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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P219机组环境保护实施细则
1环境管理
1.1 贯彻执行国家、业主及地方有关部门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和法规,贯彻上级管理政策和承诺。
1.2提供资源和人力保证环境工作的实施。
1.3 实施环境保护培训。
1.4实施环保监督和检查。
2 环境保护主要措施的内容
2.1水源的保护。
2.2植被的保护。
2.3 野生动物的保护。
2.4大气污染的控制。
2.5废弃物的回收。
2.6振动、噪声的控制。
2.7古迹的保护。
2.8树木砍伐和清理。
2.9液体泄露(油类、药物及化学液体)控制。
2.10生活污水和粪便排放的控制。
2.11遵守当地发族风俗和宗教信仰的规定。
2.12生态破坏的赔偿。
3 环境保护培训
3.1项目部在施工前制定出环境保护培训计划。培训计划根据管
道沿线环境特点、施工作业内容和风险评价报告书要求制定。
3.2 项目部在施工前对员工进行环境保护的培训。培训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3.2.1 施工所在地政府有关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政策、规定及作业者的要求。
3.2.2 实施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及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3.2.3 明确对环境有影响的因素。
3.2.4 了解附近土地和水域利用情况,熟悉当地文化背景、民族风俗习惯及保护区域。
3.2.5 可能遇到的野生动物和水生动物的保护。
3.2.6 减少、收集和处理废弃物的方法。
3.2.7 危险品、燃料、机油、施工材料、设备的管理和存放。
3.2.8 作业者提供的环境保护资料。
4 营地的环境保护
4.1 设置营地时,在保证需要的条件下,应利用自然的或原有的开辟地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2 设置生活垃圾集中堆放设备,对塑料袋、矿泉水瓶等生活垃圾回收处理,禁止任意造成白色污染。并保持营地内清洁。
4.3尽量减少废弃物,并对废弃物进行分类,集中存放,确保适当处理。
4.4 处理废弃物时应避免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4.5项目部的营地应选择在饮用水符合GB5749的区域。因环境条
件限制,难以取得合格饮用水时,应采取处理措施。
4.6 营地内员工的生活区应没有化学毒物。营地设置临时专用厕所,厕所定期消毒,保持卫生,且厕所与食堂间距不小于50m。施工完毕将临时厕所拆除,恢复地貌。厕所粪便的排放必须排入当地专用下水道,不得随意排放。
4.7对使用地下井水的营地,对饮水要提前化验,保证饮水符合健康标准。
5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5.1 施工人员应文明施工,禁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行为。
5.2 施工期间专(兼)职HSE监督员对工程施工期间进行环境管理,其管理的内容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环保管理规定和施工项目特点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对作业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5.3 选择专用公路时,要最大限度地保存原有树木、灌木、农作物、草原、避免不必要的砍伐和毁坏;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湿地、水产养殖区。
5.4 施工期间修建临时伴行路时,保护耕地表土,待施工完毕恢复地貌。
5.5 施工过程产生的工业固体废弃物随时清理回收,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5.1 施工作业中的焊条头、废砂轮片和包装物等每天进行回收,集中倾倒到当地堆放工业垃圾的场所,或经当地有关部门同意的堆放场所,不得同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5.5.2 施工期间产生工业污油、污水等废液,设置专用回收装置。
5.5.3 管道投产清管作业清出的污物、废弃物,回收集中处理。
5.5.4 在施工现场对管线进行防腐补口时产生的防腐材料、喷砂除锈产生的废砂等废弃物回收处理,不任意使其散落在环境中。
5.5.5对施工过程中设施产生的废机油、防冻液等废液要集中回收送到专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
5.5.6在施工现场进行设备维修时,应在设备下铺垫防止燃油、机组泄漏的物品,保证不让燃油、润滑油和其它材料掉入土壤或水中。不准丢弃废零件。
5.6 开挖管沟时,对农田、草场和林地的可耕土壤,将表层土壤和深层土壤分别堆放,填埋时应分层回填。
5.7 管道施工临时占地(如堆放管材、停放机具等),应尽量避免占用农田、绿地、草场;施工便道尽量利用已有道路,应定行车路线。
5.8 施工完毕后恢复地貌,并压实回填土,及时清理管道周围各类施工废弃物,做到现场整洁、无杂物。
5.9施工中发现有古迹遗址、文物、化石等有价值的场地,立即作出标记,报告当地有关部门。
5.10 合理安排环境敏感区的施工季节或时间,减少对这些地区的影响和赔偿费用的支出。
