不被冲刷塌方,基土不被地面水浸泡破坏,同时修筑好运输道路。 3.查清工程场地的地质、水文资料及周围环境情况,根据施工具体条件,制定土方开挖、运输、堆放和土方调配平衡方案。 4.开挖有地表滞水和地下水的基坑(槽)、管沟时,应做好地表、基坑的排水或降低地下水位,并做好土壁加固的机具和材料准备。 5.根据建筑总平面和基础平面图进行测量放线,设置控制定位轴线桩、龙门板或水平桩,放出挖土灰线,经检查并办完预检手续。 6.夜间作业,应根据需要设置照明设施,在危险区域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三、工艺流程 1.基坑(槽)开挖应按放线走出的开挖宽度,分块(段)分层挖土。根据土质和水文情况,采取在四侧或两侧直立开挖或放坡,以保证施工操作安全。 2.在天然湿度的均质土中开挖基坑(槽)和管沟,且无地下水时,挖方边坡可作直立壁,不加支撑,但挖方深度不得超过表1的规定,基坑(槽)宽应稍大于基础宽。如超过表1规定的深度,但不大于5m时,应根据土质和施工具体情况进行放波,以保证不坍方,其最陡容许坡度按表2采用。 3.当开挖基坑(槽)的土体含水量大而不稳定,或基坑较深,或受到周围场地限制需用较陡的边坡或直立开挖而土质较差时,应采用临时性支撑加固。开挖宽度较大的基坑,当在局部地段无法放坡,或下部土方受到基坑尺寸限制不能放较大坡度时,则应在下部坡脚采取加固措施。如采用短桩与横隔板支撑或砌砖、毛石或用编织袋、草袋装堆砌临时矮挡土墙,保护坡脚。当开挖深基坑时,则须采取半永久性的、安全可靠的支护措施。 项次土的种类容许深度(m) 1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0 2 硬塑、可塑的粉质粘土及粉土 1.25 3 硬塑、可塑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50 4 坚硬的粘土 2.00 土的类别边坡值(高:宽)砂土(不包括细砂、粉砂)1:1.25~1:1.50 一般性粘土 硬1:0.75~1:1.00 硬、塑1:1.00~1:1.25 软1:1.50或更缓 碎石类土充填坚硬、硬塑粘性土1:0.50~1:1.00 充填砂土1:1.00~1:1.50 注:1、设计有要求时,应符合设计标准。 2、如采用降水或其它加固措施,可不受本表限制,但应计算复核。 3、开挖深度,对软土不应超过4m,对硬土不应超过8m。 4.基坑(槽)开挖程序一般是:测量放线→切线分层开挖→排降水→修坡→整平→留足预留土层等。相邻基坑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施工程序。挖土应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层进行,边挖边检查坑底宽度,不够时及时修整。检查坑底宽和标高,要求坑底凹凸不超过1.5cm。在已有建筑物侧挖基坑(槽)应间隔分段进行,每段不超过细,相邻段开挖应待已挖好的槽段基础完成并回填夯实后进行。 5.开挖条形浅基坑(槽)不放坡时,应沿灰线里面切出基糟的轮廓线。对普通软土,可自上而下分层开挖,每层深度为30~60crn,从开挖端向后倒退按踏步型挖掘;对粘土、坚硬粘土和碎石类土,先用镐刨松后,再向前挖掘,每层挖土厚度15~20cm,每层应清底和出土,然后逐步挖掘。 6.基坑(槽)、管沟放坡,应先按规定的坡度粗略开挖,再分层按坡度要求做出坡度线,每隔3m左右做一条,以此线为难进行铲坡。挖基坑(槽)或控较大面积土方时,从地面下挖1m便可开始刷边,挖至距离坑(槽)底0.5m时,应沿坑(槽)边每隔2~3m高差打入小木桩(竹签),并注明标高,同时配备0.5m长的木(竹)标杆若干根。操作人员用标杆按设计标高找平,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槽宽,修理槽边,铲平增底,清除余土。 7.开挖深基坑(槽)或管沟时,为了弃土方便,可根据土质特点将坡度治全高做出l~2个宽0.7~0.8m的台阶、作为倒上台。然后按浅基坑(糟)或管沟放坡分阶开挖,从下阶弃到上阶土台后,再从倒土台弃至槽边,完成流水作业。 8.基坑(槽)开挖应尽量防止对地基土的扰动。当基坑用人工挖土,挖好后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时,应预留15~30cm一层上不挖,待下道工序开始再挖至设计标高。 9.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应在基坑(槽)四侧或两侧随挖土随挖好临时排水沟和集水井,将水位降至坑底以下500rnm,以利挖方进行。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基础(包括地下水位下回填土)施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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