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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昆明市境内湿地总面积60455.52 hm2,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88%,其中,重点湿地面积35037.54 hm2,一般湿地面积25417.98 hm2,全市水田面积42666.67 hm2。昆明市的湿地类型完备,涵盖了河流、湖泊、沼泽和人工湿地4种湿地类,包括永久性河流、季节性或间歇性河流、洪泛平原、永久性湖泊、季节性淡水湖、草本沼泽、沼泽化草甸、库塘、运河或输水河以及水产养殖场等10种湿地型。其中,自然湿地46237.33 hm2,占湿地总面积的76.48%;人工湿地面积14218.19 hm2,占湿地总面积的23.52%。
昆明市湿地以湖泊湿地为主,共计33625.24 hm2,占全市湿地面积的55.62%,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60%,主体是以滇池为首的高原湖泊。人工湿地占有较重的比例,全市人工湿地面积14218.19 hm2,占全市湿地面积的23.52%,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0.68%;沼泽湿地分布范围狭小,共计279.22 hm2,占全市湿地面积的0.49%,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0.01%;河流湿地主要分布于长江、珠江和西南诸河流域,总面积12314.87 hm2,占全市湿地面积的20.37%,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0.58%(表1)。总体而言,昆明市湿地具有湿地类型多样、湖泊湿地广阔和人工湿地众多等特点。
昆明市湿地的主要分布点包括:滇池、阳宗海、长江流域、珠江流域、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寻甸黑颈鹤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宁县晋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古城河河口湿地公园,呈贡县斗南-乌龙湿地公园、大渔乡捞鱼河湿地公园,官渡区五甲塘湿地公园与宝丰湿地公园,西山区五加堆湿地公园、西华湿地公园。
2 昆明湿地管理存在的生态问题
2.1 湿地资源面积萎缩和破碎化
湿地开垦,改变天然湿地用途,城市建设占用湿地等造成湿地面积减少,生态环境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是昆明濕地面临的主要问题。昆明湿地正遭受不同程度的盲目开发和改造的威胁,湿地面积逐渐萎缩和破碎化,如滇池湿地,在古地质年代,湖盆北起今松花坝,南至今晋宁十里铺,面积约为1000 km2。进入20世纪以后,人工干预和影响加剧,湖面日趋缩小,湖水变浅,容量减少,尤其是1970年左右滇池流域开始大规模地围湖造田活动,使滇池面积迅速减少20 km2,围湖造田所围去的水面,正是鱼类索饵、产卵的良好场所。围湖造田不仅破坏了土著鱼类的栖息地,而且对土著鱼类的繁殖地也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因此,如何协调城市发展与湿地保护将是未来湿地生态保护所面临的艰巨任务。
2.2 湿地污染并未得到有效控制
湿地污染,湿地面积减小,湿地水资源补充能力不足,生物多样性下降是湿地生态功能减弱的主要原因。为了改变昆明湿地生态功能减弱的现状,昆明市政府把滇池治理作为头等大事,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强湖滨“四退三还”建设的同时,把城乡绿化作为主要内容,着力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然而,湿地污染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成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尽管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治理,把全面实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深入推进“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四全”工作,有效控制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完成入湖河道整治工程,作为“十二五”时期生态建设主要目标任务。但由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管网覆盖率较低,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污水厂处理效率不高,污水处理能力总体不足,雨污分流管道建设滞后,生活污水和农村面源污染对河流及湿地的影响还难以得到有效控制,湿地污染情况仍然十分严峻。
2.3 湿地生物资源过度利用
湿地生物资源是利用最普遍,受害最严重的自然资源,而过度捕捞,水电站建设等是影响湿地生物资源最主要的方式。由于长期重捕轻养,使重要的天然经济鱼类资源受到破坏,主要经济鱼类年捕获量明显下降,渔捕生物种群结构出现低龄化、小型化、低值化。过度捕捞,特别是滥捕亲鱼、幼鱼,严重影响了资源的自然补充。如滇池的滇池金线鲃,阳宗海的云南倒刺鲃,加上传统的烹调方法而成为地方风味佳肴,受到人们的喜爱。但由于资源的破坏及过度捕捞,造成种群数量下降,目前这些名贵的土生鱼类已经十分罕见。同时,过度猎捕也是造成湿地水禽、哺乳动物、两栖和爬行动物资源数量减少的直接原因之一,严重破坏了湿地动物资源多样性。此外,近年来湿地植物资源开发日益加剧,有可能对昆明市的野生植物资源造成破坏。
2.4 湿地水资源不合理利用时有发生