5.11设备操作人员每天应对设备进行例行检查,发现设备如有“跑、冒、滴、漏”现象,应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处理,并对已污染的土壤进行清除处理。
6 保护野生动植物
6.1 施工过程中应避开鱼类产卵、回游地。难以避免时,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6.2 施工作业时尽量避开鸟类栖息地。禁止哄吓鸟类、拣拾鸟蛋、雏鸟和破坏鸟巢的行为。
6.3 施工期间禁止在野草和灌木林周围生火,避免对当地野生动物的影响。
6.4 禁止破坏动物巢穴,捕猎和有意骚扰野生动物。
6.5 当野生动物威胁到人的生命安全时,方可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人的生命安全。
6.6 禁止从当地猎户手中购买猎获的野生动物。
6.7 在施工作业中,对特殊环境段、点应设立标志或警示牌。
6.8受特殊保护的植被,无论大小都不得破坏。
6.9不得折取、挖采植物做饭、取暖。
7. 设备、管材搬迁的环境保护
7.1 禁止车辆任意辗压、侵占非施工用地,对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7.2 在有野生动物地区行驶时应特别注意不惊扰和伤害动物,靠近鸟群或其它野生动物时禁止鸣喇叭,禁止向车外乱扔废弃物。
7.3 水上运输时,应注意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危害,禁止向水中投弃废弃物。
8燃油储存、加油的控制
8.1燃油罐保持5%——7%的气体空间。
8.2储油罐不能安装在讯期洪水可能泛滥的地方,并且远离水源。
8.3燃油储存时,应防止泄露。
8.4定期检查储油罐完好情况。
8.5避免在水域附近加油,在水域附近加油要特别注意防止滴漏。
8.6加油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岗位,防止滴漏和溢出。
8.7如果有滴漏,应在滴油处放上盛油器皿或其它吸收材料。
9 施工作业中环境风险的预防
9.1 项目部根据沿线环境情况和作业发生,对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环境风险措施。
9.2 在施工前探明沿线地下管道等隐蔽物。防止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有地下管道等隐蔽物的破坏,防止油气等输送介质对环境造成污染。
9.3 施工中使用的油漆、化学溶剂及有毒有害物品,要妥善存放、保管,制定出防止泄漏和污染的具体措施。
9.4 禁止在林区、草原吸烟或点篝火。
9.5 在环境敏感区施工,要分析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制定预防措施。
9.6 在施工期间使用的临时燃料油罐、燃料油运输车要制定安全储存和运输措施,防止燃料泄漏污染。
9.7当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处理。
10垃圾的回收和处理
10.1将施工过程中回收的废弃物要按当地垃圾处理要求分类存放,可利用再利用的废料应单独存放。
10.2各种废油集中回收和到专门处理厂进行处理。
10.3将可燃废弃物进行焚烧处理,灰烬倒入污水坑内。
10.4不可燃垃圾应送到施工现场附近当地指定的处理场,如无处理场,垃圾应埋入经当地有关部门许可的填埋地,并保证埋深达到1米以上。
10.5深埋废物时,不能选择易于侵蚀和污染地下水的地方。
10.6处理污水时,不能污染地面水和地下水。
11 水土保持措施
11.1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水土保持知识教育,提高员工水土保持意识。
11.2 项目部所有员工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并有权对水土资源、造成水土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
11.3 项目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
11.4 施工作业带清理和平整遵循保护农田、果林、植被及配套设备,防止或减少水土流失的原则,尽量少占农田、果林、草场、林地。在沙漠、盐渍土、湿陷性黄土地段施工,尽量少破坏地表植被和原状土。
11.5 开挖管沟时,对农田、草场和林地的可耕土壤,将表层土壤
与深层土壤分别堆放,回填时先回填深层土,然后回填耕作土。
11.6 管道施工通过林区时,砍伐林木需编制采伐方案报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实施采伐,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11.7 对管道施工区域可能造成水土流失或对管道安全造成危胁的陡坡、陡坎、河岸、沟岸等,修建护坡或采取其它土地整治措施以防止水土流失。
11.11 工程竣工后,最大程度的恢复原有地貌,对废弃的砂、石、土运至规定的专门存放地堆放,不得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沟渠倾倒。
11.9 如因工程施工需要,需回填或修筑施工便道取土的,应在当地有关部门规定的取土场取土,不得在规定范围以外任意取土。禁止在崩塌滑坡区和泥石流发区取土、挖砂、采石。
11.10 因工程施工对原有的水土保持工程、设施等造成毁坏的,应在施工结束后尽快进行恢复。
11.11 禁止施工车辆、设备任意辗压、侵占非施工用地,造成植被及农作物的破坏。对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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