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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业务外包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的人力资源业务外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本协议鉴于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安排劳动力、代发工资服务。
2.本协议鉴于乙方有提供外包服务的合法资格及能力并愿为甲方提供外包
服务。
3.本协议中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务仅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人事外包业务
所涉及的员工。
4.如甲方出现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或政策中规定的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情形时,甲方应当向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相关事项,乙方可以协助办理。
二、协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服务内容及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
1.代理甲方需要兼职用工的招聘相关事宜;
2.代理甲方为乙方所招聘兼职人员的薪资发放;
四、有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每月 1日前支付乙方外包服务费,服务费包括代发的工资、服务费90 元/人/天的管理费,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乙方为甲方提供人事外包服务的人员及考勤为准。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依约以现金或支票等形式及时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所招聘人员的考勤资料,并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5.甲方如认为乙方的外包服务工作存在问题,有权随时向乙方反映有关情况并要求乙方予以说明;如果甲方所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及时予以纠正或弥补。
6.甲方如正式录用乙方所招聘人员,需一次性提供500元作为推荐奖励费用。
7.因甲方迟延拨付人员工资及代理费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如甲方另行委托乙方提供其他劳动力的,应另行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完成外包服务工作。
2.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为甲方提供外包服务。
3.乙方提供外包服务工作时,除要求甲方履行配合义务外,所有工作均应当由乙方工作人员完成。
4.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收取外包服务费用。
5.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保守秘密,不得外泄或用于非本协议约定的用途。
6.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按每月 10 元/人/天的标准收取滞纳金。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若一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协商不成的可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满前,若一方不欲续签,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及时通知对方,协议到期即可终止。
3.一方违约,经守约方催告后在三十天内仍拒不履行的,守约方即可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一方宣告破产或因注销、吊销等其他方式终止经营资格的,另一方即可解除本协议。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法定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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