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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体系重点要素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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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4 15: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审核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是针对体系17个要素和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进行了审核,审核员应在切实理解体系17个要素的功能和相互关系的基础上,依据不同组织的实际情况,确定审核的内容,明确审核的方式方法,本文将从环境管理体系要素审核的角度,介绍对于环境管理体系要素特别是针对重点要素审核的一些基本思路,并根据要素审核当中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探讨要素审核的技巧。

一、体系要求的审核内容

1、环境因素、环境方针、法律及其他要求

组织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宗旨是为了改善环境绩效,而它是通过环境因素控制这一手段来实现的,所以环境因素是全部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和着眼点,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使得体系具备了这一工作基础,并且重点突出,有的放矢。针对环境因素的审核应是、是紧紧围绕着ISO14001标准4.3.1条款规定要求来进行,即:环境因素识别是否具备充分性,环境因素评价是否科学合理,环境因素的更新是否使得识别和评价工作动态适应,以上三方面是否以程序化保证其实施。

环境方针是一个组织的最高管理者,依据该组织特点,针对其全部环境管理工作提出的原则和纲领,其纲领作用体现在两个承诺和一个框架之中,即承诺遵守法律法规,承诺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为建立目标、指标提供框架,针对环境方针的审核重点应突出:即方针的内容是否具备对组织的适用性,是否体现了两个承诺一个框架,管理上是否形成文件,付诸实施,予以保持并能达到全体员工以及可为公众所获取。

法律及其它要求是判别组织环境行为的准则,是组织所应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遵守法律与其它要求,不仅应体现在环境方针的承诺中,还应体现在环境管理体系的各个方面,标准中法律法规这一要求正是为体系中这一需求提供输入,它要求获取和识别适用于组织的法律及其它要求,并随着组织的发展变化和外部法规的变化使其动态更新,因此在进行此要求审核时,应从程序上把握其是否建立获取和识别法律法规的渠道,并持续保证其动态更新和适用,评审法规内容是否具备适用性及时效性。

2、环境因素的直接控制要素

对于主要环境因素的直接控制包括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和应急

准备与响应等要素,此外为进一步对环境因素控制的状态和效果进行检查,还需要监测与测量这一要素来完成,所有这些要素构成了对环境因素进行控制的主成,为此,应将环境因素的各个直接控制要素联系起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审核,审核时不仅应关注各个要素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和发挥其功能,同时还应把握环境因素、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准备与响应等要素的内在联系及其与环境方针的一致性,考查其是否覆盖了全部重要环境因素,各个要素的综合直辖市,控制是否达到将重要环境影响有效控制的目的。

3、组织机构与职责

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维护需要组织中的人来完成,需要全员参与,组织机构与职责使构成了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实施的主体。审核重点在于:针对各个职能与层次的作用、职责和权限是否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文件并传达;各级管理者对体系实施提供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以及财力资源是否充分;特别强调,环境管理代表的任命和是否满足标准对其赋予的职责,此外,针对体系内各级领导和员工以及体系各个要素的审核均应关注职责及作用,考查不同职责单位(包括人),不同要素职责之间的接口和关联性,是否有职责不明确,重复设臵或矛盾的现象。

4、体系的辅助要求

体系的培训机制为体系实施的主体——人的意思与功能提供了运行和持续改进的保证,这一要素的审核重点强调:是否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对每一职能与层次确定培训需求并进

行培训以达到标准的要求,特别强调对环境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人员,审核不仅应关注培训的过程和记录,更应关注培训的效果。

多向化的信息交流使得体系中各个职能与层次,各个要素,体系内外部得以连接。审核要点包括:是否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规定内、外部信息交流的渠道,方式及动作等,以保证信息的通畅;针对各有关职能与层次有关的环境管理活动,是否表明其按照信息交流的程序执行且信息通畅,是否存在信息受阻,传递失误等现象。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重点为考查其体系文件是否覆盖了标准的17个要素及全部管理内容,是否明确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要素之间是否接口一致,是否给出相关体系文件的路径。文件控制要素审核时需关注:是否连上并保持一套程序,包括文件控制要素标准中规定的全部管理环节,实际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程序文件执行,关键岗位是否均得到有关文件的现行版本。

