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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买卖合同(协议)
卖
方:
买
方:
经买卖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协议),双方共同遵守,并作为所有权归属的凭证。
一、双方买卖的车库位于
,面积
平方米,卖方获得时间
,所有权证明资料名称
,资料编码
。
二、车库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于本合同(协议)签订之日由买方交付卖方;车库及车库钥匙由卖方交付买方。
三、卖方应保证对出卖的车库拥有所有权,有权处置该车库,卖方及第三人没有在该车库上设定抵押,法院等机关没有对该车库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若存在上述情形并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对买方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四、合同(协议)生效后,车库所有权归买方所有,买方拥有完全使用权、租赁权和转让权,使用、租赁、转让的时间、价格与卖方无关,但在同等条件下,卖方可以享有优先权。
五、目前,XX 市房管部门不对车库确权登记;若 XX 市房管部门能够对车库买卖进行登记时,卖方应当配合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车库过户登记手续。
六、为使服务于本小区的
物业管理公司知晓并对本买卖合同(协议)予以证明,物业管理公司应在本合同(协议)上盖章并填写
相应的物权转让登记备案资料。
七、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手印):
买方(手印):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卖方(手印):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物业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本合同(协议)买方持有件需附加下列附件:
1、卖方(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车库款项收到条; 3、卖方购买车库时取得的交款凭证; 4、物业公司相关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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