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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切入点。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推动新农村建设,可以有效地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农村特色产业的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以及风险应对能力,继而提高农产品的销售,增加农民的收入。除此之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可以推广农业科技成果,增强农民的合作意识,促进农村的和谐与稳定。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专业合作社;发展趋势
中图分类号:F321.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532145
1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现状
1.1 宣传不到位
目前,庄浪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做了大量的积极引导和宣传工作,但部分农民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很了解,部分农民甚至不知道《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正是由于认识不够,导致其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不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成员由于教育水平的局限,所以对合作社也没有清楚地认识,导致一部分农民认为合作社可以依靠国家贷款,还有一些合作社法人将其作为自己的发展实体,设置一些入社的壁垒,从而阻碍了农民加入合作社,也误导了人们的认识。
1.2 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中存在着文化程度低,专业知识缺乏,对市场发展前景了解不足的现象,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工商登记,制定了章程,但董事会、监事会流于形式,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日常运作和管理不规范。合作社的财务没有做到透明公开,使得农民对生产经营成本没有很好地把握。合作社的管理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合作社内部没有明确的分工,生产、销售咨询等职责不明确,并且对社员的约束不及时,管理不规范。合作社利益机制不健全,农民虽然身处一个组织,但是并没有形成合同关系,社员仅仅供应合作社的生产,因此无法有效地提高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很多社员的个人利益主义比较严重,只愿意共享经济利益,而不愿意一起承担风险。
1.3 资金不足
庄浪县是一个农业大县,也是一个财政穷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因素,限制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力发展。加之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不健全,账目不规范,合作社的真实发展情况不能真实地反映出来,在融资的时候难以评定其信用,所以导致其融资比较困难;不仅如此,合作社在融资的时候没有明确的主体,运作不规范,所以在承担经济风险方面的能力较弱,融资机构对其分散管理的形式的信心不足,从而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1.4 人才匮乏
庄浪县虽然在农民专业技术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务工人员外出,常年留守人员以中老年为主,有文化有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比较少,在特色产业经营以及市场营销方面没有专业的知识,进一步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壮大。
2 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措施
2.1 加强宣传培训
为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须通过媒介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使农民真正了解合作社的概念和意义,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从而为合作社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与农牧、财政以及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将各种资源整合在一起,为农民提供长期的专业技术的培训。
2.2 健全管理制度
健全的管理机制是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前提与基础,为了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必须建立健全运行职责、出资管理、产权归属、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利益关系的内部制度,扩大合作社各方面的透明度,使社员充分了解合作社的发展与收益状况,保证其知情权、决策权以及参与权。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合作社规范运作。
2.3 提供保障措施
积极争取政府出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配套的包括财政、税收、信贷、产业等方面的支持、促进政策,进一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将双联贷款、精准扶贫贷款向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倾斜。加大对合作社的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导向作用。鼓励农村土地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种植大户转移。通过政策引导扶持,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平稳运营,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2.4 加快人才培养
农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因此要建立人才保障机制。通过优惠的政策鼓励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聘任的农业技术员和具有《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农业技术人员加入到合作社中来,为基层人民提供技术支持和智力支持;建立县、乡、村三级农民专业技术服务体系,定期对社员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从而提高社员的整体素质,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知识水平支持以及人才支持。
参考文献
[1]苟玉涵.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视野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研究[D].广西大学,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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