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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让全体职工正确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技术水平,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能够自觉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法令,认真地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保证实现安全生产。
一. 充分利用工会职能,利用工会活动的机会,用标语﹑板报﹑图
展﹑录像﹑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安全教育。
二. 根据生产性质及技术设备,选用不同工种﹑工序的安全操作规
程,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三. 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一).入厂教育
1.新进厂员工必须经过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2.公司及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生产的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安全技术知识,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重大典型事故案例﹑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的预防等知识,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教学课时不得少于40小时。
(二).车间﹑岗位教育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工艺特点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案例技术规程﹑车间案例管理制度﹑
事故教训﹑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教学课时不得少于32小时。
(三).岗位(现场)教育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工作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安全装置﹑安全检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工作。教学课时不得少于24小时。
四.全员安全教育
1.公司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以上安全培训,累计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主要学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等内容:
2.对公司﹑车间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五. 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六.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1999年,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七.事故教育
1.对违章﹑违纪作业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学习;
2.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八.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并根据不同的时期,进行各种各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竞赛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1.总结近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安全生产中应逐一解决的问题。
2.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的落实情况。
3.分析查找部门,班组安全事故的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4.表扬表彰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九.安委会主任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会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发言有否记录,缺席有否补课,会后有否汇报。
xxxxxx有限公司 20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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