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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货物仓储、装卸承包经营协议书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具有进出口货物的仓储、装卸等业务的经营权; 2.甲方的业务营运具体采取分项承包经营的模式; 3.至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在云海地域的进出口货物的仓储、装卸等业务经营已处停顿状态; 4.甲方拟将上述业务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 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承包标的 乙方承包甲方在_________从事进出口货物的仓储、装卸等业务的营运工作。 第二条 承包条件 甲方负责提供营运“承包标的”的业务经验、管理经验及其现有的其它经营资源;乙方负责投入“承包标的”的营运所需的全部资金;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对“承包标的”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包揽(包括资金投入、市场开拓、人员管理等)方式承包经营。 第四条 承包期限 自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年。 第五条 利益分配 承包期满,乙方承包经营期间购置(费用计入经营成本)的资产归甲方所有,其余资产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享有对乙方承包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权,乙方须对此提供条件; 2.乙方享有承包经营的自主权,甲方不得干涉; 3.甲方须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提供的便利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经营“承包标的”的营运管理方案、客户资源,须为乙方增置业务专用章及财务专用章,在乙方申请时及时出具公函等; 4.乙方不能利用经营“承包标的”进行非法活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果违反其在本协议而使另一方遭受损失,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 承包延期及续约 承包期满,双方如未就“承包标的”办理移交手续,视为本合同自动延期,直至一方通知终止承包后的三个月内双方办理完“承包标的”的移交手续;如续约,双方须协商一致并另行协议; 第九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二条 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送达方式 1.甲方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2.乙方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共2页,当前第1页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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