记录渗透到了体系的每一个环节,为体系提供了可追溯性和见证性,审核时强调:标准要求的环境记录是否建立,记录要素要求的各管理环节是否程序化且执行,需要关注的是记录的审核应渗透在其它各要素的审核之中。

5、体系监督保障要素

环境管理体系具备自我发现问题,自我完善的监督保障机制,这一机制通过监测与测量(一级)、内审(二级)、管理评审(三级)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等要素来完成。三级监督机制级级递进,从不同的层面时体系及其运行加以监督保障。监测与测量审核要点包括:监测对象是否覆盖了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和活动的关键特性,体现在对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以及运行控制和应急等监控,对环境表现加以跟踪,对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价。内审的审核要点是通过对内审信息的收集和评审,考查内审的可信度和有效性,内审是否发挥了对体系进行整体监督保障的功能。管理评审要素的审核要点包括:评审是否实施,内容是否充分适宜,评审工作是否文件化,是否指出体系改进的方向和可能,是否达到保证体系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作用。

二、体系要素审核的几点方法和技巧

1、要素审核不仅仅是收集信息,更应关注其功能和效果。

ISO14001标准为环境管理提供了科学的管理框架,其要素内容并无过细的具体

要求,而更为强调各个组织依据自身特点发挥要素乃至整个体系的功能,审核时应在充分收集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对要素的实施及其结果的分析,审核该要素是否发挥了作用。

例如针对4.3.1环境因素的审核,部分审核员仅关注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的

数量和某方面属性,而未从程序及结果进行系统分析,即识别是否充分——是否覆盖了组织的活动、产品及服务,是否识别了可控制及可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是否覆盖了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以及七种环境因素类型等;评价是否合理——符合组织特点,反映环境影响、评价具备再现性;审核内容还应关注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的动态更新。通过对环境因素要素功能的审核和分析,才能达到对该要素的真正把握。

再如对管理评审要素的审核,审核员不仅应考查其是否实施,参加人员是否适宜以及有无记录及报告这些表面现象,更应关注分析评审的内容是否充分、适宜,具备深度,最最终达到保证体系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目的。

2、要素审核忌只审实施不审策划

在内审和外审中,均有部分审核员习惯于依赖已有的体系文件,考查体系是否实施和运行而不关注体系的策划如程序文件本身是否科学合理。环境审核员更应具备这种环境科学和环境管理分析的技能和素质。在实际运作中,体系策划本身缺乏科学合理性是很常见的,如:环境管理方案在技术上无法保证目标指标的实施和达成;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操作无法达到将重要环境因素控制住的目的;综合全部环境因素的控制内容发现个别重要环境因素根

本来加以管理等。这就要求,审核员不仅应具备良好的观察能力,更应具备良好的分析能力。

3、要素审核应有动态的眼光

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运行是持续发展的,内审和外审虽具备其特有的同期

性,但也是随着体系的发展而进行的,一方面在同一次审核中,审核员应关注体系的策划是否具备动态适宜性,即在符合现有管理基础上考虑到未来发展的需要,如事先制订环境相关项目的新、改、扩建程序;另一方面在不同次的审核中考虑组织环境管理发展的需要,考查体系是否动态适应,如关注组织产品、活动服务的变化导致体系的变化,关注前一年度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新一年度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以及控制之间的连续性等。就此,审核员需要具备动态发展的眼光和对不同事物的各个方面进行综合直辖市分析的能力。

4、审核方案合理性保证了要素审核的深层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同于传统的行政检查,也无法做到对体系的方方面面每个环节进行细致入微的检查,它应采用一种科学合理的抽样方式,所以审核方案的合理性对保证审核效果至关重要。

首先审核及抽样方案应科学策划合理分布,这有赖于审核员在审核前对组织的实际情况包括体系文件有较为详细的了解,例如外审的监督审核方案应对组织的内审方案及其可信度加以考虑,监审前通过对内审计划报告及有关记录的审查,目前是内审的薄弱环节和反映出体系的问题,在监审前给予重点关注。审核方案还应保证对体系各个要素、不同的重要环境因素、环境岗位的合理分布,保证对体系全局的把握。

