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自誉为热爱运动的人。我喜爱长跑,因为它需要顽强的毅力;喜爱羽毛球,因为它需要协调的身体;我喜爱棋牌,因为它需要清醒的头脑;我还喜爱……而尤其令我为之狂热,便是集大成的篮球。
我第一次学习篮球,是在四年级的暑期,体弱的我被妈妈送到了师院。第一次运球,第一次出手,第一次命中……在无数的考试与锻炼之后,我便熟悉与热爱起了手中这被汗水浸过无数次的篮球,喜欢这块牛皮在手中起舞,喜欢感觉在酷热的骄阳下,有力地心跳;喜欢风在指尖滑过;喜欢感觉在肌肉狂野地收缩放松的舞蹈告一段落后,汗与血在体外体内随着脉搏的一次次挤压而升腾。而这,不运动的人就无福消受了。从此,我最爱听穿过束紧的篮网的球所发出的昂扬的声音。我和队友度过了一个欢乐的假期。从此,每有闲余,我便在家里甚至马路上与认识或根本陌不相识的人讨论战术,切磋技艺,研究国际大赛。
五年级,我入了校队。一位老师,一群队员,是演员。两个篮架,一张凸凹不平的地皮,几个篮,几根呆呆的铁杆,是道具。设施虽然简陋,但我们还是演绎出了一幕幕活力激昂的情景。傍晚,夕阳从青筋突起的,指向飞旋着的篮球的,奋力跳跃着的争抢篮板的队员的指尖穿过。中午艳阳照着持球突破的队员强健的肌肉上晶莹的汗珠。又一个傍晚,又一个中午……我们在训练中,常常以坚强的身体为队友作掩护。我们的友谊是坚实的臂膀托举起来的,它不断向我们输送着能量,使我们不断进步。
到了这里,老师的作用渐渐显现出来。老师叫李阳,且称为木子吧。木子开始为我们讲授战术。曰:“战术很重要,核心是配合……”木子课讲得不错,关键是能“以身示法”,亲自演示,才让我们能了解基本战术。
进入了六年级,我终于有了固定的位置——中锋,在练习中针对弱点,开始锻炼进攻能力。每每穿上一身装备,我便油然生出一种责任感:既然热爱,就要做好。在信念的支撑下,我没有了困难,只剩下顺利,顺利下的困难也不再是困难,而是一块石头,一块站在上面能看得更远的石头。
训练中的每一次篮下配合,比赛中每一次带球过人,每一次上篮、投篮,都伴随着一阵沸腾的热血的窜涌和一步迈进。我享受:球衣在飞速跑动中飞舞,骨架在一次次跳跃中咔咔作响,肌肉在一步步跨越中震颤……
此后,只要能打球,不管谁邀请,我都欣然赴约。
转眼间,我的海拔在一次次心跳、升腾、作响与震颤中从147厘米大跨步到了177厘米,这愈起坚定了我把球扣入学校那2.5米篮的想法——我要尝试篮球的另一种魅力——表演。我要借表演表达我对这种野蛮又理性,重个人又讲配合的运动的如痴如醉的热爱!
语句不通顺,用词不准确,详略不当 |
|