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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孕产妇管理流程
高危妊娠是孕产妇在妊娠期间患有合并症、并发症及其它疾病的总称,是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主要因素。孕产期保健通过对孕产妇的个案进行系统管理,筛查出高危因素,通过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的密切衔接使每一位孕产妇最大限度的得到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最终达到母婴安全的目的。
一、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为孕妇在12周前建立保健手册后,进行
首次产前检查,筛查高危因素,尽早发现合并症及并发症,及早干预。对高危孕妇首诊建卡后将高危因素依次填写在建卡档案首页“高危因素”一栏,在就诊卡或建档病历封面贴上一个相应颜色的标识,便于进一步的随访、管理和分级转诊,对每一例高危孕产妇均要进行专册登记和管理、随访。
(一)采集病史:基本情况、月经史、现病史、既往史、婚育史、家族史等。体重、身高,观察全身皮肤有无皮疹、黄染,心、肺、肝、脾等脏器是否异常,有无乳房发育异常、脊柱及下肢畸形等。(二)妇科检查:外阴及阴道有无炎症、畸形、肿瘤,阴道窥器检查有无宫颈糜烂、息肉、有无子宫肌瘤等,双合诊了解软产道和内生殖器官有无异常以及子宫大小。
(三)辅助检查血、尿常规、血型、凝血功能、肝肾功能、血糖、甲状腺功能、乙型肝炎志物,甲肝抗体,丙肝抗体,梅毒血清,AIDS 抗体等;有妊娠糖尿病高危因素的进行首次筛查;根据情况行宫颈癌检查。系统彩超及胎儿超声心动图检查,糖耐量检查。
二、每一位孕妇建卡之后,应在不同孕周(孕11-14周、孕20-28周、
孕28-34周、孕37周后)定期评估风险,对于从未产检的孕产妇,首诊妇产科医师必须完成风险评估,必要时请上级医师会诊评估;
孕产妇风险评估由基层医院、二级和三级医疗保健机构相应级别医生完成;三级医疗保健机构要下转孕产妇前也必须完成风险评估。按高危因素和对母婴危害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高危和严重高危。正常孕妇在妊娠16、20、24、28周进行4次产前检查,异常者要增加检查次数。了解胎动出现时间及胎动变化;有无头痛、眼花、水肿、阴道流血、皮肤瘙痒等症状,注意体重增加情况,1周内体重增加≥500g,应予重视;注意血压变化情况,孕妇正常血压<140/90mmHg,异常者应进一步检查;糖尿病人监测血糖情况,根据血糖情况调整饮食,必要时住院治疗;前置胎盘或胎盘植入病人了解阴道出血及腹痛情况;双胎了解绒毛膜属性,警惕双胎相关并发症的发生。
三、对高危孕妇门诊设专人负责,绿色或黄色标识,可在产科普通门
诊常规产检,接诊医生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范,对黄色黄色标识的孕产妇需要引起重视,加强随访;
橙色或红色标识的孕妇,表示病情较重,会对母婴安全造成一定威胁,应转至高危门诊定期产检。紫色标识,需转诊至成都市公共卫生中心专科治。每次产检及复查时准确分类登记记录于《高危妊娠管理登记本》,纳入专案管理,并在档案首页进行重点标识并编写高危编号,及时落实追踪及随访。对未按时间就诊者,
应以电话、信访等方式进行追踪随访,确保高危妊娠管理得到落实,保障母婴安全。
四、按照高危因素严重程度及病情进行产后追踪随访,并于产后42
天常规门诊随访一次,以便继续管理和治疗,追踪母婴转归情况,完成高危管理登记工作。
五、统一高危妊娠筛查表,按时上报高危孕妇管理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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