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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委托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委托人:
上海x学院 管理人:
上海咨询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
上海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委托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与项目管理人 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wto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
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总投资:
1,256万元人民币
二、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 前期管理:
①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 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 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 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 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 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 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 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 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 合同管理 ① 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 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 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 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 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后期管理:
① 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 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 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 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 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 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 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 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 本合同标准条件;
3、 本合同专用条件;
4、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 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
第三方。
五、 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 项目管理费用
1、 计算依据 ① 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 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 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额(暂估)1256 万元,管理费费率 3%,管理费用为37.68万元:
(大写:
人民币 叁拾柒万陆千捌佰元)。若建安工程造价出现调整(上下浮动超过20%的,则增减部分的项目管理费用及费率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项目管理费率最高不得超过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 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 支付时间:
按月支付; ④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
(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叁 份。 委托人:
(签章) 委托人:
(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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