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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11月初的宣告到改革方案逐步清晰再到6月13日正式开板,科创板仅用了短短200多天。
688001!6月19日,上交所科创板第一股宣告诞生。
根据上交所官网当天凌晨披露的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招股意向书、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等,该公司股票简称为“华兴源创”,扩位简称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票代码为688001,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代码为787001。
华兴源创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01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00%,拟募资10.09亿元。华兴源创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本次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份的5%。
招股书显示,华兴源创是国内领先的检测设备与整线检测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平板显示及集成电路的检测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应用于LCD与OLED平板显示、集成电路、汽车电子等行业。
根据上交所的安排,华兴源创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时间为6月21日-6月24 日,网下申购的时间为6月27日,网上申购的时间为6月27日,7月1日公布中签结果。
作为第二批上会企业,华兴源创可谓后来居上,从过会到正式招股,只用了8天时间。6月11日,华兴源创的上市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委2019年第2次审议会议获得了通过;6月13日,华兴源创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科创板注册申请;6月14日,证监会宣布,按法定程序同意华兴源创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继华兴源创之后,下一个正式登陆科创板的企业可能是烟台睿创微纳,其与华兴源创同于6月18日获得证监会批文,率先完成了注册这一流程。此外,目前还有浙江杭可科技、澜起科技、福建福光股份等7家企业已经提交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而截至6月18日,已有123家企业科创板首发申请获受理,其中,过会企业数量已达11家。
从2018年11月初的宣告到改革方案逐步清晰再到6月13日正式开板,仅用了短短200多天。中小企业板从筹划到设立花了5年,创业板历时10年方才揭开帷幕,相比而言,科创板仅7个半月就推出,速度之快,效率之高,令人惊叹。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的基础制度安排,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科技与资本深度融合、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的重大举措。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能够有效支持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科创企业发展壮大。通过改革增强资本市场对科创企业的包容性,允许未盈利企业、同股不同权企业、红筹企业发行上市,进一步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循环机制,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同时,还能发挥改革试验田的作用。从中国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借鉴成熟市场经验,在发行上市、保荐承销、市场化定价、交易、退市等方面进行制度改革先试先行,并及时总结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随着科创板的开板,距离正式上市交易之日也越来越近,中银国际认为,作为一个新的市场,科创板正式开板对原有估值系统的影响主要存在着示范效应和分流效应。预计短期内因资金分流作用可能会对现有市场科技公司的估值水平产生压制,但长期来看,将会促进A股市场真正有前景的科技股公司估值水平的提升。
易会满表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一个全新的探索。在科创板上市初期,各市场参与方特别是投资者要重点关注五个方面的新变化。
一是发行方式改变后,如何平衡好注册制与把握上市公司质量这对关系,需要经过市场检验,这会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势必带来退市这个“出口”更加常态化。二是市场化定价后,与现有IPO定价机制有本质区别,企业高估值发行的现象可能会增多。三是开板初期市场供求不平衡,加之新的交易机制需要适应,不排除出现短期炒作、涨跌幅较大情形。四是科创企业本身由于技术迭代快、投入周期长、不确定性大等特点,需要投资者理性研判,更加关注信息披露。五是在试点初期,科创板的制度创新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有一个逐步磨合的过程,这也可能引发一些市场风险。
“对于上述问题和可能带来的风险,我们在制度设计时,已经尽最大可能予以评估完善,并做好相应预案。同时我们将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的原则,持续优化各项制度安排。希望各方对科创板多一分理解、多一点包容,既保持热情,又保持理性冷靜,共同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遵循资本市场内在规律,共同把科创板建设好、发展好。”易会满说。
发行制度之变
首先是定价机制的变化。A股市场主板和中小创参考23倍市盈率定价,科创板采用市场询价;主板和创业板询价每家机构旗下管理的产品只能报1个价格,科创板规定每家机构旗下管理的产品最多可以报3个不同的价格。
华兴源创成为科创板第一股,股票代码为688001。
其次是配售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倾斜。主板和中小创目前以网上配售为主,科创板以网下为主: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4亿股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超过4亿股或者发行人尚未盈利的,网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80%。应当安排不低于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50%,优先向公募、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配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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