其次要做到随机抽样,例如同样的生产线或类似的现场可在审核时临时决定抽样样本,而不同先通知,以保证真实可信度。

审核方案应整体协调,如将废弃物处臵作为审核重点抽样,则在不同的部门或审核组不同小组内协调抽样分布并且在审核过程中加强沟通交流,以保证对这一审核重点的整体把握。

第二节:环境管理体系重点要素的审核

环境管理体系中几个主要要素的审核要点

一、环境方针(4.2)的审核

一个组织的环境方针是组织全部环境行为意图与原则的陈述。是环境管理体系的总的纲领。整个环境管理体系都要围绕着如何实施、实现本组织的方针。不论是目标、指标的制定,组织机构与职责的设臵,重要的程序文件制定都要以实施、实现环境方针为宗旨。所以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要把环境方针的审核作为最主要的审核任务之一。对环境方针的审核包括下列两方面的内容:

〃组织所制定的环境方针是否符合 IS014001标准的要求;

〃组织的环境方针在体系中是否得到了贯彻和实施。

要通过对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和第一、二阶段的现场审核来判定受审核方是否满足了上述的要求。

(1)对体系文件中环境方针的审核内容

①环境方针的内容

根据ISO140OI标准的要求,对环境方针审核应包括下述的内容:

〃是否体现了本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特点;

〃是否反映了本组织所处环境的特殊要求;

〃是否反映了本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

〃是否承诺了遵守有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是否承诺了污染预防和持续改进;

〃是否为设定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建立了框架;目标指标和主要程序文件是否

体现了方针的要求;

〃是否与上级公司的环境方针相一致。

②环境方针的管理

在体系文件中对于环境方针的管理,应包括下述内容:

〃是否规定了方针制定的依据;

〃是否规定了方针颁布和传达到全体员工的方法;

〃是否规定了对外公开或能使公众获取的方法;

〃是否对整个组织实施环境方针规定了要求;

〃是否规定了环境方针的评审与修改办法;

〃方针是否由最高管理者制定并签字。

(2)现场审核中对环境方针的审核内容及方法

①通过与最高管理者交谈,判断最高管理者是否能解释环境方针中的主要内容及方针制定的依据;

③通过与环境管理代表交谈,了解如何依据方针的要求制订目标指标和重要程序文件,判断环境方针是否已通过目标指标和主要程序文件得到了实施:

③通过与部门领导交谈,判断部门领导是否了解环境方针的主要内容;

④通过与主要管理部门的领导交谈及审阅部门的目标、指标,判断这些部门的管理重点是否实施了方针的要求;

⑤抽样检查培训记录确认环境方针已传达到全体员工;

⑥抽样提问不同层次的员工,判断员工对环境方针的了解程度;

⑦现场观察环境方针是否已在厂区公布;

⑧通过检查管理评审记录确认环境方针已按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或修改。

二、环境因素的审核

1、环境因素在环境管理体系中的重要性

(1)环境因素特别是重要环境因素是环境管理体系建立的基础,是EMS的管理对象;

(2)对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运行与活动的控制是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的主要内容;

(3)对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的程度是衡量体系有效性的主要内容之一。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基本要求( EA- 11O)对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证明组织建立并始终如一地保持了一套程序,用于识别、检查和评价环境因素及其相关影响,认证机构应考虑以下因素:

〃组织应制定用来识别和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及其相关影响的标准,并为此建立程序;

〃认证机构应评价组织识别重要环境因素及其相关影响的程序是否正确合理,并被保持:组织的方针、目标和指标及程序(或其运行结果)之间与重要环境因素是否一致。

.认证机构应确定组织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程序是否正确并被有效运行。如果一个环境因素或其相关影响被识别为重要的,就应在体系中加以管理。

重要环境因素及其相关影响的确定不应仅局限于单一的地理区域上。他们也可以包括组织可以控制并能期望对其施加影响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其他因素。尤其应包含能给组织带来环境因素的相关组织的各种活动。

3、对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的审核内容

由于环境因素在环境管理体系中占有极重要的地位,可以说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就是组织根据环境方针对环境因素、特别是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过程,所以环境因素的控制与体系的各主要要素都有关。

下面仅列出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程序及其实施有关方面的审核内容。

(l)环境因素程序文件的审核

在审核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中,有关环境因素程序的审核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组织是否建立了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程序,是否规定了管理该要素的主要负责部门,是否规定了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的分工;

