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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尼的中正思想及其与格尔达威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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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2-27 19:50: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摘 要】哲马鲁丁·阿富汗尼是19世纪的最富有哲学思想的伊斯兰现代主义者,亦作为具有浓厚的西方科学文化的第一名启蒙思想家,他的全部思想都汲取了伊斯兰教的精神色彩,其中正思想无疑植根于伊斯兰的传统之中以及对格尔达威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另外,这两位学者的大部分主张都是他们准确无误地精通伊斯兰教基本经典《古兰经》和圣训的结果。总之,阿富汗尼与格尔达威的伊斯兰中正思想对整个伊斯兰世界产生了更为广泛、更为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阿富汗尼;伊斯兰;中正主义;格尔达威
一、阿富汗尼中正思想的渊源
“中正”是指在两个对立事物之间实现一种均衡、中和,不会让一方超出自己的权限,而侵犯另一方的权利,也不能使一方独具影响,而排斥另一方。前所述的“中正”原则存在于伊斯兰教中并是其原理之一。其两大基石《古兰经》与《圣训》中的大量内容指出,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今世生活和后世生活、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种种现象之间存在中和与平衡。伊斯兰教的中正主义体现在其把各个对立面均衡融合,不偏不倚,如唯灵主义与唯物主义、天道与人道、今世与后世、精神与物质、过去与未来、唯心主义与现实主义、启示与理性、个人与集体、宿命论与意志自由论等等;如就人性观而言,有的人认人为神,给人加上很多神性特点,以自我为主宰,因而放任自流,为所欲为;另有些人却认为人完全受制于社会规律、经济规律或宗教宿命论,人不过是大风中的羽毛或一具木偶,受命运、经济或社会的摆布。而伊斯兰介于二者之间,认为人是有责任有主观能动性的被造;人既是宇宙的主人,也是真主的仆人。人若能自我调理、奋发有为,就能够改变自己的处境:《古兰经》说:“إِنَّ اللّهَ لاَ يُغَيِّرُ مَا بِقَوْمٍ حَتَّى يُغَيِّرُواْ مَا بِأَنْفُسِهِمْ ”译成“真主必定不变更任何民众的情况,直到他们变更自己的情况。”。
换言之,假如我们观察宇宙,就会发现“平衡”是其特征之一,光明与黑暗,白昼与黑夜,陆地与海洋,冷与热以及各种气体都按照特定的比例,井然有序、各循其道且互不侵犯。群星、日月以及太空中所有的天体,也是遵循着同样的规律,运行在各自的轨道上,互不相撞。《古兰经》说:“لَا الشَّمْسُ يَنبَغِي لَهَا أَن تُدْرِكَ الْقَمَرَ وَلَا اللَّيْلُ سَابِقُ النَّهَارِ وَكُلٌّ فِي فَلَكٍ يَسْبَحُونَ ”译成“太阳不得追及月亮,黑夜也不得超越白昼,各在一个轨道上浮游着。” 又说“الَّذِي خَلَقَ سَبْعَ سَمَاوَاتٍ طِبَاقًا مَّا تَرَى فِي خَلْقِ الرَّحْمَنِ مِن تَفَاوُتٍ فَارْجِعِ الْبَصَرَ هَلْ تَرَى مِن فُطُورٍ”译成“他创造了七层天,你在至仁主的所造物中,不能看出一点参差。你再看看!你究竟能看出甚么缺陷呢?” ;因此,在真主对宇宙的创造以及为此而制定的律例中,都体现了这种精确的“平衡”。
