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仓储法规案例分析
1.某储运公司与某食品加工厂签订了食品原料仓储合同,约定由储运公司储存食品加工厂的生产原料,该储运公司同时还为其它行业的客户提供仓储服务。在合同履行期间食品厂发现从仓库提取的原材料有变质现象,致使食品厂生产原料供应不上,影响了生产。经查,仓库的通风设备发生故障,因此不能按时通风,从而导致了食品原料变质。
问题:
(1)储运公司提供的仓储属于哪种类型的仓储?为什么?
(2)食品原料变质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
(3)责任承担方应该赔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哪些损失?
(1)公共仓储。
因为在本案中,某储运公司只是为某食品加工厂提供原材料的仓储服务,并不是外包了某食品加工厂的整个仓储运作,
同时该储运公司同时还为其它行业的客户提供仓储服务。
(2)某食品加工厂原料的损失应该由某储运公司承担责任。
因为某储运公司作为仓储方负有妥善保管仓储物的义务。本案中,原料变质是由于仓库的通风设备发生故障,提供良好的仓储环境及设备,保障仓储物的安全是仓储方的义务,某储运公司没有尽到义务而造成货物损失,其对损失应该承担责任。
(3)赔偿损失范围包括:
①食品原料变质的损失。
②原材料供应不上导致食品厂停产引发的损失,例如,固
定资产折旧、员工工资、水电煤费用、管理费用等。
③因为无法生产导致成品无法交付引发的损失,包括违约
责任和利润损失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