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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书格式
格式
遗嘱公证书
( )XX字第XX号
兹证明XXX (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曰和 现住址)于X年X月X日在X XX (地点或者公证处), 在我和X XX (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 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 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X XX (签名)
X年X月X日
说明
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 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遗嘱公证是公 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 真实、合法的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 者撤销。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最后的公证遗 嘱为准。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点的问题:
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 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 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
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 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 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 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
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立遗 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②立遗嘱人处 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③遗嘱的草稿等。
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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