客观而言,哲马鲁丁·阿富汗尼的全部思想都汲取了伊斯兰教的精神色彩,他的“中正”思想无疑植根于伊斯兰的传统之中,他要回归到伊斯兰早期的社会模式去,但是具有“托古改制”的浓厚色彩,并且在其思想框架内已经包含了传统与现代化、智慧与教法、宗教与世俗等各种关系。与此同时,“中正”思想首先出自伊斯兰本身,伊斯兰教原来是“中正”的宗教,甚至它命令其追随者在生活等各个方面皆具有“中正”的态度;《古兰经》有关中正美德提到的部分比较多,而明确宣示了伊斯兰民族的这一中正特色,同时要求穆斯林民族把宇宙中的中正均衡体现和发挥在生活、思想和行为中。其中直接的如《古兰经》说:“وَكَذَلِكَ جَعَلْنَاكُمْ أُمَّةً وَسَطًا”译成“我这样以你们为中正的民族”;不直接的如《古兰经》说:“وَالَّذِينَ إِذَا أَنفَقُوا لَمْ يُسْرِفُوا وَلَمْ يَقْتُرُوا وَكَانَ بَيْنَ ذَلِكَ قَوَامًا ” 译成“他们用钱的时候,既不挥霍,又不吝啬,谨守中道”。
此外,圣训里有关中正原则指出的位置也很多,其中也有直接的如:“最优美的事是中正之事”、“你们应走中间路线,后继者追上,超前者退回。”,而不直接的如“不要贪婪现世,安拉就喜爱你,不要贪婪别人的财物,民众就喜爱你”、“你们不要对宗教过激,你们之前的人确因对宗教过激而毁灭了。”,也有一则圣训说:若任何人给伊斯兰先知穆圣两个选择,他就只选择中正的。以此来说,“中正”原则首先是源自《古兰经》和《圣训》,是伊斯兰的基本精神之一,也是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特征之一。以上圣訓都证明了“穆斯林在宗教生活和世俗生活中的中间道路”。
实际上,阿富汗尼宗教思想的核心主张可从两个层面来解读:纯洁信仰,倡导回归《古兰经》和《圣训》,与前期的圣门弟子思想依据一样;而与之相反,他反对“创制之门关闭说”,体现了其理性主义的宗教观,他以一种开明和理性的态度对待伊斯兰教,既以理性的眼光明智地解说伊斯兰教的弊端,以及他主张积极的政治改良,而以提倡伊斯兰文化改革为己任。上面这些表明,阿富汗尼将其思想建立在伊斯兰中正主义的原则上,而且他的大部分主张都是他准确无误地精通伊斯兰教基本经典《古兰经》和圣训的结果。
二、阿富汗尼“中正”立场的基本内容
通过研究阿富汗尼、其思想和其弟子的言论可以发现;首先,在宗教哲学上,他没有接受伊本·鲁西德有关理性高于启示的学说,他也未同意安萨里有关启示高于理性的学说,对此他持中立态度,认为启示必须符合理性。其次,在文化改革思想上,阿富汗尼指出“伊斯兰文化与其他文化的鲜明区别在于它的“中正”,它把其他文化认为相互矛盾、张冠李戴的内容有机地结合起来,于是平衡地看待理性与经典、未见与可见、个人与社会、今生与来世、战争与和平、物质与精神”。再次,在政治思想上,尽管他的政治活动依托于穆斯林国家的统治者,但是他却没有忽视老百姓,他有时逛街对众人做其政治活动,甚至他进去很一般的咖啡馆举办演讲。并且他倡导泛伊斯兰主义而不拒绝民族主义并对其表示很大的支持。
阿富汗尼很早就开始意识到伊斯兰的“中正”思想并以其为主创始他独立的思想。实际上,透视阿富汗尼的思想主张,我们会看穿阿富汗尼的哲学思想具备明显的“中正主义”的思想倾向,他的思想闪现出多重光彩;阿富汗尼一生捍卫伊斯兰教,呼吁回归《古兰经》和坚守伊斯兰教基本原则,作为早期接触和亲身感受西方文化穆斯林,他的思想与很多穆斯林相比是十分开明的,即把正统教义作为根本原则,以理性创制为改革措施,把伊斯兰复兴作为最终的目的。如果我们假借政治术语,将历史上的穆斯林思想家分为“左”、“中”、“右”三种类型的话;那么首先“左”指他们中的西化分子;其次“中”指他们中的温和派,也称中道主义者或中间分子,他们认为在坚持伊斯兰原则的同时,在分析的基础上可以吸收西方文化中的合理部分;再次“右”指他们中的传统主义分子,他们排斥外来的西方一切文化。以此分析来很明显地说阿富汗尼属于第二类,即就是“中”。
凯迪学者提出“阿富汗尼一方面拒绝传统拘泥的保守主义立场,另一方面也排斥盲目地模仿基督教西方的“现代世俗主义”,因此他选择了对伊斯兰教教义进行重新解释,从而摆脱穆斯林国家在历史发展中遇到的极度困难。还有威尔弗雷德·史密斯(Wflffed C.Smith)这样评价阿富汗尼,认为他不是简单地照搬西方的模式,而是在伊斯兰传统内部寻找基本的伦理价值观。史密斯学者总结道:“阿富汗尼是穆斯林国家中的真正英雄。”
