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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绿色,准确来说是淡绿色。它淡淡的又不乏清纯的颜色,让我好生喜欢。小时候,蓝天白云和学校外面充满浓郁绿色的草坪,就构成了我的童话世界。我爱在那里伴着舒适的“绿地毯”读书,我爱在那里静静欣赏让我感到清新自然的“地毯颜色”,我爱在那里和柔软的草儿一起分享阳光的沐浴。那时的我,无比快乐。
有时,深居城市的我们,望着眼前用钢筋水泥盖起来的高楼大厦,心里不免有些沉闷。假如我们在这些高楼林立的城市里面增添一些绿色,或者在家里沏一壶茶,欣赏一抹绿在我们眼前随着水流摇摆,也许沉闷的心情马上就好很多。在那时,我认为绿色是快乐的标志。
渐渐的,我的绿色的理解不只是快乐这么简单了。我不仅认为它是快乐的标志,还认为它是旺盛生命力的代表。小草的生命力是何等的旺盛!自古以来就有许多诗人赞颂它:“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小草经过无数次原野之火的拷打,却永远烧不掉它再生的意志及其它旺盛的生命力。相反,如果当时小草没有挺过野火的磨练,那它就得不到我们的赞颂,得不到白居易为它而作的诗,它更有可能遭到灭绝。其实我们也是一样,如果我们经不起大风大浪,那么在社会上就永远没有立足之地。更别说为社会,为家庭,甚至是为自己,都不会有什么贡献。当年迈时,回想自己的经历,有什么让自己感到骄傲的呢?
所以我们需要这种生命力,需要这种绿色!
清新的绿色,就像一只大手,牵着我度过一段快乐时光。
论述不深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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