②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范围是否包括了组织认证范围中的全部活动、产品或服务;

③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内容是否包括了对环境的全部影响(大气排放、水体排放、废物管理、土地污染、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当地其他环境问题和社区问题);

④重要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标准中,是否考虑了法律、法规和当地环境保护的特殊要求;

⑤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是否考虑了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和三种时态的要求;

⑥识别与评价程序中是否包括了对可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的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内容;

⑧是否规定了环境因素的更新方法;

⑩组织的方针、目标和指标及运行控制程序与重要环境因素之间是否一致。

此外,体系文件中应列出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或全部环境因素清单。

(2)现场审核中对环境因素的审核内容及方法

在第一阶段现场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中均应对环境因素程序的适用性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第一阶段审核侧重在识别与评价程序本身的执行情况以及识别与评价结果的适用性和充分性;第二阶段审核中则侧重重要环境因素在各个环节控制的有效性。

①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程序在体系中是否已得到认真执行,可采用下列的审核方法;

〃抽样审核生产部门的识别与评价记录,判断是否执行了识别与评价程序;

〃审核有关产品中的环境因素的识别与分析记录:

〃审核重点部门三种状态下的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记录。

②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是否包括了对环境的全部影响,并体现了法律、法规的要求。

应审核下列有关记录:

〃各种污染物(废水、废气)的排放以及厂界噪声是否均有符合要求的测试数据,是否已根据这些数据,对相关的环境因素做出了评价:

〃是否已按相关的法规要求识别出了本组织的危险废物,并按规定实施分类存放和处理;

〃通过对能源消耗的统计与分析数据的审核,判断能源消耗方面的重要环境因素是否已被识别和控制:

〃通过对主要原材料的消耗的统计与分析数据的审核,判断资源消耗方面的重要环境因素已被识别。

③通过对相关记录、文件的审核,判断对可施加影响的相关方的重要环境因素是否已进行了调查与分析。

④通过对方针、目标指标、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运行情况的审核,确认所评价的重要环境因素,已通过体系的各个环节实现了控制。

⑤审核各重要环境因素作业点的实际控制情况判断实际运行是否满足文件要求,是否能对重要环境因素实现有效控制。

⑥通过现场观察和相关资料的审核确认没有遗漏重要的环境因素。

⑦通过对相关记录的审核确认环境因素已按程序要求进行更新。

4、环境因素审核中常遇到的问题

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是建立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不了解本企业的环境因素与重要环境因素就不能建立起一个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

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发现问题最多的是:受审核组织没有正确理解标准4.3.1中规定的“要识别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它能够控制,以及可以期望它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要求,仅仅识别了生产活动中的废水、废气、废渣、噪音等直接对环境造成污染的因素,而忽视了标准中规定的很多其他重要的方面。

常见的问题有:

(1)忽视了对产品中的环境因素的识别

这里面包括产品在使用中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能源的消耗;制造这种产品所消耗的资源和能源,以及产品报废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等。

(2)忽视了对活动中能源消耗的调查和分析

标准14001附录A中规定了要识别包括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在内的六个方面的环境因素。但一些受审核组织在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中,没有对活动中的能源消耗做系统的调查、分析与比较。例如:制造产品的平均耗能值,最近几年平均耗能值的变化,以及造成这些变化的原因;平均耗能值在同行业中所处的水平;主要耗设备及其应用合理性的分析等。未能通过这些数值的比较,发现本企业在管理上或设备上存在的问题(即重要环境因素),进而通过实施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解决这些问题。

(3)忽视了对活动中资源消耗的调查和分析

标准中要求组织要考虑活动和产品所伴随的投入和产出,以确定自身的环境因素。

一般讲企业所投入的原材料重量与制成品的重量之差即是企业生产活动产生的废物。

这些废物有的是边脚余料,有的则是工艺中的消耗材料。这些废料一般讲对环境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有的排入了大气,有的进入了废水,有的变成固体废物。这些废物的量有多少?如何减少这些废物的数量,是我们在实施环境管理体系中的重要工作之一。通过这种分析,识别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企业可以发现技术上或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进而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加以解决。

