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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梅葛”是楚雄彝族传统文化的集合体,其内容与特点十分突出。它将楚雄彝族社会生产、生活、知识经验、民族历史、天文地理、文学艺术、宗教哲学、伦理道德、风土人情等融为一体。它最初以神话为主要内容,并与楚雄彝族先民赖以存在的社会条件和文化生态环境相适应,不断交叉、并存、发展,是神话思想的整合、集大成,成为楚雄彝族认同的文化标志。
关键词:梅葛史诗彝族文化
在西南地区,几乎每一个民族在其历史发展场合中,都出现过用诗的语言记叙本民族关于天地万物形成以及人类起源和发展的唱片原始性史诗。这种被各民族视为“根谱”的原始性史诗,与民族同生共长,伴随民族历史的全过程,且主要以神话的形式来表现,千百年来在本民族中口耳相传,并与原始宗教祭祀、节日庆典、礼仪民俗同为一体,内容大多具有神圣性或较严格的民俗规定性,随着社会变革、文化变迁而发生某种善变但至今仍活于民间。在彝族众多的史诗中,创世史诗占据重要的地位,《梅葛》《查姆》《阿细先基》《勒饿特依》被民间文学誉为彝族的“四大创世史诗”。其中,楚雄的《梅葛》就是一部熔神话、传说、记事与一炉的活态的原始性史诗。
《梅葛》的第一部分是创世神话,包括开天辟地和人类起源的神话;第二部分是造物,包括盖房子、狩猎和畜牧、农事、造工具、盐、蚕丝。第三部分是婚事和恋歌,包括:相配、说亲、请客、抢棚、撒种、芦笙、安家;第四部分是丧葬,包括死亡、怀亲。
一、神话折射朴素的唯物主义与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梅葛史诗使人感到在神话的外壳下,充满了朴素唯物主义宇宙观的气息。万物皆雌雄、万事皆变化的思想在梅葛中表现得极为突出。造天造地的分男女,洪水遗民是男女,山分公母山,鸟分雌雄鸟,树分公母树。彝族先民把世间万物都区分为相互对立有互相联系的雌雄两个方面,把创世的本元物质归结为雌雄的变化,而“二者相互变化,变出阴阳来”,随着而来的阴阳相配,“天要地来配,地要树来配”,“没有不相配的兽”,“没有不相配的鸟”,“没有不相配的人”。正式这种“相配”使人们看到世界是一个仙姑联系、相互统一、相互对立、相互转化的矛盾统一体。这些都表明梅葛的创造者们不断地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实践中获取大量启示,并将这些启示以丰富、直观、朴素的辩证法思想表现出来。
在说明天地万物形成的根源上,虽然一切都说成是有神创造的,但是不管神的威力多么巨大,神力多么万能,整个造物运动都始终以具体物质形态为基础。由于思维的局限,彝族先民不可能解释天地万物起源的真实动因和过程,然而人民在把自己周围的一切看得神神秘秘的同时,也感觉到一切都是实实在在的。如格滋天神撑地的是鱼,撑天的柱是虎骨,用来缩地、咬地、拱地。现实中的物质形体,动物被赋以神体,用于解释某些宇宙起源的问题。梅葛中说,虎的左眼变太阳,右眼变月亮,虎须作阳光,虎牙作星星,虎油变云彩,虎气变雾气,虎须作阳光。虎尸化宇宙万物,是彝族先民对宇宙起源非常具有洞察力的解释,彝族先民的哲学思想更原始、更直接。
二、充满浓厚神秘的原始宗教文化
原始宗教不仅是原始文化的母体,而且是宗教的先基。在“梅葛”产生和形成乃至发展时期,正是彝族原始宗教盛行之时。那时,神解释着一切,充当着异己的自然力量的化身。原始宗教作为一种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以及整个思想文化领域,无不产生重大而深刻的影响,因此,它势必影响到梅葛的产生和发展,影响到梅葛的内容。从现存的民族学调查资料来看,梅葛中的神,几乎都是历史上彝族信仰、供奉的神。即使是进入早稻兼作的姚安马游、左门等地的彝族,游牧时期信奉的神灵也都存留了下俩,并在梅葛的传承过程中使这些神灵更加强化。因此,梅葛从始至终充满了神的无所不在,神无所不能的浓厚的原始宗教气息。
在彝族中,毕摩发挥着沟通的作用,“毕摩使神圣与世俗兼容,使宗教仪式与实施神话表演综合,毕摩通过对史诗神话的吟诵来沟通天地人神。”原始宗教信仰的深层观念形态有毕摩地史诗神话的吟诵来传达给那个特定表演空间的信众。人们希望藉他们的死亡或祭献神灵,在《梅葛》中虎的牺牲亦寄于了彝族人民对生活的美好期许。
三、家庭婚姻和传统伦理道德的演变过程
人类的婚姻家庭制度在结束群婚状态之后,曾经历了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历史演变。这种由低级到高级阶段演变的历史轨迹,明显地反映在“梅葛”之中,具有鲜明的楚雄彝族特点。
喜事场合中,尤其重要的是婚礼,嫁娶场合是一个喜庆的场合,这种场合演唱的梅葛被称为“辅梅葛”,它曲调欢快,内容庞杂,歌词往往有歌手的即兴创作,但主要内容还是有一般性规定的。在婚礼上,一些特殊的仪式需要毕摩来吟诵,内容有创世的内容。可是如今,梅葛有神圣的祭坛逐渐渗透到了世俗的日常生活,神圣的娱神功能逐渐加进了毕摩扩大到了民间的歌手,由于民间歌手的出现,梅葛中不断加入了世俗生活的内容,衍生态的东西与原生态的内容相结合,形成了今天的梅葛。
“梅葛”不仅将彝族早期婚姻家庭制度状况记录下来,而且也记录了它的不断发展与变化过程。在梅葛文化带的彝族社会中,至今仍保留着大量的母系婚姻家庭残余,如双系家庭、男不娶女不嫁、以舅为大、不落夫家等。梅葛起源地中心之一的姚安马游彝族社会上世纪60年代以前还残存着母系制婚姻家庭残余,这与云南摩梭人的“阿注婚”有诸多相似之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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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论文化生态视野下“梅葛调》的保护与传承[J].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15
[2]陈永香《彝族史诗《梅葛调》的民俗文化场研究.[J]楚雄师范学院学报,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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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家富.《从梅葛调看彝族的思维品格.[J]文学研究,2005
[5]苏斐然《马游彝村“梅葛调》文化传承面临的困境及化解思路.[J]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18
作者简介:庞迪蓉,保山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地方文化及民間艺术;赵应芬,保山学院16级艺术教育班学生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姚安“梅葛调”的开发与推广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710686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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