阿富汗尼的哲学思想带有突出的现代主义色彩,但是从实质上来看,他还是具备深厚根本的伊斯兰正宗的产物;他既大声呼吁伊斯兰大联盟,也不时涌现出民族主义的思想光芒;阿富汗尼既抽象地肯定真主前定论、真主创世说、完全坚持伊斯兰教的基本教义学,又注重哲学和科学的能动作用,确认人们的主动精神和创造性,具备很明显的理性主义思想,他以创造性的智慧,吸收各个思想的有益成分,因而确立了其思想特色。他以此为其思想体系中的精华而坚持捍卫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和原则。他的这种哲学思想——“中正主义”成为其宗教思想、文化改革思想、政治思想的基础。
三、阿富汗尼与格尔达威
许多人认为以“中正”主义闻名的当代伟大穆斯林学者优素福·格尔达威是“中正”思想的首创,实则不然。“中正”主义虽然在格尔达威的思想领域中确是主干,但是他却受到了近代以来伊斯兰著名思想家和改革家的深刻影响;近代以来,伊斯兰世界的著名思想家都在强调中正理念:近代伊斯兰复兴运动的先驱——哲马鲁丁·阿富汗尼就是其第一代表。优素福·格尔达威“中正”思想的第二渊源就是阿富汗尼和哈桑·班纳两位学者的思想精华。实际上,当代中正主义是在格尔达威的肩膀上建立起来的,他一生把“中正”旗帜扛起来。但是历史仍然提出阿富汗尼是中正思想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
格尔达威根据其对伊斯兰的了解提到伊斯兰中正主义的特征如下:
第一,均衡全面地理解伊斯兰教 :对伊斯兰的全方位理解;即从宗教信仰、国际关系、社会、人权、道德、教育、人类文明等各种方面全面深入理解伊斯兰。换言之,全面性指伊斯兰教既是信仰又是教律、既是教门又是生活、既是知识又是行动、既是崇拜又是处世、既是文化又是道德、既是真理又是实力、既是宣教又是国家、既是文明又是民族,既是宗教攻修又是待人接物、既是出世又是入世。
第二,均衡完整地把握伊斯兰教 :对格尔达威来说,伊斯兰教把人看做是一个平衡的完整的系统:人生活于现实,但同时憧憬理想;享受权利,也看重义务;为今世工作,但不忘后世;爱自己的民族,又爱人类兄弟;与人打交道,但不忘造物主。
第三,坚守经训原则 :尊奉《古兰》与《圣训》的权威性。
第四,尊重科学与理性:必须推崇理性和思想自由,倡导理性、科学的观察与思考;反对死板僵化。
第五,遵古维新相结合,重启创制共创新:倡导革新伊斯兰文化,而伊斯兰文化改革要循序渐进。
第六,对内团结:呼吁伊斯兰各派团结加强互助,反对分裂并确信穆斯林民族团结统一的必要性及全体教胞之间的兄弟之情,主张以对话和宽容来解决分歧。
第七,对外宽容:信奉各国人民之间互相了解和宽容的重要性,主张一切人类都属于一个大家庭确信不同文化之间相互兼容、互相借鉴的重要性。另外,承认其它宗教存在的权利并善待之,关心穆斯林社会中的其他宗教信仰者,听从伊斯兰教赋予他们的权利而保证他们信仰的自由,他们享受与穆斯林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第八,坚持人类社会的普世价值:从多方面,如公正、人权、协商、尊严、自由、行善等,集中体现伊斯兰的社会价值和人文价值,并要在改善人类生活、美化生活环境的各个领域互相合作,以此视为对真主的崇拜和为主道的奮斗。
第九,清洁灵魂、纯洁心灵:阿富汗尼在谈论“德性之城”时指出过哲学的目标就是追求人类的精神、理智、心灵和生活方式上的完美无缺。它与宗教会消除邪恶,净化心灵,以哲学与宗教启迪人们的心灵,而使他们脱离野蛮和愚昧。第十,简单并不复杂:在领域上实践“中正”行为的过程中,简单易行是伊斯兰的灵魂;《古兰经》说:“مَا يُرِيدُ اللّهُ لِيَجْعَلَ عَلَيْكُم مِّنْ حَرَجٍ وَلَـكِن يُرِيدُ لِيُطَهَّرَكُمْ وَلِيُتِمَّ نِعْمَتَهُ عَلَيْكُمْ لَعَلَّكُمْ تَشْكُرُونَ ”译成“真主不欲使你们烦难,但他欲使你们清洁,并完成他所赐你们的恩典,以便你们感谢。” 也说:“يُرِيدُ اللّهُ بِكُمُ الْيُسْرَ وَلاَ يُرِيدُ بِكُمُ الْعُسْرَ ”译成“真主要你们便利,不要你们困难。”
参考文献
[1] 刘中民.阿富汗尼伊斯兰改革主义的双重历史遗产——民族主义与伊斯兰复兴主义[J].宁夏社会科学,2009(05).
[2] 祈学义译.布哈里圣训实录全集[M].宗教文化版社, 2008.
[3] 丁俊.当代伊斯兰“中间主义”思潮述评.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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