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保洁的服务合同-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的内容及要求:
1、服务的地址为:
2、服务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工地现场所有建筑装修装饰物品,按照卫生保洁规范要求做好清洁工作。
3、质量要求:包工程卫生保洁验收合格。工程完工后,由双方代表、监理、总包单位共同验收。验收标准为:墙面无污迹(包括明显透迹、水渍、灰渍)、无因清洗产生的墙面明显褪色或颜色差异;玻璃应使用专用玻璃清洁剂和使用玻璃刮片施工工艺,玻璃面内外明亮、无污迹、水渍、灰渍;内外窗台与窗槽无残留污迹、水迹,现场及周围无因施工产生的垃圾、灰尘、水污等污损;另在施工结束后15日为质量观察期,此期间甲方观察无因乙方施工产生的其他不良影响则为合格。
9、如经双方验收达不到上述标准的,由乙方无条件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造成的延期甲方按约定扣罚乙方工程款。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的时间让乙方人员准时进入施工现场。
2、确保乙方提供服务时,不得有阻碍乙方服务的行为。
3、指派专人负责联系、协调、监督、检查、验收乙方的清洗工作。
4、负责免费提供乙方清洁工作所需的水电的正常供应,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
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清洁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如不满意乙方保洁员的服务,可责令乙方及时调换。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准时到达作业现场,按时完成服务工作。
2、负责提供清洁用的设备、工具、药剂及其它耗材。
3、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程所有安全责任均由乙方独立承但,甲方不对因本工程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负任何责任。
4、爱护甲方内、外各项设备设施,注意节水节电,不得擅自挪用甲方的物品,施工中乙方损坏的一切设施物品均需照价赔偿或复原。
5、清洁后的结果要达到国家质量环境体系的相关标准,不得造成所清洁物品损坏及污染,如有造成,照价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