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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服务协议
甲方:公司
法定地址:路8号
乙方:公司
法定地址:一路02
签订日期:2011 年 4 月23 日
劳务外包服务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限公司
根据甲方工作(服务)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临时性(短期)用工的劳务项目达成如下外包服务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外包项目描述
1、甲方作为发包方,选择乙方为其提供所需项目服务,乙方同时做为甲方劳务项目的承包方。
2、甲方外包的劳务项目内容:
①外派调查员短期临时性用工。
②临时市场管理员短期临时性用工。
3、乙方根据甲方的工作(服务)实际情况确定劳务工的数量,负责组织劳务人员到甲方提供的劳务场所从事相关劳务工作。
4、劳务人员初步确定为8 人,如工作量、工作时间、人员数量,需要调整的,双方另行协商。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开具《劳务用工需求函》(招工简章),注明岗位工种、需求人数、资质条件、技能要求,以及劳动报酬和使用、试用期限等。《劳务用工需求函》(招工简章)应提前10天(如要求招聘非本城区人员,应提前15天)提交乙方;甲方凭乙方开具的《劳务工报到通知书》接受员工上岗。
2、甲方应明确劳务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操作规程等。根据劳务工的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制定费用标准,其标准不低于宜昌市最低工资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按标准支付加班费。
3、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4、参与审核、确定劳务工的录用,负责劳务工工作(服务)的岗位管理。
5、甲方应当向劳务工提供生产(服务)所必须的安全、实用的生产工作设施(包括劳动保护用品),并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得违章指挥,要求冒险作业;并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班次和流程。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开具的《劳动用工需求函》(招工简章),负责招聘信息的发布、咨询和组织应聘者报名、填表等招聘工作。
2、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收集、鉴别和整理应聘者的相关证明材料。
3、乙方负责组织或协助甲方组织应聘者参加面试、笔试。
4、乙方组织安排到甲方工作(服务)的劳务工应遵守甲方的劳动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
5、按甲方提供的《劳务工薪酬明细表》按时为员工发放劳动报酬。
第三条、劳务费用的结算
1、甲方从劳务工上岗当月起计算劳务费(含工资、社会保险等所有费用)。
2、甲方在每月10日前将劳务工资金额及服务费汇入乙方账户或现金支付,资金到帐后由乙方根据甲方出具《劳务工薪酬明细表》负责发放工资。
3、乙方按劳务工工资总额的3%收取服务费;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如:人才测评、岗前培训、招工体检等服务,双方协商制定收费标准,甲方另行支付费用。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不按照甲方提出的用人条件、人数、时间组织招聘劳务工,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利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
2、甲方拖欠派遣员工费用,按拖欠费用的25%作违约金支付给乙方,或乙方有权停工。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如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协议的期限、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协议期限:自2011 年 4 月27 日至2011 年11 月27 日。
2、本协议在履新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因国家、省、市有调节性规定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可提前终止或变更本协议。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约、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协议。
5、甲方拖欠劳务费用一个月以上,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协议。
6、本协议期满,是否续签,双方均应提前15 天通知对方。
7、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司乙方:公司
公章: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2011 年04月23 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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