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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用工协议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有限公司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揽甲方公司日常保洁事宜(非全日制用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洁范围: 1.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办公室、办公大厅、会议室、多功能厅、活动室、机房、员工更衣室、办公区楼梯、走廊、卫生间内门窗玻璃清洗及地面日常保洁。 2.室外场地(门前、停车位等)清洁。 注:以上范围其中包括门框、门、墙面、顶面、指示牌、灯具及室内设施。 二、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工作依照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2)对乙方的违纪行为有权作出正确处置; (3)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时间; (4)为乙方提供放置保洁设备、工具的场所; (5)为乙方配备保洁用具及清洁用品,并确保乙方水电的正确使用; (6)以乙方为受益人为乙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一份。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拒绝执行; (2)在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乙方须保质保量的完成规定的日常保洁内容。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的领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乙方严遵职业道德,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对工作时间和准入场所的调整; (4)爱护室内各项设施。注意节约水电,因乙方的失误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5)加强自我安全防护,如乙方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可由乙方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如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与甲方保持联络畅通,如甲方因工作需要而无法通知到乙方时,按乙方不到岗处理。 三、保洁标准: 1. 室内地面:无纸屑、无污渍、无脚印、无卫生死角; 2.室内设施:无污渍、无手印、无浮灰; 3. 公共走道:无污渍、无杂物、无卫生死角; 4. 卫生间:无异味、无毛发、无皂迹、无黄斑、地面干燥; 5. 墙面、顶面:无浮灰、无蜘蛛网; 6. 室内外玻璃:无斑痕、印迹、水渍。 四、工作时间: 1.每日工作3小时,月工作时间不超过70小时; 正常情况下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 8:30—10:30,下午: 12:30—13:30; 2.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可适当调整正常工作时间,但工作总时数不高于70小时/月。 五、结算方式及服务费: 1.保质保量完成保洁工作任务,按照先服务后结算的方式, (1)按日结算保洁费。 (2)按15天结算保洁费。 双方同意按 方式结算。 2.工作小时计费基准:10元/小时,双方约定: (1)乙方以甲方的工作时间为准; (2)若因甲方放高温假或有其他休假安排,甲方可安排乙方预调休; (3)甲方为乙方提供与正式员相同的同质午餐。 六、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有效期内,任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终止履行协议。 2.任何一方如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周通知对方。 3.终止协议前,甲、乙方须清点、交接保洁用具及清洁用品。 4.任意一方因为违约而造成经济损失,必须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损失程度计算。 七、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相互配合,以确保该项工作不断改善。 2.协议期限届满,经甲方评估,如乙方无违约,满足甲方工作要求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共2页,当前第1页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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