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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台搭建合同
合同编号:L YD20100415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方将于2010 年04月15日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2009年度中国五金行业十大评选颁奖晚会—2010年中国五金品牌风尚盛典启动仪式”,现委托乙方完成舞台及A V搭建等相关承揽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以下承揽合同。
一、施工内容:
1、乙方负责活动舞台、A V设备搭建及其它承揽工作和管理(具体承揽项目见附件一:报价单);
2、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如乙方隐瞒原材料的
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做、修理。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符合甲方认可的设计效果图的标准。
三、乙方完成工作的期限、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期限:
乙方应于2010年04月14日下午17:00前进入活动现场开始搭建,并于2010 年04月14日22:00时前完成上述现场的布置和安装调试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正式活动和表演期间,乙方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处理好上述现扬搭建的舞台效果,并确保会议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由甲方提供设计方案,甲方应在2010年04月13日20:00前将确认后的设计图交至乙方;
2、乙方应依技术规范和甲方要求的质量,按期完工。如甲方发现乙方的工作存在质量问题时,
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当日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
五、验收标准和期限:
1、验收标准:按照合同及附件的规定作为验收标准;
2、验收期限:2010 年04月15日22:00点,在活动现场验收。
六、安装及撤场
1、甲方的活动现场为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乙方自行将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运至甲方指定的上述地点。
2、乙方应于2010 年04月15日前将所有展示设施拆卸完毕并撤离活动现场。
七、预付款和结算的方法、期限、押金
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19440元(大写:壹万玖仟肆佰肆拾元整)(含税金),所有报价具体
项目详见合同附件一。
2、合同签订当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预付款11440元,人民币壹万壹仟肆佰肆拾元。
项目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应在活动当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尾款8000元。
3、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现金。
4、场地布展押金贰万元整由乙方负责垫付,但如果在活动结束后场地方产生扣款项目,由甲方
负责以现金形式承担扣款费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无法定与约定的原因在乙方进场搭建前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0%的违约金;如乙方已经开始进场搭建甲方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100%的违约金。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金额的1%偿付违约金;
(3)如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项,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合作。乙方不属于违约。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变更、解除合同或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按质完成承揽工作,甲方有权扣除相应项目的合同款项,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
九、乙方在交付合同规定的定作物或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前,应对一切风险承担责任。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或乙方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合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
2、违约金、赔偿金的支付期限自守约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
3、乙方应按职责负责承揽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和承揽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和执行安全、文明承揽工作规定;
十二、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
为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附件一:乙方报价单;
4、本合同及附件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中所有人为涂改部分均属无效。
甲方:乙方:北京兰雅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时间:2010年04月13日签订时间:2009年04月1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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