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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 反夫妻忠诚义务协议书
甲方:
男,汉族,1985 年 3 月 9 日生,住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 21 号,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乙方:
女,汉族,1988 年 9 月 28 日生,住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 21 号,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鉴于:
1、甲、乙双方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在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结为合法夫妻,婚后于 2013 年 3 月 28 日生育一子一女。
2、甲方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发现乙方出轨并发生了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婚外情行为给甲方造成严重伤害。
3、为了子女健康成长和彼此未尽的缘分,乙方承诺自愿将其名下夫妻共有房产及其他财产的大部分给予甲方以求谅解并保证不再有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现经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夫妻双方拥有座落于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六路藏龙岛小区 22-1-101 室房产一处,面积136 平方米,归甲方所有,乙方放弃共有份额所有权在甲方通知后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登记在各自名下的房产暂时归各自所有。
2、甲方名下的奔驰轿车一辆完全归甲方所有。
3、甲方持有的盛世华邦公司股权完全归甲方所有。
4、登记在乙方名下货币存款 120 人民币元中的 60 万元归甲方所 有,乙方账户内股票市值 360 万元中 200 万元归甲方所有。
5、双方拥有的贵重物品,详见清单,若对该部分财产变现,现金中的 80%归甲方。
6、甲方拥有的 5 项专利权等的相关知识产权,如果有收益或若对该部分财产变现,乙方无权再要求分割,现金归甲方和子女。
7、登记在乙方名下的聚美优品、唯品会网店所有权和 80%的收益权归甲方,收益中的 20%可以由乙方自由支配,如果将来更名过户,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8、登记在甲方名下淘宝、天猫、京东网店所有权和收益权均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得再另行提起任何其他主张。
9、甲乙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10、一方对外举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己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况(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入的 90%集中存放于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其余的 10%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共同的账户由甲方保管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甲方有定期向乙方告知的义务。
12、如果任何一方今后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 与他(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
(1)、违约方自愿放弃家庭全部财产,净身出户。
(2)、现在夫妻共有 3 套房产归守约方所有。
(3)、夫妻共同财产的 90%归守约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购置的房产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精神损失 60 万元,在办理离婚相关手续时直接以现金支付给守约方。
13、如果违约方今后有过错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如双方无其它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14、关于子女扶养,由过错方承担 60%责任,及时按月足额支付子女教育、生活、医疗等一切费用,守约方承担 40%的责任。
15、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且行且珍惜,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16、双方自愿签订,清楚并理解也明确知悉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如若双方积极修复夫妻感情直到白头偕老则上述有关财产的约定条款自然无效,否则应严格按本协议约定执行。
17、双方应充分尊重相互的人格和隐私权,任何一方均应保护对方隐私、照片、视频资料等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人(双方父母除外),触犯法律的还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18、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均应向守约方支付 200 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子女的一切费用,且不得探视子女。
19、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都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本协议签订地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
2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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