(4)忽视了对异常状态及紧急状态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分析

企业中常有很多易燃品、易爆品、有毒化学品;也常用液压、锅炉等高压设备。这些部分如果一旦发生事故就会造成重大的环境影响,要把这些部位逐个加以识别和评价,找出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并采取预防措施。有的企业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但在体系审核时,还讲不清自己每年消耗的易燃化学品的数量及最大存储量,也未对其在异常或紧急状态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这足以说明在初期识别环境因素中的遗漏。

三、法律和其他要求(4.3.2)的审核

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审核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法律和其他要求程序文件与ISO14001标准的符合程度和实施情况:

〃受审核组织对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情况;

〃受审核组织环境管理体系中与法律法规相关的要素与ISO14001标准的符合情况。

在第一阶段现场审核和第二阶段审核中都应包括对法律和其他要求的审核。第一阶段侧重于法律、法规的遵守程度的有关记录和文件的审核,第二阶段则侧重对程序文件的实施情况以及各部门遵守法律、法规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核。

1、对于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内容:

①受审核方建立了环境法律法规的获取和识别程序。

②法律和其他要求程序文件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文件中应规定收集的法律、法规的范围;(应包括与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及上级集团的标准);

〃应规定收集、登录、保存法规的责任单位或人员;

〃应规定收集频次、收集途径、登录和更新方法;

〃应规定识别方法,以及传达和执行的方法;

〃应规定对本组织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进行定期评审的要求;

〃应列出本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的环境因素与所应遵守的法规之间的关系;

〃所列出的相关法律、法规清单应正确、充分、无遗漏;

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符合性的审核内容

①现场审阅组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证明文件,以判断受审核方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应审阅的文件包括:

〃新建项目、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三同时验收报告;

〃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声)的监测数据,并判断是否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排污申报记录和排污许可证;

〃产品性能中有关环境的指标的检测、鉴定报告。

②现场审阅有关法规规定的污染物的管理情况以确认在组织的活动中能否实现法规的要求,包括:

〃污水管网的分布、各排放口的位臵及日常排放监测记录;

〃各废气排放口位臵、高度及排放监测记录;

〃厂界噪声的监测位臵和数据:

〃固体废物的分类,危险废物的储存、处理和处臵是否执行了有关法规的要求。

3、对环境管理体系中确保持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素进行审核的要求

通过文件、记录和现场审核应对环境管理体系中确保持续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有关要素进行审核,包括:

①环境方针中组织应明确承诺遵守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

②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程序中,应明确法律法规的要求是识别与评价重要环境因素的重要准则之一:

③获取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的程序应充分有效并得到执行;

④制定的目标指标应充分考虑到持续确保法律法规符合性的原则,相应的环境管理方案应满足当地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⑤受审核组织的培训计划中应包括环境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确保各有关部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

⑥组织应经常就法律法规的符合情况与政府和相关方进行交流,予以记录。组织内部的有关信息应按程序文件的要求进行交流,并进行记录。

⑦组织在运行控制文件中应规定确保组织的活动持续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新产品开发设计时,新建项目或改、扩建时,污染物处理、处臵和转移时,危险化学品、污染物运输和贮存时等;

⑧组织应对涉及法律法规符合性的有关行为进行定期、有效的监测和测量,如发现不符

合或有不符合的倾向时,应按程序文件的要求采取措施并予以记录;

⑨组织应定期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报告最高管理者。

四、机构和职责(4.4.1)的审核

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明确的职责是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所以在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时就必须设臵健全的组织机构并对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规定明确的职责。在实施环境管理体系中,各级负责人上至最高管理者、环境管理代表、各部门负责人,下至一般员工都必须按文件的规定认真履行本岗位的职责。这样才能有效地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因此对于机构与职责的审核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文件审核过程中应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环境管理手册中的相关章节;

●组织机构图;

●规定各级各类人员职责的相关文件;

●环境管理者代表任命书或相关文件规定等。

检查组织是否对有关环境管理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适合组织的实际。

下面举例说明几个主要岗位的典型职责。

1、最高管理者

①主持制定环境方针;

②主持管理评审;

③为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人力、物力、财力);

④任命环境管理代表并给予充分授权;

