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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龙岩恒达公司S307线永安文龙合同段
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民事法律法规,本着 平等互利的原则,就S307线永安文龙段防护工程项目施工的有关事宜签订 合同如下:
一、 工程名称:
S307线永安文龙合同段
二、 施工内容及单价:
K5+850- K8+319施工内容及单价:
1、 护面墙(一级)单价125元/m3;
2、 水沟及涵洞底进出口单价100元/m3;
3、 挡土墙单价单价85元/m3;
4、 截水沟单价:180元/m3 (建筑材料由甲方提供),结算数量以与业主 计量图纸计算。
三、 质量保证:
按施工图尺寸及公路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防护工程平整及密 实度(强度),整体质量必须合格以上。
四、 施工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 施工前测量施工人员应进行施工放样及技术交底,并提供建筑材 料。
(2) 在乙方工程完工后,应组织人员抓紧进行工程验收,数量以图纸 为准。
2、乙方职责:
(1) 按照有关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及设计图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 务;
(2)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教育,出现安全 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3) 施工过程中机具、水均由乙方负责。
六、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后,甲方按工人进场人数预付乙方每人每月生活费 500元,乙方完成一定工程量后,甲方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80液付工程款, 届时扣回预付款,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成工程量 15%勺工程款,
待工程中间交工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余款。
七、 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补充。本合同书壹式 叁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结清款项后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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