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兼职工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身份证住址:
现在住址:
由于乙方为兼职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为保证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准确性与时效性,甲方将工作委托乙方来完成。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条款:
一、协议时间:
本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责任及工作内容:
1、工作态度积极主动,有责任心。
2、性格外向活泼,人品好。
3、有工作纪律,尊重公司企业文化。
4、每天工作四小时,下午5点到晚上9点。每周六天。
5、1000底薪+提成。
6、提成为:每次任务超过目标数外,一元一个。
三、兼职期间待遇:
1、工资为固定薪资加提成。固定薪资为1000 元。
2、因乙方为兼职工作,工作报酬为固定日薪+提成。
3、付款方式:现金结算。
四、甲方责任
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可行使以下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安排工作,分配任务;
2、监督检查乙方工作情况;
3、为乙方提工资时所需要物质与工作服
4、使乙方及时获取劳务报酬。
五、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2、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1)乙方不积极履行义务,经劝阻不改时;
(2)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经甲方书面限制通知后在限期内未完成时。
(3)乙方如不能胜任兼职工作,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兼职协议,但需提前5天通知乙方;同样,乙方因故不再兼职,也需提前5天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兼职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代表):乙方:
日期: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