⑤批准环境管理体系组织机构与各级干部的职责。

2、环境管理代表的职责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代表最高管理者负责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

②主持制定和评审环境管理体系中的目标、指标和环境管理方案;

③主持环境管理体系审核:

④向最高管理者汇报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和体系的有效性。

3、部门负责人

①在本部门实现环境方针的要求;

②组织本部门的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

③组织实施环境管理体系对本部门的要求,包括:主要管理程序以及运行控制程序中的要求;

④掌握本部门的重要环境因素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

⑤组织对本部门员工的培训:

⑥环境管理体系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要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主管的程序文件。

五、运行控制(4.4.6)的审核

1、文件审核应关注以下内容:

①组织是否根据其方针、目标和指标,确定与所标识的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运行和活动,并对其制定了运行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审核组织的运行控制程序是否充分;

②如可能是否明确规定了运行控制标准;

③针对组织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可标识的得要环境因素,是否制定了管理程序;

④是否将上述有关程序和要求通报了供方和承包方;

⑤评审运行控制程序内容是否能达到控制重大环境因素的目的;

⑥考查组织的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和运行控制以及应急准备与反应是否覆盖了组织的全部重大环境因素:

⑦考查组织运行控制与环境方针,目标指标是否具备一致性。

2、现场审核应关注以下内容:

①重要环境岗位现场是否按照有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作业。有关的运行记录是否证明其遵守程序。

②结合现场,考查运行控制程序和作业指导书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对其可能导致偏

离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的运行,其程序化是否充分。

六、监测(4.5.1)的审核

1、文件审核内容:

①是否建立了一套文件化的监测与测量程序;

②该程序是否包括对环境绩效的监测:

③是否包括对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监控;

④是否包括对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控制程序执行情况的监控:

⑤以上各类监测监控是否覆盖了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

⑥是否有定期评审环境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程序;

⑦是否明确对各类监测的记录要求;

⑧是否规定了监测设备的校准、维护要求及其记录要求。

2、现场审核内容:

①是否按程序文件的规定,实施了各类监测:

②查阅各类监测监控记录、判断监测监控是否按预定时间和频次进行,记录是否完备;

③监测测量的结果如何,是否出现不符合;

④废水、废气、噪声等项目的自行监测是否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

⑤监测设备的校准维护情况,查阅有关记录、台帐或校准标识:

⑥外部项目监测是否由环保主管部门或其指定的具备资格单位进行;

⑦审阅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记录或报告。

七、环境管理体系审核(4。5。4)的审核

1、文件审核内容:

①是否建立了文件化的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的程序;

②程序是否规定了审核的范围,审核范围应覆盖体系所覆盖的全部范围(部门或

要素);

③程序是否规定了审核的频次和制定审核计划(包括时间表)的要求;

④程序是否规定了审核的具体方法和实施审核的步骤;

⑤程序是否规定了对审核检查表的要求;

⑥程序是否规定了报告审核结果的职责和要求;

⑦程序是否规定了审核的准则;

⑧程序是否规定了针对审核员资格、能力和独立性的要求。

2、现场审核内容:

①内审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能力经验,是否经过必要的培训,是否具备相对独立性;

②内审的计划或方案是否覆盖了拟认证的全部范围;

③审阅内审检查清单和其它实施记录,考查下列内容:

〃是否覆盖全部范围。

〃是否覆盖体系各要素和全部管理要求:

〃是否包括了重要环境因素,目标指标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是否包括了对前次审核整改结果的进一步验证;

〃各个问题是否有审核记录。

④内审是否按程序进行,是否按计划实施;

⑤内审的时间和人力资源是否充分;

⑥审阅不符合报告及纠正措施记录;抽查不符合事实描述是否清晰,结论是否准确,不符合的整改方案是否及时、合理有效,不符合纠正结果是否经过验证,采用的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⑦通过同环境管理者代表交谈,了解其在内审过程中是否发挥了领导作用,了解内审的总体结论;

⑧内审是否进行了体系整体上的审核总结,并报送最高管理者;

⑨内审的记录(包括计划、实施记录、会议记录、不符合纠正,审核报告等)是否齐备;

⑩对内审的可信度和有效性进行综合评审,以判定内审是否保证了环境管理体系的自我纠正、自我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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