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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是最心甘地放下学习的,走得一点犹豫没有。上了车,同行的好朋友在对话。他问她:我们去哪儿。她回过头问我:我们去哪儿。我说:不知道。
就是要出去吧,何况在这样特殊的日子里。刚好整理出所有稿费,想买很多东西。书,碟,或饰品。前一天去一个商城,买了卡片,只有白和红,还是不计较地要了好几张。身边一个男孩在买本子,就是那种过时的黄色软皮本。突然,很想要一个。
记忆里,我有很多本子,那时还是用钢笔写字。天天在上面摘抄,天天搞得跟个文人似的。那时开始就喜欢笔尖“唰唰”滑过纸面的声音,我常说,其实我不会写作,只是有感而发而已。我挺喜欢这种感觉,很纯粹地抄。现在的笔记本很漂亮,也不贵。我梦想中的小房子里,书房应该堆叠有十几本厚厚的笔记本,记录电影、日记和杂感。如今终归还是梦,突然很想尝试在那种陈旧本子上写字的感觉。回头想,有的本子几年没用过一次吧。便惊叹,几年,就这样过去了。
10路车直达商城。每次上二楼,我们总是先去文具专区。就这样,看到了那满架子的笔记本。以前也看到,但很少去挑选。这次就不一样了,跑了过去,没人抢,那些本子孤单单的。挑了几个喜欢的“封面”,再就是“糖果屋”系列的,我了解并不多,只是喜欢那些画面。其中一本封皮有清新的淡彩画,印着英文字:yesterday once more(昨日重现)。昨日重现,只是喜欢这个名字,喜欢得一下子就拿在手里,毫不犹豫地要了。
晚上回来,抱着十本笔记本和六本书在床上舍不得睡。今天想想,觉得很孩子气。同行的一个朋友什么也没买,一路上就有一种患得患失的感觉。而买下一些东西,就如同给自己添置了一份有趣的积累,心里总有沉甸甸的幸福感。
在我还小的时候,我很不明白,为什么有的女人那么喜欢买东西。大包小包,好像没有厌倦过。如今才明白,把一种喜好无限地放大,不过是在认真对自己。就像有的人精明强干,不用别人可怜,自己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猝不及防地可怜起自己来。她像被投了毒,越是觉得自己可怜,越想对自己好。而对自己好的方式,不过是做一些习惯的事情。像听歌,像逛街。
有时,“昨天”对我们来说是致命的,特别是那些有意义的“昨日”。它终归会过去,终归会让你在回头的时候触摸到冰凉的时光,不管完美的,残缺的,一去不再回。这大概就是执手相看泪眼时分,时间都瘦没有了,但往事的壳还在。生命中总有一些东西是再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的,看自己再往前的岁月,会有很多莫名的感伤,多的是无奈。书上说“时光从指缝流走”,一点也不假,而且特形象,似水一样流失,抓也抓不住。
昨日之前,我曾想,这一天该怎么过。我是习惯去回忆的人,我总喜欢在特定的时间里找一些我喜欢的方式来过。于是,就选了一个很静的时间,把自己的文章打印出来。小五号宋体,密密麻麻,像山间小道,每一次探访,都必定要经过曲折。然后装订好,洗澡完就一页一页地看了起来。惊觉,再回首,岁月不再。昨日和今日,区别在哪儿?
昨日,想想却真的与以往甚至往年的“昨日”不同。不同的是,我把“昨日”省略了。这一天,我不写字,晚上不上课,和朋友去看电影。相同的是,我还是那个我,会怀想,会恐惧。
表达欠文采,表述不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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