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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荒清洁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进行开荒清洁事宜,为规范双方之义务并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服务地点:
服务范围:林语足道城一层及二层室内保洁
(一)承接方式及验收标准
1、乙方以自己的人员、机器、工具和物料(特别注明的除外),采用包工包料.
2、验收标准:地面干净干爽,无垃圾,玻璃窗户及隔断擦拭干净无污渍,卫生间无异味,踢脚线无油漆面颜料面。
(二)清洁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本开荒服务合同服务费:元/平方,根据甲方提供平面图面积预计为:平方米,保洁费用
暂定价为:元,最终结算以实际劳动面积计算。(后期若增加工作面保洁,则另议),开工清理大面积建筑垃圾,支付到预计总费用的50 %,即元。工作面完成细化保洁,则支付到预计总费用的98 %即元,剩余部份在验收后一次性付清。
3、乙方账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电话号码:
(三)双方义务
开工对工作面要求:地面砖铺设完毕,墙面工程结束,油漆工程结束,避免交叉作业,反复踩踏保洁面,造型施工工费的成本增加。
预计开工日期:月日,工期预计为:天,如因甲方装修等原因延误,则另计算。
甲方义务
1、按合同约定对乙方的清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2、在现场内免费提供适当场地供乙方存放清洁机器、清洁工具及清洁物料。(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即时清理退还)
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清洁费用。
4、委派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乙方开荒清洁人员首次进入作业现场时须有甲方专人在场,发现设备设施有损坏的情况,当场登记确认;开荒清洁工作完成后,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当天完成的工作,当天或第二天甲方安排予以验收确认,并签署《工程签收单》。如果超过三天甲方未验收,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乙方义务
1、严格执行甲方有关清洁监管制度的规定。根据甲方要求于进场前七天内提供施工组织方案。严格按照清洁工作计划和清洁惯例进行工作,按本合同约定的具体标准保证清洁工作的质量水平、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工,并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2、负责提供现场内清洁工作必备的清洁机器、清洁工具和清洁物料,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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