湿地是农业、工业、电力、交通和居民生活等的主要水源,过度和不合理利用已使湿地的供水能力和生态系统受到严重影响。近年来随着昆明市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主要表现为在湿地上游建设水利工程截留水源,以及注重工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而不关注生态环境用水,使湖泊蓄水量逐年减少。由于无计划过量利用水资源,造成湿地面积呈减少趋势,湿地景观严重破碎化,湿地生物多样性衰退及污染日益加剧,导致湿地生态功能下降与湿地资源受损,严重威胁到昆明市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而且这种影响将是长期而深远的。另外,由于昆明湿地分布零散,湿地缺乏明确的界限,没有完善的保护机构和有力的保护措施,过分利用湿地,随意改变湿地用途等不合理利用情况时有发生,也对湿地水资源造成了破坏,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2.5 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对湿地生态系统构成威胁
一个稳定的生态系统是经过长期自然选择的结果,物种之间相互制约,并能维持其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过程,对外界干扰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以恢复其动态平衡。但外来生物侵入后,由于失去原生地的天敌控制,便会大肆扩张蔓延,使食物链各能量营养级的组成发生变化,破坏生态平衡,甚至造成本地生物的灭绝。本次调查记录到紫茎泽兰、水葫芦、喜旱莲子草、红花酢浆草、婆婆纳、鬼针草、白花鬼针草一共7种外来入侵植物,尤其紫茎泽兰和水葫芦的大量泛滥已经对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较严重的影响。记录到的外来鱼类16种,外来种麦穗鱼、鰕虎鱼等吞食其他鱼类鱼卵的特性很可能是导致在沿岸带产黏性卵的土著鱼类濒危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这些外来物种在湿地生境的大量繁衍值得高度重视。同时,如何对有害生物进行有效控制,已成为保护当地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所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
3 昆明湿地生态保护的相关对策建议
3.1 做好湿地总体规划
在维护湿地生态平衡,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依托湿地景观资源正确处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在不对湿地资源构成较大影响的前提下,进一步开发有价值的湿地生态游览区,提高湿地旅游的丰富度,因地制宜的开展湿地生态观光和旅游,在最大程度保护生态环境下展示湿地自然景观和独特的生物多样性、湿地文化,发挥湿地公园湿地休闲、科普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发挥湿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2 完善现有法规体系
依法行政是加强湿地保护与管理的有效手段和必然要求,完善的法制体系是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实现湿地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省湿地保护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法制保障,也为昆明市的湿地保护与管理提供了依据。此前,《云南省滇池保护条例》也已于2013年1月1日起實施。完善现有法规体系,就应评估现行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云南省湿地保护现状及未来的作用,及时增补、修订法规和规章制度中的不完善内容,调整现有政策中制约、阻碍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内容。
规划期内,为把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纳入法治轨道,依据《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湿地各自特点,按规定立法程序尽快制定《昆明市湿地保护管理条例》,以提高湿地管理效能,促进昆明湿地资源的有效保护,规范资源科学展示和可持续利用提供法律依据,完善昆明湿地保护法规体系。
3.3 强化手段,进行有效监测
通过各种技术手段进行湿地保护检测。建设湿地调查监测体系,建立湿地监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是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湿地的基础保障,是查清昆明市湿地资源现状,了解湿地的生态健康状况,掌握各类型湿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的动态变化和演替规律,预测湿地生态系统的发展趋势的有效手段。湿地调查监测体系的建设,应遵循典型性、重点性、科学性、功能性和导向性、简明性和可行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不同湿地类型和研究区域对湿地的监测对象和任务应有不同的侧重。
3.4 建设专家人才库
组织湿地科研相关领域作出突出成绩的昆明市本土专家学者或者在昆明市开展过湿地相关科学研究且成绩突出的专家学者,建立现有专家人才库。由昆明市湿地科研监测中心制定专家人才库入选标准与流程,并在昆明市湿地专家委员会建议下,组建专家人才库,专家人才库定期更新。结合昆明市湿地科研监测工作需求,昆明市湿地科研监测中心通过聘请等方式引进湿地科研和监测方面的科研专业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并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与国外有关技术机构的协作,培养一支学科覆盖全面、具有先进技术和创新能力的科研专业队伍和管理队伍。
3.5 湿地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湿地宣传教育体系主要通过宣传机制普及宣传、科普基地活态展示和人员培训保证宣传效果3个方面来实现。湿地保护宣传机制要融合科教功能、知识呈现、多方参与、环保意识培养四位一体的内容。其中科教功能是主导核心功能,知识生动趣味呈现是手段,多方参与是实施保证,环保意识的培养是最终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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